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上易字第2407號
上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國益
選任辯護人 耿淑穎律師
王彩又律師
張淑美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秘密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145號,中華民國100年8月1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洪光燦
法 官 宋松璟
法 官 蘇素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戴伯勳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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