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TPHM,99,重上更(二),150,2010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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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50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治源
選任辯護人 李建賢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14號,中華民國95年10月1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9 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邱同印
法 官 何信慶
法 官 吳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雅加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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