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上易字第1639號
上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古東昌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侵占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0號,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8年11月7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23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李釱任
法 官 連育群
法 官 崔玲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政庭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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