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8,上易,2543,2020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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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上易字第2543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周宏茂(原名周志堅)



選任辯護人 李子聿律師
參 與 人 文隆空調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周宏茂


上列上訴人因背信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532號,中華民國108年11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釱任
法 官 崔玲琦
法 官 梁耀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宗志強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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