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13,上訴,845,2024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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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上訴字第845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秉豐



選任辯護人 林月雪律師
江鶴鵬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134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 官 邱滋杉
法 官 黃翰義
法 官 邱瓊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桑子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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