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事實
- 一、吳威達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準私文
- 二、案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理由
- 壹、證據能力
- 一、供述證據:
- 二、非供述證據:
- 貳、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 一、訊據被告對於其「以申辦行動電話門號換取行動電話」等說詞,取得
- 二、經查:
- 三、綜上所述,被告所辯,均屬事後卸責之諉詞,無足可採。本
- 參、論罪科刑
- 一、按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
- 二、被告未得附表2所示申登人授權或同意,即透過網際網路,
- 三、被告各次登載附表2申登人門號、附表3所示持卡人資料偽造
- 四、被告就前揭對附表3所示各持卡人所為,係以一行為觸犯行
- 五、被告就附表2各次以不同申登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
- 肆、維持原判決之理由
- 一、原審以被告上揭未得附表2所示申登人授權或同意,即透過
- 二、檢察官及被告上訴意旨:
- 三、上訴駁回之理由: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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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上訴字第3219號
上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吳威達
選任辯護人 王聖傑律師
葉泳新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855號,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8247、37569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吳威達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個別犯意,以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可獲贈行動電話再回售獲利等說詞,藉此取得附表2編號1-7「申登人」欄所示行動電話門號申登人倪季臻等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含SIM卡),另以不詳方法取得附表3編號1-9「持有人」欄所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持卡人陳曉蓉等人之信用卡卡號、有效日期、授權碼等資訊,而於附表4所示時間,在臺灣地區不詳地點,未經前開申登人、持卡人之同意或授權,使用不詳設備連接網際網路,以上開申登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並取得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再於如附表4「下單時間」欄所示時間,使用不詳設備連接網際網路,登入熊貓公司網頁,填載網頁要求如附表4「配送地址」欄所示配送資訊,向如附表四「訂購商家」欄所示之商家訂購如附表4「商品」欄所示商品,再以如附表4「信用卡」欄所示信用卡付款,以此方式僞造表示附表2所示之人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取得帳號並以如附表3所示之人之信用卡刷卡消費之準私文書而行使之,致附表4所示商家、熊貓公司員工陷於錯誤,誤認附表2、3所示之人,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並使用該等信用卡支付款項,而提供附表4商品欄所示商品(商品細目見附表5),經由熊貓公司員工配送至附表4「配送地址」所示之地點,由吳威達親自或託人收受,而足以生損害於附表2、3所示之人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對於信用卡交易管理之正確性。
二、案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偵辦。
理 由
壹、證據能力
一、供述證據: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4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第1項)。
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
經查,本院以下所引用作為認定上訴人即被告吳威達(下稱被告)有罪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及選任辯護人均表示同意有證據能力,且迄至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
二、非供述證據:本判決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亦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且經本院於審理期日為合法調查,該等證據自得作為本案裁判之資料。
貳、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訊據被告對於其「以申辦行動電話門號換取行動電話」等說詞,取得附表2所示行動電話門號申登人倪季臻等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含SIM卡),並使用不詳設備連接網際網路,以上開申登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並取得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並進行驗證;且有取得附表4「承認與否」欄A類(下稱附表4A)所示之物品等節不爭執,另就除倪季臻以外之他人對於以申登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並取得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並進行驗證係不知情亦未同意等情,坦認在卷。惟否認係其向如附表四「訂購商家」欄所示之商家訂購如附表4「商品」欄所示商品,再以如附表4「信用卡」欄所示信用卡付款,並辯稱對於附表3所示各信用卡之相關資訊並不知情係如何取得,本案係陳韋志要求伊提供行動電話門號以申辦熊貓公司會員獲取優惠,伊即可以優惠價格向陳韋志購買其所取得附表4所示物品云云。辯護人則為被告辯護稱:被告於109年底間認識綽號「可樂」之陳韋志,陳韋志向被告稱可利用外送平台F00DPANDA管道,獲得價格較低廉的商品,被告因此向陳韋志訂購本案商品,並支付相當對價,被告實並不知悉本案商品為盜刷信用卡而取得,亦未施以任何詐術,陳韋志亦係因另案盜刷信用卡而經羈押,益證被告所述有據。而此情同經證人黃春陽、江威德、李宗倫證述在卷。而本案被告所訂購者,均為與婦幼、保健相關之商品,復經證人李宗倫證述明確,故除如附表4A即關於婦幼、保健相關之商品外,附表4「承認與否」欄B類(下稱附表4B)物品確非被告所購得。另證人倪季榛證稱被告確實在其面前辦理熊貓外送平台的帳號,其並無反對之意,顯見證人倪季榛知悉且同意被告使用其所申辦行動電話門號註冊熊貓外送平台云云。
二、經查:㈠於附表4「下單時間」欄所示時間,經以如附表4「會員」欄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即附表2各行動電話申登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訂購附表4「商品」欄所示商品(明細如附表5),並以附表4「信用卡」欄所示信用卡(名義持卡人為如附表3所示)付款,熊貓公司人員將前開物品送至附表4「配送地址」欄所示地點等情,除有美食外送平台交易明細在卷可按(見他卷第35至50頁),另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聯繫電話係附表2所示申登人名義申登,附表4所示付款信用卡分係附表3所示持卡人名義之信用卡等情,亦有電話號碼查詢(見偵37569號卷二第51至101頁)、信用卡主卡一覽表(見偵37569號卷三第83頁)在卷可參,此情堪先認定。
㈡又附表2編號3至7所示申登人申辦行動電話號碼後,將行動電話門號(含SIM卡)交予被告,其等並未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亦未同意、授權被告或他人以其等名義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且未親自或同意、授權被告或他人以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附表4所示物品等情,業據證人沈秋華(附表2編號5)於警詢(見偵37569號卷一第52至53頁)、倪季榛(附表2編號3)於警詢、檢察官偵查及原審審理(見偵37569號卷一第25至27頁;
偵27895號卷第70至76頁;
原審卷一第254至268頁)、周燿緯(附表2編號7)於警詢及原審審理(見偵37569號卷一第49至50頁;
原審卷一第274至278頁)、黃春陽(附表2編號6)於原審審理(見原審卷一第279至288頁)證述明確。
另附表2編號4行動電話門號係於110年3月10日申辦,有查詢單明細可稽(見偵37569號卷二第57頁),然該門號之名義申登人陳俊成已於110年2月15日死亡,亦有戶役政資訊網站查詢-個人戶籍資料可參(見原審卷二第39頁),其顯無可能申辦前開行動電話門號及授權被告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至明。
又被告自承幫助附表2編號3至7所示申登人倪季榛、陳俊成、沈秋華、黃春陽、周燿緯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其以該等行動電話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附表2編號1至2所示名義申登人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門號係其使用之公務機,其有以之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等情(見偵28247號卷第6頁;
原審卷一第112頁;
原審卷二第52至54頁),可認附表2所示各行動電話號碼確經被告用以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
復依前開證人證述其等並未同意被告以其等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及陳俊成並未申辦行動電話門號等情,足認被告顯未得附表2編號3至7所示申登人同意或授權,即偽以其等名義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
再附表2編號1至2所示行動電話門號係亞太公司之公務機,被告竟以之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顯非公務用途,被告此舉顯踰越亞太公司授權範圍,同已該當偽造文書要件。
被告雖抗辯上揭以他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之事實中,其中證人倪季榛部分係有經過同意而為,因為證人倪季榛證稱被告確實在其面前辦理熊貓外送平台的帳號,其並無反對之意云云,然證人倪季榛陳稱略以:被告說可以用我的身分證去辦門號,藉此獲得手機,我再將手機賣給他,每支手機可獲得3千至6千不等之金額,被告說手機門號是預繳,有使用金額上限,怕我亂使用超過預繳金額,沒有繳交會造成他在公事上的問題,所以SIM卡由被告保管,被告說會放在保險箱;
我也以相同的理由告訴周燿緯及沈秋華,他們也一起申辦,再將SIM卡交由被告保管;
而此等行動電話號碼申辦後是不使用的,被告卻拿去叫熊貓外送;
被告雖然有在我面前登入認證碼並辦理熊貓外送平台帳號,但我並不知道是不是用申辦的手機門號;
我並沒有同意被告使用以我名義申辦的行動電話門號辦理熊貓外送會員帳號,更藉此帳號下單等語(見偵37569號卷一第23至30頁;
偵27895號卷第69至76頁;
原審卷一第254至268頁);
依證人倪季榛上揭所述,其僅係曾見及被告在其面前持用行動電話登入認證碼而辦理熊貓外送平台帳號,但並不知悉被告係何行動電話申辦,甚且並未同意被告以其所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辦理熊貓外送會員帳號,被告此部分所辯,難認有據。
㈢被告自承確有購買並收受附表4A之物品(見原審卷一第199頁;
本院卷第158頁),而比對附表4A與附表4B,訂購時間十分接近,且均係使用附表2所示行動電話門號申辦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以附表3所示持卡人之信用卡付款,附表4B配送地點與被告自承訂購物品即附表4A送貨地點同為亞太電信門市等處,顯足以認定附表4A與附表4B應均係被告所訂購及收受無疑。
再者,由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係被告所申辦,復用以訂購被告所欲購買之物,且由被告收受該等物品等情,亦足以推定訂購者及收受物品者應均係被告(此再參諸被告事後雖否認以附表三編號8所示信用卡於110年3月20日12時17分在清心福全臺北南門店消費新臺幣〈下同〉876元,並送至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華山園區部分,然就此被告於警詢時亦明確指出此係當時亞太電信舉辦活動,其想訂購飲料,因此下熊貓訂單等語〈偵37569卷一第10頁背面〉益明;
至被告再辯稱警詢時係因當時在吸毒,印象模糊,精神狀況不好,所以無法記清楚當時說了什麼等語,惟記不清楚曾說何事與所述並非事實,二者有別,觀諸被告於警詢上揭所述具體明確,當與客觀事證相符,自屬可採。
被告事後辯稱僅有購買附表4A所示奶粉或保健食品云云,當屬卸責之詞)。
被告雖辯稱其係向綽號「可樂」之陳韋志訂購附表4A之物品,因為真的比較便宜,故其將所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提供給「可樂」,係「可樂」訂購物品云云。
惟依被告所述,何以陳韋志得以利用他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登入熊貓外送平台,即可以便宜購買商品,被告豈非明知陳韋志係以非法方式下單訂購?又何以被告未逕以自行所申辦、驗證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登入熊貓外送平台購買即可,而需轉由陳韋志使用其熊貓公司會員帳號登入購買,再依被告指定地點送達,被告所辯,已見悖於常情及經驗法則。
縱被告空言所指商品係由陳韋志訂購為真,當僅係被告與陳韋志就本件犯行有所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而無足排除被告之犯行。
況證人陳韋志於原審審理時亦證稱:被告並無提供他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予伊,伊亦未曾以他人名義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並未以他人名義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物品等語(見原審卷二第14頁),證人陳韋志否認被告所稱情節。
而被告並未提出任何事證以佐所辯交付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予陳韋志,附表4A所示物品係其向陳韋志所購買等情,則是否有被告所稱前開情事,本有可疑。
甚且原審據被告及辯護人之聲請,傳喚證人陳韋志到庭就被告所稱前開情事證述,辯護人及被告均未就被告所稱前開交付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附表4A所示物品係被告向陳韋志所購買等事實詢問證人陳韋志或與陳韋志對質,益徵被告所稱前開情事應屬子虛。
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再提出證人陳韋志因另案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侵入電腦、一般洗錢、非法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而經提起公訴之起訴書(本院卷第167至194頁),藉此說明被告上揭所辯並非無據云云,然前已述及,縱然本案確得以證明陳韋志參與其中,亦僅係與被告共同犯罪,而無從排除被告之犯行。
且觀諸上開起訴書,係關於陳韋志非法操作「萊爾富HiPay」APP、「家福股份有限公司」APP、「環球購物中心GM Pay」APP,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盜刷購買相關品項或盜刷信用卡儲值中油Pay會員帳號等犯行,與本件迥不相侔,自難以該起訴書為據,作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依據。
故被告確以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附表4商品欄(商品明細如附表5)所示物品,並以附表4所示信用卡付款,且收受附表4商品欄(明細如附表5)所示物品等情,堪以認定。
㈣被告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雖供稱:伊負責提供行動電話門號創設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再將熊貓公司會員帳號給LINE群組成員小馬、型男、老A、BOSS、花兒使用,伊也可以使用創設的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初期伊提供要買的商品、地址給群組成員下單,訂單完成後伊再去拿商品云云(見偵28247號卷第5頁、第90頁),然其後於原審審理時則改稱其係提供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予陳韋志,其向陳韋志訂購物品云云(見原審卷二第54至57頁)。
被告就提供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對象所述不一,且被告並未敘明其所稱提供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予小馬、型男、老A、BOSS、花兒使用之時間,自難以此遽認附表4所示以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商品之舉係被告與小馬、型男、老A、BOSS、花兒共同所為。
再證人即為被告更換手機門號號碼之江威德於警詢證稱:我於110年6月1日開始幫被告換門號,一開始大約2至3天換一次門號,每換10個門號,門號申請人均為被告,被告稱熊貓公司有首購優惠,所以要以新門號註冊帳號獲取首購優惠等語(見偵37569號卷一第58頁),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於110年5月底開始幫被告從事接收行動電話門號驗證碼,伊做了3個多月等語(見原審卷一第327頁)。
證人張鈞彥於警詢、檢察官偵查中證稱:被告於110年8月2日以Line要我至首都唯客樂飯店701室,協助被告設定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及查看驗證碼,因被告表示來不及,所以伊有幫被告以其行動電話使用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下單購買36罐咖啡,本來有要再幫被告下第二單,但因為失敗就沒有再繼續下單;
我約從110年7月20日開始幫被告辦帳號、收簡訊及當倉管等語(見偵28247號卷第31頁背面至32頁、第80頁),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於110年8月3日前10餘天開始幫被告接收行動電話門號驗證碼,及以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物品,但於110年8月3日前5、6天,我即告訴被告要去從事保全工作等語(見原審卷一第332、337頁)。
依前揭證人江威德、張鈞彥所述,其等分別於110年5月底6月初、110年7月底8月初始與被告從事申辦熊貓公司會員帳號、接收驗證碼或以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物品,而本案公訴意旨附表所示被告以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物品之時間為000年0月間,斯時證人江威德、張鈞彥並未參與,公訴意旨所稱被告取得附表2所示門號SIM卡後,交由張鈞彥、江威德註冊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一節,亦乏所據。
㈤至被告於原審提出存款回條(見原審卷一第202頁),主張歷次透過陳韋志下訂商品均有給付相當對價,然觀諸上開存款回條,僅有顯示貸方帳號、姓名及金額,且存匯款時間為110年6月25日,與本案係於110年3月間訂購商品相差數月,難認與本案有何關係,自不足為被告有利之證明。
㈥辯護人雖再次聲請傳喚證人陳韋志、李宗倫、黃春陽,欲證明本件盜刷部分為陳韋志所為,且李宗倫於110年2月、3月間幫被告收貨、黃春陽於110年3月在其住處存放被告購買貨品時,有看見陳韋志向被告收取本案相關貨品貨款云云。
惟如前所述,就本案於熊貓外送平台盜刷信用卡下單購買商品部分,無證據證明陳韋志參與其中,此部分業據陳韋志於原審證述明確,縱陳韋志有所參與,仍無從排除被告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而證人黃春陽於原審審理時證稱:被告有跟我說我幫他代收的貨物係向綽號「可樂」之人所買,我也有看見「可樂」來拿收貨、補貨的錢,但被告沒有說「可樂」之全名等語(見原審卷一第284-285頁);
另證人李宗倫於原審證稱被告所購買之貨物係向綽號「可樂」之人所買,也有看過「可樂」來跟被告收錢,但該綽號「可樂」之人就是陳韋志等節是被告自己講的等語(原審卷一第344頁),是以證人黃春陽及李宗倫對於被告所指之綽號「可樂」之人是否即為陳韋志,並無從確認,且係被告告知證人李宗倫綽號「可樂」之人即為陳韋志。
況綽號「可樂」之人縱有數次向被告收取貨款,亦無從核實係本案如附表4所示各次於熊貓外送平台盜刷信用卡購買貨物之「何時」、「何筆」消費之款項,是上揭調查證據事項除係同一證據再行聲請,且本案待證事實已臻明瞭無再調查之必要,應予駁回。
三、綜上所述,被告所辯,均屬事後卸責之諉詞,無足可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自應俱予依法論科。
參、論罪科刑
一、按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以文書論,刑法第220條第2項定有明文。
而所謂電磁紀錄,係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而言。
又輸入個人資料、行動電話門號、信用卡資料,透過網路申辦網站會員及綁定信用卡以行動支付程式刷卡之方式消費,係以電子設備輸入個人資訊、行動電話門號、信用卡之卡號、有效期日、安全檢核碼等資訊,以製作申請註冊會員及購買人以信用卡支付價款之電磁紀錄,各該電磁紀錄均屬刑法第220條第2項規定之準私文書。
次按刑法第339條第1、2項分別規定詐欺取財罪及詐欺得利罪,前者之行為客體係指現實財物,後者則指取得債權、免除債務、延期履行債務或提供勞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抽象利益。
二、被告未得附表2所示申登人授權或同意,即透過網際網路,分別於熊貓公司會員申請平台登載各該行動電話門號為帳號,據以行使而申請成員熊貓公司會員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又分別於附表4「下單時間」欄所示時間,以附表4「會員」欄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即附表2各編號申登人之行動電話門號)向附表四「訂購店家」欄所示商家訂購附表4「商品」欄所示物品,復輸入附表3所示各持卡人之信用卡卡號、有效日期、授權碼等資訊以支付代價而取得附表4所示物品,亦各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三、被告各次登載附表2申登人門號、附表3所示持卡人資料偽造準私文書後,用以申請會員帳號或付款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被告以附表2編號5所示申登人沈秋華之3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係於時間、空間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次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而論以接續犯。
被告如附表4編號1至4多次以附表3編號1持卡人鄭芩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5至40多次以附表3編號2持卡人李寧芝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41至91、108至110、116至118、154至155、249至251多次以附表3編號3持卡人尤幹尤勞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92至107、111至115、136多次以附表3編號4持卡人郭俊宏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119至135、137至153、225至231多次以附表3編號5持卡人陳雅芳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156至171、213、215至224多次以附表3編號6持卡人陳鈺婷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172至175多次以附表3編號7持卡人劉建廷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176至198多次以附表3編號8持卡人鄭深水之信用卡支付價金;
附表4編號199至212、214、232至248多次以附表3編號9持卡人陳曉容之信用卡支付價金,就同一持卡人部分,係於時間、空間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次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而論以接續犯一罪。
四、被告就前揭對附表3所示各持卡人所為,係以一行為觸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詐欺取財罪,俱屬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均從一重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斷。
五、被告就附表2各次以不同申登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行為;
就附表4各次以不同持卡人購物行為,係侵害不同法益,其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肆、維持原判決之理由
一、原審以被告上揭未得附表2所示申登人授權或同意,即透過網際網路,使用該等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原判決漏載「行使」二字,本院逕予補充);
另於附表4所示時間,以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附表4所示物品,輸入附表3所示持卡人之信用卡卡號、有效日期、授權碼等資訊以支付代價而取得附表4所示物品,則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且俱屬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各從一重論以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罪證明確,並審酌被告正值青壯,於本案行為時有正當職業,謀生並無困難,竟為貪圖私利,擅以他人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以之購物後,復以他人信用卡支付對價,獲取財物,侵害他人財產,所為非是,其犯罪時間雖不及1個月,然其所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申登人、信用卡持卡人、購物次數甚多,所生損害非輕(原判決贅載「重」,本院逕予刪除),犯罪所得不低,犯罪後未見悔意,飾詞諉責,且未彌補損害,犯後態度欠佳,及其自陳學歷、工作、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暨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分別酌情量處如原判決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之折算標準(即各如附表1「原審宣告刑」欄所示),暨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並同諭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之折算標準(原判決於論罪欄中已說明被告以附表2行動電話門號申登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部分係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另於附表4所示時間,以附表4所示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附表4所示物品,輸入附表3所示持卡人之信用卡卡號、有效日期、授權碼等資訊以支付代價而取得附表4所示物品,則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且屬想像競合犯,而均從一重論以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惟於原判決附表1㈠被告以附表2行動電話門號申登人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部分之7罪及附表1㈡被告以附表3信用卡持卡人之信用卡支付附表4商品價金部分之9罪之宣告刑欄,均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惟本件被告所行使之偽造電磁紀錄,既仍應以文書論,故原審上開宣告主文雖稍嫌疏漏,惟無關宏旨,附此說明)。
並就沒收部分說明略以:附表4商品欄(商品明細如附表5)所示之財物,屬被告本案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於各次犯行後諭知沒收。
又前開犯罪所得既未扣案,自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定,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原判決於此部分已說明上開犯罪所得未扣案,故於原判決附表1㈡被告以附表3信用卡持卡人之信用卡支付附表4商品價金部分之各項犯罪沒收欄位,雖均漏載「未扣案」而有所疏漏,然既俱已併同說明「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上開疏漏亦無關宏旨,併此說明)。
至被告用以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訂購附表4所示商品及盜刷信用卡付款之設備,因被告否認犯行,無從得知係何物品及所屬,故無事證認屬違禁物,且難以特定及沒收,欠缺刑法上重要性,應認無沒收或追徵之必要,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經核原判決認事用法尚無違誤,量刑、所定之應執行刑暨宣告沒收及不予沒收之諭知亦屬妥適,應予維持。
二、檢察官及被告上訴意旨:㈠檢察官上訴意旨略以: 原審判決就被告所犯各罪量刑雖無不當,然僅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顯屬過輕,有逾越比例原則及公平原則之違法,難謂合於恤刑本旨,而與裁量權行使內部界限相悖。
因被告所犯如原判決附表1編號1至7共7罪之之宣告刑,總刑期為有期徒刑22月;
另附表1編號1至9共9罪之宣告刑,總刑期為有期徒刑49月,各刑中最長期者為有期徒刑6月,依法定應執行刑之外部性界限為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11月(即71月)以下,原審定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僅為上限之25.35%,復未說明如何審酌各罪間關聯性等事項之理由,顯有判決理由不備之違誤;
再參以被告犯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失,每案平均實際執行刑僅為有期徒刑1.125個月,而顯低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罪有期徒刑最低之法定刑度,又被告無累犯身分,縱使服刑亦僅需入監9個月即可報假釋出監,顯然原審判決有輕判並鼓勵多次犯罪之嫌,使國家刑罰權行使發生不合理之現象,亦有理由不備之判決違法事由,難認允當,應予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云云。
㈡被告上訴意旨略如上述貳、一所載。
三、上訴駁回之理由:㈠量刑係法院就繫屬個案犯罪之整體評價,為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量刑判斷當否之準據,應就判決之整體觀察為綜合考量,並應受比例原則等法則之拘束,非可恣意為之,致礙其公平正義之維護,必須兼顧一般預防之普遍適應性與具體個案特別預防之妥當性,始稱相當。
苟已斟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而未逾越法定刑度,如無偏執一端,致有明顯失出失入之恣意為之情形,上級審法院即不得單就量刑部分遽指為不當或違法(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301號判決意旨參照)。
原審業就本件被告之各罪判刑及應執行刑之訂定,綜合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犯後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各節,已就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予以審酌,雖未就訂應執行部分獨立說明判斷事由,仍難認有理由不備之情事。
而原審已逐一審酌上開各節量刑因子,而在被告各宣告刑中之最長期有期徒刑6月以上,各刑之合併刑期有期徒刑5年11月以下,據此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並未逾越法律外部界限,且審酌被告所犯各罪,罪質、犯罪之行為態樣、手段無何歧異罪,且犯罪時間亦稱集中等,就本案整體犯罪之非難評價等項予以綜合判斷,及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立法方式,係採限制加重原則,非以累加方式定應執行刑而定其應執行刑等,應認原審所定執行刑業已酌情考量被告所犯數罪之罪質、非難程度及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權衡審酌其行為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等因素,所為刑之量定,核屬法院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與法並無不合。
是檢察官上訴意旨指原判決所定執行刑過輕等語,為無理由。
㈡而被告上訴執前詞為抗辯並否認犯罪。
惟其所辯要無可採,經本院詳為指駁如前。
其否認犯罪之主張並據此上訴,亦無理由,應予駁回。
至被告上訴後雖就除附表二編號3倪季臻以外之他人,就其以渠等所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並以所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進行驗證係不知情亦未同意等情,已坦認在卷,而有部分認罪情事。
然本件依卷證資料,被告犯罪事證尚非不明,被告因相關證人業於偵訊及原審審理時證述明確,固於上訴後願坦認部分犯行,惟對全部犯行仍有避重就輕、推諉卸責之情,就訴訟資源之減省毫無助益,亦難認犯後態度有何重大更易,而得以改變原審量刑因素,故本院認無從減輕其刑。
㈢從而,被告及檢察官之上訴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皓文提起公訴,檢察官朱曉群及被告均提起上訴,並由檢察官戴東麗、王啟旭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嶽承
法 官 王耀興
法 官 古瑞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林君縈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20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1
㈠被告以附表2行動電話門號申登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申請熊貓公司會員帳號部分
編號 犯罪事實 原審宣告刑 1 附表2編號1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附表2編號2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 附表2編號3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 附表2編號4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 附表2編號5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 附表2編號6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 附表2編號7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㈡被告以附表3信用卡持卡人之信用卡支付附表4商品價金部分編號 犯罪事實 原審宣告刑 原審宣告沒收 1 附表3編號1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至4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附表3編號2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5至40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 附表3編號3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41至91、108至110、116至118、154至155、249至251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 附表3編號4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92至107、 111至115、136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 附表3編號5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19至135、 137至153、225至231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 附表3編號6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56至171、213、215至224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 附表3編號7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72至175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 附表3編號8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76至198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 附表3編號9 吳威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5編號199至212、214、232至248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2
編號 申登人 行動電話門號 1 亞太電信 0000000000 2 亞太電信 0000000000 3 倪季臻 0000000000 4 陳俊成 0000000000 5 沈秋華 0000000000 0000000000 0000000000 6 黃春陽 0000000000 7 周燿緯 0000000000 附表3
編號 信用卡卡號 持有人 1 0000000000000000 鄭芩 2 0000000000000000 李寧芝 3 0000000000000000 尤幹尤勞 4 0000000000000000 郭俊宏 5 0000000000000000 陳雅芳 6 0000000000000000 陳鈺婷 7 0000000000000000 劉建廷 8 0000000000000000 賴深水 9 0000000000000000 陳曉蓉 附表4
備註:
⒈表列編號2係指起訴書附表編號
⒉承認與否欄係指被告自承其收取之貨物
⒊商品欄內容詳如附表5
⒋會員欄係指申請熊貓公司會員之行動電話門號,以附表2之編號表示
⒌信用卡欄係指用以支付該筆訂單之信用卡,以附表3之編號表示編號1 編號2 承認 與否 下單時間 配送地址 訂購店家 商品 金額 會員 信用卡 1 174 A 110年 3月 7日 4:33 台北市○○○路00號 家樂福 桂林店 附表5編號1 2873 附表2 編號1 附表3 編號1 2 95 A 9:29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大樹藥局 附表5編號2 3906 3 27 A 11:35 台北市○○區○○街00號亞太電信 康是美 南西店 附表5編號3 3217 4 94 A 14:8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家樂福 中平店 附表5編號4 3588 5 171 A 110年 3月 8日 17:51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5 1938 附表3 編號2 6 160 A 17:52 附表5編號6 2895 7 143 A 17:56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家樂福 重新店 附表5編號7 2895 8 139 A 17:58 家樂福 中港超市 附表5編號8 2895 9 163 A 18:12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9 2895 10 165 A 18:37 附表5編號10 2895 11 137 A 19:16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康是美 附表5編號11 3217 12 145 A 19:30 家樂福 重新店 附表5編號12 2895 13 144 A 21:00 附表5編號13 3068 14 136 A 21:23 大樹藥局 附表5編號14 3906 15 25 B 23:29 臺北市○○○路○段00號亞太電信 小北百貨 附表5編號15 3615 16 24 A 110年 3月 9日 00:02 熊貓超市中山店 附表5編號16 1757 17 26 B 00:13 統一超商延埕店 附表5編號17 860 18 243 A 00:47 新北市○○區○○路○段0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18 857 19 244 A 01:52 桃園市○○區○○街000號 熊貓超市中壢店 附表5編號19 1105 20 245 A 01:54 附表5編號20 875 21 251 B 01:59 熊貓超市三重店 附表5編號21 866 22 166 A 02:00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22 3068 23 167 A 02:01 附表5編號23 2883 24 162 A 02:02 附表5編號24 3058 25 247 B 02:05 新北市○○區區○○街000號 統一超商集吉店 附表5編號25 481 26 248 B 02:06 統一超商新北陽州店 附表5編號26 860 27 249 B 02:25 附表5編號27 379 28 246 B 02:27 統一超商集吉店 附表5編號28 282 29 159 A 02:28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29 3068 30 164 A 02:35 附表5編號30 3068 31 250 A 02:55 新北市○○區區○○街000號 附表5編號31 2873 32 138 B 03:18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統一超商文正店 附表5編號32 969 33 140 B 03:46 附表5編號33 213 34 161 A 07:42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34 3068 35 172 A 11:13 附表5編號35 3852 36 142 A 12:26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家樂福 中平店 附表5編號36 2883 37 170 A 13:09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37 3068 38 169 A 13:55 康是美 天台店 附表5編號38 3217 39 168 A 13:59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39 3852 40 141 A 14:02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家樂福 中平店 附表5編號40 2895 41 11 A 110年 3月 13日 00:55 臺北市○○○路○段00號亞太電信 家樂福 桂林店 附表5編號41 2802 附表2 編號2 附表3 編號3 42 103 A 01:46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42 887 43 205 A 01:54 台北市○○區○○路000巷00號 全家便利商店富錦店 附表5編號43 812 44 206 A 01:54 附表5編號44 812 45 203 A 02:06 附表5編號45 812 46 204 A 02:07 附表5編號46 812 47 207 A 02:30 台北市○○區○○○路○段000巷0弄0號 附表5編號47 812 48 208 A 02:33 附表5編號48 812 49 211 A 02:33 附表5編號49 812 50 104 B 02:47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9478炸G 附表5編號50 819 51 102 A 02:48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51 995 52 105 A 05:00 附表5編號52 1001 53 212 A 06:46 台北市○○區○○○路○段000巷0弄0號 全家便利商店 富錦店 附表5編號53 812 54 210 A 06:47 附表5編號54 812 55 213 A 06:47 附表5編號55 812 56 214 A 07:05 附表5編號56 812 57 215 A 07:05 附表5編號57 812 58 209 A 07:08 附表5編號58 812 59 68 B 07:22 台北市○○區○○路○段000號亞太電信 統一超商麗安店 附表5編號59 1124 60 67 A 07:51 附表5編號60 89 61 71 B 07:53 台北市○○區○○路00號亞太電信 統一超商康明店 附表5編號61 92 62 72 B 07:55 小北百貨東湖店 附表5編號62 1210 63 112 A 08:07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63 725 64 106 A 09:49 大樹藥局 附表5編號64 3134 65 113 A 12:19 家樂福重新店 附表5編號65 2802 66 223 A 12:26 新北市○○區○○路000號 家樂福 中和店 附表5編號66 2802 附表2 編號3 67 222 A 13:36 家樂福 板橋店 附表5編號67 2802 68 225 A 13:40 家樂福 中和店 附表5編號68 2802 69 224 A 13:41 家樂福 景安超市 附表5編號69 2802 70 202 B 110年 3月 14日 18:59 台北市○○區○○○路00號 麥當勞 附表5編號70 755 71 114 A 19:19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家樂福 丹鳳超市 附表5編號71 2802 附表2編號2 72 110 A 22:03 熊貓超市 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72 853 附表2編號3 73 109 B 110年 3月 15日 00:52 附表5編號73 1015 74 111 A 05:09 家樂福 重新店 附表5編號74 2802 75 9 B 19:11 臺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熊貓超市 北投店 附表5編號75 2788 附表2 編號4 76 10 A 19:12 家樂福 天母店 附表5編號76 2792 77 8 B 19:54 北大牛排 附表5編號77 544 78 75 B 21:56 新北市○○區○○路○段000號亞太電信 熊貓超市 板橋店 附表5編號78 2979 79 101 B 23:22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 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79 1486 附表2 編號3 80 74 A 23:44 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 附表5編號80 2095 81 233 A 23:45 新北市○○區○○路○段00號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81 812 附表2 編號4 82 238 A 23:46 附表5編號82 812 83 234 A 23:48 附表5編號83 812 84 73 A 23:55 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 附表5編號84 2015 附表2 編號3 85 230 A 110年 3月 16日 00:01 新北市○○區○○路○段00號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85 812 附表2 編號4 86 231 A 00:01 附表5編號86 812 87 235 A 00:13 附表5編號87 812 88 240 A 00:13 附表5編號88 812 89 237 A 00:14 附表5編號89 812 90 242 A 00:14 附表5編號90 812 91 239 A 00:15 附表5編號91 812 92 1 B 20:09 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口吅品麻辣臭豆腐 附表5編號92 709 附表2 編號1 附表3 編號4 93 82 A 20:34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93 822 94 76 B 20:39 新北市○○區○○路00號 康是美 附表5編號94 2807 95 84 A 21:08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95 822 96 83 A 21:09 附表5編號96 822 97 85 A 21:10 附表5編號97 822 98 86 A 21:24 熊貓超市 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98 1186 99 87 A 21:50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99 822 100 88 A 21:50 附表5編號100 822 101 90 A 21:51 附表5編號101 822 102 89 A 21:52 附表5編號102 822 103 3 B 22:47 臺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 天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04 4 B 22:48 附表5編號000 0000 105 92 A 23:03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105 822 106 91 A 23:04 附表5編號106 822 107 93 A 23:12 附表5編號107 822 108 236 A 23:46 新北市○○區○○路○段00號 附表5編號108 812 附表2 編號4 附表3 編號3 109 241 A 23:47 附表5編號109 812 110 232 A 23:57 附表5編號110 812 111 77 A 110年 3月 17日 00:42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附表5編號111 822 附表2 編號1 附表3 編號4 112 78 A 00:43 附表5編號112 822 113 80 A 00:43 附表5編號113 822 114 79 A 00:44 附表5編號114 822 115 81 A 00:44 附表5編號115 822 116 217 B 03:15 基隆市○○區○○路000巷00號 全家便利商店 鑫大慶店 附表5編號116 494 附表2 編號3 附表3 編號3 117 220 B 03:16 附表5編號117 803 118 221 B 03:22 附表5編號118 275 119 155 A 13:55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2樓 大樹藥局蘆洲民族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5 附表3 編號5 120 132 B 21:30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大樹藥局新莊新泰店 附表5編號120 167 121 133 B 21:31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2 131 A 21:3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3 130 B 21:41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4 22 A 21:51 臺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士東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5 23 A 21:5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6 21 A 21:53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7 228 B 22:02 新北市○○區○○路000號 丁丁藥局中和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8 227 A 22:04 附表5編號000 0000 129 126 A 22:19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30 229 B 22:32 新北市○○區○○路000號 統一超商新和高店 附表5編號130 890 131 127 A 22:35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32 123 A 22:53 全家便利商店 新莊副都店 附表5編號132 822 133 135 A 22:54 附表5編號133 822 134 134 A 22:55 附表5編號134 822 135 129 B 22:57 附表5編號135 989 136 2 A 23:33 臺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天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1 附表3 編號4 137 69 A 110年 3月 18日 00:04 台北市○○區○○路○段000號亞太電信 大潤發 內湖二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5 附表3 編號5 138 70 B 00:07 大潤發 內湖二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39 157 A 00:10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2樓 大樹藥局蘆洲民族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0 158 A 00:1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1 124 B 00:15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COMEBUY泰山明志店 附表5編號141 150 142 125 A 00:59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3 149 A 02:04 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2樓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4 148 A 03:0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5 146 A 04:06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6 153 A 13:33 大樹藥局蘆洲民族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7 154 A 14:02 大樹藥局三重重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8 151 A 15:15 大樹藥局蘆洲民族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49 147 A 16:19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0 152 A 17:01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1 150 A 18:04 愛買 三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2 156 A 22:38 熊貓超市三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3 226 A 23:28 新北市○○區○○路000號 家樂福 中和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4 108 B 110年 3月 19日 16:04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清心福全新莊化成店 附表5編號154 300 附表2 編號3 附表3 編號3 155 107 A 16:10 大樹藥局新莊新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6 115 A 16:41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6 附表3 編號6 157 121 A 16:43 附表5編號000 0000 158 118 A 17:07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158 887 159 117 A 17:14 附表5編號159 887 160 120 A 17:42 大樹藥局新莊新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1 122 A 18:2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2 116 A 22:26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3 18 A 22:36 臺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台安藥局天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4 12 A 22:3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5 14 A 22:45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6 15 A 22:45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7 19 A 22:4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8 20 A 22:56 附表5編號000 0000 169 13 A 22:5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70 16 A 23:20 附表5編號000 0000 171 17 A 23:2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72 30 A 110年 3月 20日 01:40 台北市○○區○○街00號亞太電信 全家便利商店 新林森店 附表5編號172 812 附表2 編號7 附表3 編號7 173 31 A 01:41 附表5編號173 812 174 32 A 01:41 附表5編號174 812 175 29 A 02:52 附表5編號175 413 176 5 A 10:38 家樂福 天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5 附表3 編號8 177 7 B 10:38 台安藥局士東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78 6 A 10:40 家樂福 天母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79 28 A 10:48 大樹藥局北市龍江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0 173 B 12:17 臺北市○○○路0段○○○區 ○○○○○○○○○ ○○0○號180 876 181 35 A 13:49 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大樹藥局三重重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2 36 A 13:5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3 50 A 13:5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4 96 A 14:02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大樹藥局新莊新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5 48 A 14:05 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大樹藥局蘆洲民族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6 47 A 14:08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7 46 A 14:40 大樹藥局三重重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8 43 A 16:3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89 45 B 18:02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0 44 A 18:05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1 41 B 18:0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2 42 B 18:07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3 40 B 18:08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4 38 B 18:10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5 39 B 18:10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6 37 A 18:16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7 66 A 18:32 新北市○○區○○路00號亞太電信 大樹藥局淡水中山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8 49 B 18:41 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大樹藥局三重重新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199 53 B 18:43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3 編號9 200 52 A 18:45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1 51 A 18:46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2 194 A 110年 3月 21日 00:24 桃園市○○區○○路000號 家樂福 經國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3 189 A 01:24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4 192 A 01:25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5 193 A 01:26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6 188 A 01:29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7 190 A 01:31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8 191 A 01:40 附表5編號000 0000 209 195 A 01:41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0 99 B 02:18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鮮食雞鹹水雞 附表5編號210 744 211 100 B 03:09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2 97 A 03:10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3 119 B 03:51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6 附表3編號6 214 98 A 05:30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5 附表3編號9 215 56 A 18:48 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6 附表3 編號6 216 61 A 18:53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7 58 A 18:55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8 54 A 18:56 附表5編號000 0000 219 60 A 18:57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0 55 A 18:58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1 59 A 18:59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2 57 A 19:02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3 34 A 19:44 家樂福 錦州超市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4 33 A 19:47 台北市○○區○○街00號亞太電信 家樂福 濟南超市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5 128 A 22:06 新北市○○區○○路000巷0弄0號 熊貓超市北新莊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2 編號5 附表3 編號5 226 65 B 23:41 新北市○○區○○○路000號亞太電信 金興發生活百貨 三和店 附表5編號226 858 227 62 A 23:53 家樂福 蘆洲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8 63 A 110年 3月 22日 00:01 附表5編號000 0000 229 64 A 00:02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0 198 B 01:21 桃園市○○區○○路000號 許南崁好吃鵝肉攤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1 197 A 01:22 家樂福 經國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2 196 A 01:41 附表5編號000 0000 附表3 編號9 233 187 B 01:51 統一超商桃園欣國榮店 附表5編號233 956 234 201 B 01:57 臺北市○○區○○路000號 統一超商信德店 附表5編號234 203 235 199 B 04:41 新北市○○區○○路00號 家樂福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6 183 A 11:36 板橋區四川路一段166號1樓 大樹藥局板橋莊敬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7 184 A 11:37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8 185 A 11:42 附表5編號000 0000 239 182 A 11:51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0 200 A 13:18 新北市○○區○○路000號1樓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1 179 A 15:09 土城區中央路二段61巷42號1樓 大樹藥局土城中央店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2 177 A 15:10:00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3 178 A 15:10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4 180 A 15:13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5 175 A 15:14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6 181 A 15:14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7 176 A 15:15 附表5編號000 0000 248 186 B 23:57 桃園市○○區○○街00號 統一超商 附表5編號248 588 249 219 B 110年 3月 23日 12:01 基隆市○○區○○路000巷00號 全家超商 附表5編號249 184 附表2 編號3 附表3 編號3 250 218 B 12:04 統一超商 附表5編號250 420 251 216 B 110年3 月25日 14:02 必勝客 附表5編號251 680 附表5
編號 訂購商品 1 天地合補葉黃素功能飲X3 2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3 老協珍熬雞精X2 4 桂格滴雞精X3 5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2 6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7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8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9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10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11 老協珍熬雞精X2 12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13 老協珍熬雞精X2 14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3 15 威剛microSDHCU1記憶卡64G(含轉卡)X9 16 亞培小安素強護即飲配方X4、亞培小安素強護即飲配方禮盒X4 17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4、德恩奈漱口水X1 18 舒潔棉柔書邊平板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 19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舒潔棉柔書邊平板衛生紙X2、五月花平版衛生紙X2、舒潔速效廚房紙巾X2 20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舒潔棉柔書邊平板衛生紙X2、舒潔速效廚房紙巾X2 21 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沙威隆茶樹精油X1、味味一品酒香牛肉麵X2、味味一品原汁之珍味爌肉麵X2、味味一品原汁之珍味牛肉麵X1 22 老協珍熬雞精X2 23 天地合補葉黃素功能飲X3 24 老協珍熬雞精X2 25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1、德恩奈漱口水X1、台鹽防護乾洗手X1、沙威隆抗菌乾洗手噴霧X1 26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4、德恩奈漱口水X1 27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4、紅牛能量飲CANX2、黑松沙士X2 28 紅牛能量飲CAM X2、紅牛能量飲料X2 29 老協珍熬雞精X2 30 老協珍熬雞精X2 31 天地合補葉黃素功能飲X3 32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4、德恩奈漱口水X1、台鹽生技海鹽抗菌洗手露X1 33 德恩奈漱口水X1、台鹽生技海鹽抗菌洗手露X1 34 老協珍熬雞精X2 35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4 36 天地合補葉黃素功能飲X3 37 老協珍熬雞精X2 38 老協珍熬雞精X2 39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4 40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41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42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 4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4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6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7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8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49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0 6號餐(大雞塊餐)X1、11號餐(雞腿餐)X1、12號餐(大份爆米花套餐)X1、紅石薯格X1、7號餐(雞腿、大雞塊)X1 51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1、雪柔抽取衛生紙X2 52 幫寶適一級幫拉拉褲X1、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五月花平板衛生紙X1 5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4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6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7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8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59 雪肌粹淨白洗面乳X5、金莎巧克力8入裝X1 60 白蘭氏旭沛人蔘蜆精X1 61 三起司熱狗大亨堡X1、三起司熱狗X1 62 創見microSDHCU1記憶卡32G(含轉卡)X4 63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雪柔抽取衛生紙X2 64 惠氏金幼兒樂幼兒成長配方奶粉X5 65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66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67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68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69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70 麥脆雞腿吉利分享餐(辣味)X1、蕈菇安格斯黑牛堡套餐X1、原味麥脆雞腿X1 71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72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五月花新柔韌抽取衛生紙X2、舒潔棉柔舒適平板衛生紙X2 73 卡旺通用瓦斯罐X2、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淨世代環保抽取衛生紙X2、五月花蓬厚柔頂級抽取衛生紙X2 74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75 卡旺通用瓦斯罐X24、原萃冷萃金萱烏龍X2、原萃冷萃日式綠茶X4、原萃冷萃日式深蒸綠茶X1 76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77 美國帶骨牛小排X1、北大豬排X1、爆漿奶油餐包X1 78 卡旺通用瓦斯罐X16、森田DR.JOU六重玻尿酸深層極保濕面膜X1、森田藥妝玻尿酸複合精華液面膜X1、森田藥妝瞬效安瓶救急面膜X1、森田DR.JOU六重玻尿酸極水潤旅行組X1 79 OB原子筆(黑)X3、Pentel原子筆(藍)X2、3M封箱膠帶X1、OB原子筆(紅)X1、OB原子筆(藍)X2、3M口紅膠X1、CKS美工刀X1、白板筆(黑)X1、Pentel原子筆(黑)X2、PLUS訂書針X1、SKB秘書膠水X1、Pentel自動鉛筆X1、、白板筆(藍)X1、網格拉鏈袋X1、3M泡棉膠X1、3M雙面膠X1、PLUS剪刀X1、WAP板夾A4X1、資料夾袋X1、3M透明膠帶X1、SKB彩色筆X1、E-MORE計算機X1、PLUS訂書機X1、徠福鋼尺X1、SDI小美工刀X1、PIOLT三色按鍵魔擦筆X1、徠福捲尺X1、布面印泥X1、ABEL迴紋針X1 80 滿意寶寶極上紙尿褲X4 81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2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4 滿意寶寶瞬潔輕巧褲X4 8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6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7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8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89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0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1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2 招牌雪花牛肉鍋X1、招牌腸旺臭豆腐X1、大腸臭豆腐X1、鴨血、細粉X1、香蔥飯X2 9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4 施巴潔膚露X4 9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6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7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98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舒潔棉柔書邊平板衛生紙X2 99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0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1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2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3 施巴潔膚露X3 104 施巴潔膚露X3 10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6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7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8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09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0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1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2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4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16 專科洗顏專科超微米深層潔顏泥X2、小芬子汽泡水(蜜桃)X5、統一雞蛋布丁(大)X2 117 美珍香豬肉乾(原味)X3、美珍香豬肉乾(辣味)X5 118 植物的優(水蜜桃優格)X2、植物的優(鮮美橘瓣優格)X2、萬歲牌蜜汁腰果X2 119 亞培小安素強護Complete均衡營養配方-減糖(1600g)X3 120 KEWPIE隨行包蔬菜比目魚粥(80g)X2 121 明志meiji金選1-3歲幼兒成長配方奶粉(850g)X6、KEWPIE隨行包蔬菜比目魚粥(80g)X1、親子御膳坊寶寶活力粥(2X150g)X1 122 明志meiji金選1-3歲幼兒成長配方奶粉(850g)X4、金選明志樂樂Q貝1~3(16袋)X1 123 明志meiji金選1-3歲幼兒成長配方奶粉(850g)X6、KEWPIE隨行包蔬菜比目魚粥(80g)X1 124 亞培心美力3幼兒營養成長配方(900g)X3、康乃馨DOUBLECARE加護抗菌潔膚巾(20片)X1 125 亞培心美力3幼兒營養成長配方(900g)X3、3M星座牙線棒(156入)X3 126 惠氏S-26金幼兒樂-先進新配方(1600g)X2 127 植英房嬰兒柔濕巾(3X80片)X1、明智成長(850g)X6 128 明智成長(850g)X6 129 舒潔迪士尼抽取衛生紙(100抽X12)X2、春風黃阿瑪抽取衛生紙(100抽X20)X2、五月花平板(300張X6包)X2 130 雪肌粹淨白洗面乳(80g)X4、統一麥香紅茶(6入)X2 131 舒潔迪士尼抽取衛生紙(100抽X12)X2、春風黃阿瑪抽取衛生紙(100X20)X2、舒潔棉柔舒適平板衛生紙(300張X6)X2 132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1 133 柯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24包)X2 134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24包)X2 13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1、美珍香豬肉乾(原味)X2、美珍香辣味豬肉乾X2、蜜汁炭烤豬肉乾X2 136 滿意寶寶瞬潔乾爽紙尿褲X6 137 桂格養氣人參禮盒(24X42ml)X3 138 桂格活靈芝禮盒(24X42ml)X3、香辣牛肉乾(105g)X1、新東陽原味牛肉乾(100g)X1,新東陽辣味牛肉乾(100g)X1 139 亞培小安素強護Complete均衡營養配方-減糖(1600g)X3 140 亞培小安素強護Complete均衡營養配方-減糖(1600g)X3 141 錫蘭紅茶X2、茉莉綠茶X2 142 亞培心美力4號(900g)X4、幫寶適 一級幚 拉拉褲X2 143 桂格養氣人參滋補液(19X60ml)X3 144 老協珍熬雞精(14X42ml)X2 145 老協珍熬雞精(14X42ml)X2 146 亞培小安素強護Complete均衡營養配方-減糖(1600g)X3 147 亞培小安素強護Complete均衡營養配方-減糖(1600g)X3 148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800g)X6 149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800g)X6 150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800g)X6 151 滿意寶寶極上呵護(52片)X6 152 春風黃阿瑪抽取衛生紙(100抽X20)X2、舒潔迪士尼抽取衛生紙(100抽X12)X2、舒潔棉柔舒適平板衛生紙(300張X6)X2 153 天地合補含鐵玫瑰四物飲(12X120ml)X2 154 原鄉四季(大杯)X4、烏龍綠茶(大)X4 155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2 156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2 157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幼兒營養成長配方奶粉X6 158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 159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 160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幼兒營養成長配方奶粉X6 161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3 162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雪柔抽取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 163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香草口味)X3 164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幼兒營養成長配方奶粉X3 165 滿意寶寶極上呵護輕巧褲X4 166 滿意寶寶極上呵護輕巧褲X4 167 滿意寶寶極上呵護紙尿褲X4 168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幼兒營養成長配方奶粉X3 169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幼兒營養成長配方奶粉X3 170 惠氏-S-26金幼兒樂先進新配方X2 171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香草口味)X3 172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73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74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2 175 科克蘭三層抽取衛生紙X1 176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177 Kamedis皮脂平衡潔面乳X1、舒敏溫和潔膚露X1 178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179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180 優多綠茶X12、特選普洱X5、烏龍綠茶X5 181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182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183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3 184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3 185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186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187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3 188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4 189 理膚寶水多容安泡沫洗面乳X2、小獅王辛巴雙頭毛刷X2、大正兒童專用牙刷X2 190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4 191 舒特膚長效潤膚露X3、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3 192 舒特膚長效潤膚露X3、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3 193 舒特膚長效潤膚露X4、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4 194 舒特膚長效潤膚露X4、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4 195 舒特膚長效潤膚露X4、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4 196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減醣)X2 197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198 B&GBaby garden安撫奶嘴收納盒X3、Dr Satin魚子活氧淨白潔面露X3、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3 199 鷹標提神疏醒滾珠瓶X3、Dr Satin魚子活氧淨白潔面露X3、B&G Baby garden安撫奶嘴收納盒X3 200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01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02 老協珍熬雞精X2 203 老協珍熬雞精X2 204 老協珍熬雞精X2 205 老協珍熬雞精X2 206 老協珍熬雞精X2 207 老協珍熬雞精X2 208 老協珍熬雞精X2 209 老協珍熬雞精X2 210 大份經濟套餐X2、素腰花X2、脆筍X1、四季豆X1、豆干X1、鑫鑫腸X1、水蓮X1、百頁豆腐X1、小貢丸X1 211 統一麥香紅茶X4、義美錫蘭紅茶X4、原萃冷萃日式深蒸綠茶X1、原萃冷萃金萱烏龍X1、NISDAIPHONE11/XR防指紋保護貼(黑)X1、2.5滿版鋼化玻璃保護貼I PHONE126.1吋X1、Hawk Type-C充電傳輸線(黑)X1、NISDA IPHONE11/XR2.5D防指紋保護貼(黑)X1、PLUS釘書機X1、SDI小美工刀X1 212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泰山仙草蜜禮盒X1、泰山八寶粥禮盒X1 213 3M封箱膠帶X16、膠帶切割器48mmX1、羅技K380跨平台藍芽鍵盤(玫瑰粉)X1、綠的潔手乳X1 214 舒潔迪士尼衛生紙X2、春風皇阿瑪抽取衛生紙X2、舒潔VIVA速效廚房紙巾X2 215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16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17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18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19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20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21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22 雪印MBP高鈣低脂奶粉X6 223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2 224 桂格養氣人蔘滋補液X3 225 天地合補EXX消化菌粉(2.5gX30)X1、天地合補EXXBB雙層錠(60錠)X1 226 依必朗抗菌潔膚皂(110g)X20、白蘭4X酵素極淨洗衣球除菌淨為補充包(360g)X1 227 桂格養氣人參滋補液(19X60ml)X3 228 桂格養氣人參滋補液(19X60ml)X3 229 桂格養氣人參滋補液(19X60ml)X3 230 鵝肉大份X2、鵝翅X2、乾麵X1、虱目魚丸湯X1、鵝珍X1、韭菜拌鵝腸X1、米血X1、燙青菜X1、涼拌素雞X1、小魚豆干X1、無骨雞腳X2、豬頭皮X2 231 老協珍熬雞精(14X42ml)X2 232 老協珍熬雞精X2 233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5 234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1 235 義美蛋捲(原味)X5、義美蛋捲量販盒(芝麻)X5、義美蛋捲量販盒(原味)X10 236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37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38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39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40 雪印強小子PLUS成長奶粉3號X6 241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42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43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44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3 245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246 亞培小安素強護均衡營養配方X2 247 雀巢能恩HA3水解蛋白配方幼兒成長奶粉X6 248 雪肌粋淨白洗面乳X3 249 來一客(鮮蝦魚板)X1、義美全脂鮮乳X1、熱拿鐵(大)X1 250 台酒花雕雞麵X2、一度讚焢肉麵X3、拉麵道日式豚骨風味X2、阿Q桶麵生猛海鮮風味X2 251 夏威夷大披薩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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