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1,上訴,659,2012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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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上訴字第659號
上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李芳儒


(現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分
選任辯護人 謝思賢律師
方伯勳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殺人未遂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一00年度訴緝字第二五六號,中華民國一0一年一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於一0一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專二法庭續行審理。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蔡聰明
法 官 陳憲裕
法 官 吳麗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呂懿庭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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