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TPDV,110,訴,7038,2022101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7038號
原 告 陳琮憲
被 告 黃美鳳
訴訟代理人 楊偉奇律師
複 代理 人 沈鴻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土地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范煥堂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