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13,上訴,1361,20240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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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136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林振鋒



選任辯護人 丁俊和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78號,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邱忠義
法 官 蔡羽玄
法 官 文家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兆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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