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13,聲,540,2024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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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540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林賢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度執聲字第3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林賢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林賢因加重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而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亦有明定。

次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係採「限制加重原則」規範執行刑之法定範圍,為其定刑之外部界限。

乃因一律將宣告刑累計執行,刑責恐將偏重而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而有必要透過定應執行刑程序,授權法官對被告本身及所犯各罪為總檢視,進行充分而不過度之評價,以妥適調整之。

又刑法第57條之規定,係針對個別犯罪之科刑裁量,明定刑罰原則以及尤應審酌之各款事項,以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至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裁量標準,法無明文,然其裁量仍應兼衡罪責相當及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具體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關係(例如各行為彼此間之關聯性《數罪間時間、空間、法益之異同性》、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及罪數所反應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等情狀綜合判斷,為妥適之裁量(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718號裁定意旨參照)。

再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倘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

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之總和。

而法院於裁量另定應執行之刑時,祇須在不逸脫上開範圍內為衡酌,而無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比例原則之裁量權濫用之例外情形,並不悖於定應執行刑之恤刑目的者,即無違裁量權之內部性界限(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668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加重詐欺取財等案件,經附表所示法院先後各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尚未執行完畢等情,此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表所示判決在卷供參,與數罪併罰之要件核屬相符。

是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於法要無不合。

本院審酌定執行刑之內、外部界限,及受刑人犯附表編號1至23所示之罪,均屬毒品犯罪,編號24至26所示之罪均係犯加重詐欺罪,考量犯罪型態、侵害法益之異同,及犯罪之時間間隔、罪數等一切情狀,復就其所犯之罪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比例等原則,並考量本院詢問受刑人對於本件聲請之意見後,受刑人表示無意見,此有陳述意見狀附卷可佐(見本院卷第119頁),依法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冠霆
法 官 陳勇松
法 官 邰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傅國軒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附表 受刑人陳林賢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9月 有期徒刑2年10月 有期徒刑2年10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11日 110年8月13日 110年8月14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下稱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4 5 6 罪名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9月 有期徒刑2年11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17日 110年11月8日 110年3月20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犯罪日期 110年3月24日 110年4月30日 110年4月26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2年11月 犯罪日期 110年4月27日 110年4月27日 110年6月2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11月 有期徒刑2年11月 有期徒刑2年11月 犯罪日期 110年7月16日 110年8月2日 110年8月18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16 17 18 罪名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犯罪日期 110年9月30日 110年8月17日 110年4月1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19 20 21 罪名 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9月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犯罪日期 110年5月9日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 22 23 24 罪名 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 共同轉讓第一級毒品 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7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18日 110年3月21日 110年10月20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新北檢110年度偵字第45468、46464號、111年度偵字第2595、3356、19762、21511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下稱士檢)111年度偵字第339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8日 111年6月28日 111年8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士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訴字第276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111年12月15日 備註 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業經新北地院以111年度訴字第2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新北檢112年度執字第505號) 編號24至25所示之罪業經士林地院以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士檢112年度執字第338號)
編號 25 26 (以下空白) 罪名 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10年10月20日 110年10月1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士檢111年度偵字第3397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北檢)111年度偵字第851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士林地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347號 判決 日期 111年8月22日 111年12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士林地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347號 確定 日期 111年12月15日 112年2月2日 備註 編號24至25所示之罪業經士林地院以111年度審金訴字第68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士檢112年度執字第338號) 北檢112年度執字第18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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