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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交上訴字第32號
上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吳上昆
選任辯護人 吳上晃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涉嫌過失致死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交訴字第46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方慈
法 官 許曉微
法 官 林家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文傑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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