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TPDV,113,除,646,2024042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46號
聲 請 人 徐文錦

代 理 人 郭明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2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4月8日屆滿(原屆滿日為113年4月4日,因係休息日,故以此日代之),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賴錦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玉鈴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64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2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3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4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5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6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7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8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09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010 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滙豐滙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0-0000000-0 1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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