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4,上訴,3011,20160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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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上訴字第3011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楊才志
被 告 黃賢貞
選任辯護人 謝孟馨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86號,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淑惠
法 官 黃翰義
法 官 許泰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碧玲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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