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24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泰麟(原名:陳建廷)
選任辯護人 蔡復吉律師
王聖傑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所為112年度訴緝字第9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廖建瑜
法 官 林呈樵
法 官 林孟皇
本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邵佩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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