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9,聲,1979,2020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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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1979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楊豐隆


(現於法務部○○○○○○○○○執行 中)
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9年度執聲字第89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豐隆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玖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楊豐隆(下稱受刑人)因偽造文書等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其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第2項、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受刑人因偽造文書等罪,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聲請書附表編號1、30至35「犯罪時間」欄內誤繕為「99/07/28」、「99/07/15」、「99/07/20」、「99/07/21」、「99/07/22」、「99/07/28」、「99/07/29」,均更正如附表編號1、30至35該欄內所示),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係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2至35所示之罪,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情形,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始得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之。

茲檢察官經受刑人請求就附表所示各罪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刑事聲請狀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1至13頁),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附表編號1所示部分為詐欺罪,附表編號2至35所示部分為偽造文書罪,兩者所示之罪質不同,行為態樣、手段、動機迥異,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評價之程度較低,爰審酌併合處罰之併合利益,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又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參照)。

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原雖得易科罰金,惟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編號2至35所示之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無庸為易科罰金之記載。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8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潘翠雪
法 官 葉力旗
法 官 陳俞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麗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 日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5月20日 99年10月11、12、13、14、19、27日 99年8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2年7月3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是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1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8月25日 99年9月27日 99年10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10月4日 99年10月7日 99年10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7月15日 99年7月20日 99年7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7月22日 99年7月28日 99年7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7月29日 99年7月30日 99年8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8月30日 99年8月10日 99年8月11日、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8月12日 99年8月13日 99年10月6日、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10月6日 99年10月6日、7日、18日 99年10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10月27日 99年10月28日 98年12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98年12月8日 98年12月25日 99年4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34 35 罪 名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99年5月19日 99年5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臺北地檢署99年度偵字第2466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 判 決日 期 102年7月3日 102年7月3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491 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年2月25日 105年2月25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 否 否 備 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070號(編號2至3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0年度金上訴字第4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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