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上訴字第9號
上 訴 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勝輝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 年度訴字第262 號,中華民國100 年11月2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4 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蔡新毅
法 官 曾淑華
法 官 林秋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慧娟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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