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12,上易,1293,20231225,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1293號
上 訴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奕瑋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自由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134號,中華民國112年7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郭惠玲
法 官 梁志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明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