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12,附民,1448,2024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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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48號
原 告 林○穎 (真實姓名及住址均詳卷)
被 告 楊震豪
上列被告楊震豪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11年度上訴字第107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郭惠玲
法 官 梁志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彭秀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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