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9,上易,1082,2020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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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108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梁坤運



選任辯護人 甘義平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背信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469號、107年度易字第973號,中華民國109年4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 官 宋松璟
法 官 文家倩
法 官 黃翰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賴又瑄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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