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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306號
上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凱雄
選任辯護人 蔣昕佑律師
張博皓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998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鄭水銓
法 官 陳麗芬
法 官 沈君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羅敬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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