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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重附民字第14號
原 告 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法定代理人 張志朋
被 告 李雪琴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上易字第89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惠立
法 官 楊仲農
法 官 廖怡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芷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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