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99,上訴,4282,201012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上訴字第428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王樑毅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李廣澤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462號,中華民國99年10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陳貽男
法 官 詹駿鴻
法 官 宋明蒼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駱麗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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