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940號
原 告 戴如玉
被 告 高悟銓
上列被告高悟銓因中華民國112年度上訴字第2478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戴如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冠霆
法 官 邰婉玲
法 官 柯姿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硃燕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