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9,上訴,2521,20200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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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252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李志成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53號,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惠琳
法 官 張育彰
法 官 連雅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潘文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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