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9,聲,1888,2020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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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1888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世璋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9年度執聲字第76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世璋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世璋(下稱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1項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刑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3條亦定有明文。

次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最高法院103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參照)。

基此,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或所定應執行刑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難謂適法(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之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第2項定有明文。

另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44號、第679號解釋意旨參照)。

三、經查,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先後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本院判決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且各罪俱係於附表編號17所示判決確定日期(民國107年9月20日)前所為,就上開各案犯罪事實為最後判決之法院復為本院,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各編號之判決書附卷可稽。

本院就附表編號1至22所示案件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前開判決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而應在上開已定應執行刑部分加計未定應執行刑之總和即有期徒刑7年6月範圍內定應執行刑。

復查,如附表編號1、3至7、11至18、20至22所示之罪得易科罰金,如附表編號2、8至10、19所示之罪則不得易科罰金,屬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之情形,依同條第2項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始得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之。

茲受刑人已表示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此有受刑人定刑聲請切結書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7、224頁)。

茲聲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以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應執行之刑,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另本件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3至7、11至18、20至22之罪雖經法院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但因與附表編號2、8至10、19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合併定應執行刑,依上揭說明,自無庸再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諭知,爰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惠立
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劉兆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佳微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1 日
附表:受刑人黃世璋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1月27日 107年5月8日 107年5月8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4682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976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97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簡字第5134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2419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2419號 判決日期 107年8月23日 108年2月20日 108年2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簡字第5134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2419號 107年度上易字第2419號 確定日期 107年9月26日 108年2月20日 108年2月20日 得易科罰金 是 否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6985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697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698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3月22日 107年7月20日 107年7月20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475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3172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317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易字第42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4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4號 判決日期 108年2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108年3月27日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易字第42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4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4號 確定日期 108年2月27日 108年4月23日 108年3月27日 得易科罰金 是 是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102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650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650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7年6月20日 107年6月29日 107年6月30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9904、21070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9904、21070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9904、2107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判決日期 108年3月14日 108年3月14日 108年3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確定日期 108年4月2日 108年4月2日 108年4月2日 得易科罰金 是 否 否 備註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883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879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879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7月18日 107年7月21日 107年8月15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9904、21070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5839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0012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8年度簡字第22號 107年度簡上字第1320號 判決日期 108年3月14日 108年1月4日 108年4月1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審易字第3381號 108年度簡字第22號 107年度簡上字第1320號 確定日期 108年4月2日 108年1月28日 108年4月11日 得易科罰金 否 是 是 備註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3879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7542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7872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13 14 15 罪名 侵占 侵占 侵占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4月3日 107年4月7日 107年4月8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調偵字第2246、2247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調偵字第2246、2247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調偵字第2246、224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判決日期 108年5月21日 108年5月21日 108年5月2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確定日期 108年7月6日 108年5月21日 108年5月21日 得易科罰金 是 是 是 備註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323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323號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323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16 17 18 罪名 竊盜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5月12日 107年2月18日 107年9月11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7年度調偵字第2246、2247號 桃園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1258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15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696號 108年度審易字第553號 判決日期 108年5月21日 107年8月31日 108年7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663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696號 108年度審易字第553號 確定日期 108年5月21日 107年9月20日 108年8月26日 得易科罰金 是 是 是 備註 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323號 桃園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0689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4230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19 20 21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2月,併科新臺幣30,000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9月13日 106年8月1日 107年9月3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7898號 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1696號 士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4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8年度審訴字第532號 107年度交簡上字第96號 108年度審易字第1825號 判決日期 108年7月25日 108年8月20日 108年10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案號 108年度審訴字第532號 107年度交簡上字第96號 108年度審易字第1825號 確定日期 108年8月26日 108年8月20日 108年11月26日 得易科罰金 否 是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4229號 士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314號 士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483號 附表編號1至20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 編號 22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7年8月25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881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629號 判決日期 108年12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629號 確定日期 109年1月31日 得易科罰金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8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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