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7038號
原 告 陳琮憲
被 告 黃美鳳
訴訟代理人 楊偉奇律師
複 代理 人 沈鴻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土地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范煥堂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