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109,附民,169,2020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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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69號
原 告 林旭元
被 告 陳發貴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09年度上易字第758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劉興浪
法 官 古瑞君
法 官 陳信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董佳貞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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