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訴字第1431號
上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蕭宗献
選任辯護人 謝世瑩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楊博清
選任辯護人 林凱律師
詹奕聰律師
被 告 張正良
選任辯護人 李振林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98號,中華民國106年2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0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炳桂
法 官 葉乃瑋
法 官 黃紹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朱倩儀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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