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99,附民,236,2010120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9年度附民字第236號
原 告 陳美珠
原 告 白王枝
被 告 袁明韻
被 告 李傑美
被 告 靳竹生
上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本院99年度上訴字第311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9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宋 祺
法 官 高玉舜
法 官 陳明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胡勤義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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