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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重上字第569號
上 訴 人 戊○○
輔 助 人 丙○○
上 訴 人
兼 輔助 人 庚○○
上 訴 人 辛○○
壬○○
乙○○
己○○
丁○○
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複 代理 人 吳錫銘律師
吳意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兩造對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16日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05號判決,各自提起上訴,經本院於109年7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辛○○、壬○○、乙○○、己○○、丁○○、甲○○應不真正連帶給付逾新臺幣伍萬壹仟伍佰柒拾陸元本息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
上開廢棄部分,上訴人戊○○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上訴人戊○○、庚○○之上訴及上訴人辛○○、壬○○、乙○○、己○○、丁○○、甲○○之其餘上訴均駁回。
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辛○○、己○○、壬○○、乙○○、丁○○、甲○○連帶負擔百分之一,餘由上訴人戊○○負擔百分之九十六,上訴人庚○○負擔百分之三。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方面:
一、本件上訴人戊○○及對造上訴人辛○○、己○○(下各逕稱其名)現均已成年得單獨為訴訟行為,無庸再贅列戊○○之父即上訴人庚○○(下逕稱其名,合稱庚○○等2人);
辛○○之父母即上訴人壬○○、乙○○;
己○○之父母即上訴人丁○○及甲○○(下合稱辛○○等6人),為其等法定代理人,合先敘明。
二、庚○○以戊○○因病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聲請監護宣告,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於民國108年7月31日以108年度監宣字第OO號裁定宣告戊○○為受輔助宣告人,並選定已離異之父母即庚○○與訴外人丙○○為共同輔助人,庚○○提起抗告,經臺北地院於109年5月11日以108年度家聲抗字第OO號裁定駁回確定在案等情,有上開裁定可參(依序見本院4卷281至282頁、本院5卷11至15頁)。
又庚○○等2人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辛○○等6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三、按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固得聲請法官迴避。
依同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法官被聲請迴避者,在該聲請事件終結前,應停止訴訟程序,但其聲請顯係意圖延滯訴訟而為者,不在此限。
查本院前定於105年11月1日進行言詞辯論,庚○○等2人於105年10月24日以受命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具狀聲請迴避云云,經本院105年度聲字第OOOO號裁定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OOO號裁定駁回確定;
本院定於108年1月15日進行言詞辯論,庚○○等2人聲請閱卷後,於108年1月11日再度聲請受命法官迴避,經本院108年度聲字第OO號裁定駁回等節,有上開案卷可參。
嗣本院待上開臺北地院裁定監護宣告事件確定後,定於109年7月28日進行言詞辯論,庚○○等2人於同年7月21日聲請閱卷後,於同年月23日又具狀聲請受命法官迴避(另分案處理)等情(見本院5卷第19、41、43至61頁)。
惟庚○○等2人在本院先前2次定期進行言詞辯論,業已2度以聲請受命法官迴避為由,致本院取消言詞辯論期日或再開準備程序而無法審結,現又第3度以相類事由聲請受命法官迴避,顯意圖延滯訴訟,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7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停止本件訴訟程序。
乙、實體方面:
一、庚○○等2人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據其等先前主張:戊○○與辛○○、己○○為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小(下稱北新國小)之同學,辛○○、己○○於96年10月18日下午在教室進行打掃時,因貪玩共同持握清潔用之長柄木棍並快速旋轉,不慎擊中擦拭黑板之戊○○後腦(下稱系爭行為),造成戊○○受有頭部外傷併枕部挫傷及腦震盪之傷害,至今尚有癲癇、枕部慢波、腦血管流緩慢、暈眩、頭痛、幻聽、記憶力衰退、肌酸肝值低、抽筋、血壓驟升及注意力不集中與退縮等後遺症頻仍,且此為永久性損傷,已達勞工保險局之失能殘障給付標準所示之喪失100%勞動能力之情形。
辛○○、己○○於系爭行為時已11歲,當具備基本危險意識,足以辨別把玩長柄木棍可能造成他人受傷之後果,故就傷害戊○○之行為,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又因辛○○、己○○於行為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辛○○之父母壬○○、乙○○;
己○○之父母丁○○及甲○○,亦應分別與辛○○及己○○就上開共同侵權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等情。
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87條第1項前段、第193條、第195條之規定,求為命辛○○等6人應連帶給付戊○○新臺幣(下同)15,266,850元、庚○○50萬元,及自辯論意旨㈡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之判決。並願供擔保請宣告准予假執行。
二、辛○○等6人則以:依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紀念醫院(下稱馬偕醫院)98年8月10日回函、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下稱三軍總醫院)98年8月20日回函、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下稱臺大醫院)98年9月23日回函,戊○○事發後接受檢查之結果均無異常,戊○○至多僅受有腦部挫傷,並非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退步言,縱認戊○○現仍存有其所主張之若干後遺症,僅憑戊○○所提相關文獻報導,亦不足以認定該等症狀係因辛○○、己○○造成其頭部挫傷所引起,故除96年10月18日至22日期間因挫傷而支出之醫療費用1,460元外,庚○○等2人請求其餘賠償均為無理由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審為戊○○一部勝、敗判決,即命辛○○、己○○應連帶給付戊○○3,775,556元本息。
壬○○、乙○○就辛○○前開應給付部分,應與辛○○連帶給付戊○○;
丁○○、甲○○就己○○前開應給付部分,應與己○○連帶給付戊○○,並附條件為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之宣告,另駁回戊○○其餘之訴及庚○○之訴。
庚○○等2人對原判決不利部分,聲明不服,全部提起上訴,其上訴及答辯聲明:㈠原判決駁回戊○○、庚○○下開第二項之訴部分廢棄。
㈡上開廢棄部分,辛○○等6人應連帶再給付戊○○11,491,294元、庚○○50萬元,及自辯論意旨㈡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㈢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㈣辛○○等6人之上訴駁回。
辛○○等6人對原判決不利部分,聲明不服,全部提起上訴,其上訴及答辯聲明:㈠原判決不利辛○○等6人部分廢棄。
㈡上開廢棄部分,戊○○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㈢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㈣庚○○等2人之上訴駁回。
四、庚○○等2人主張戊○○因辛○○、己○○之系爭行為,導致癲癇等後遺症,受有永久性損傷,自得向辛○○、己○○請求醫藥費、看護費、交通費、勞動能力減損之損失及慰撫金等損害賠償,辛○○、己○○之法定代理人並應連帶負擔,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87條第1項前段、第193條、第195條之規定,請求辛○○等6人應連帶再給付戊○○11,491,294元、庚○○50萬元本息,為辛○○等6人所否認,並以上開情詞置辯。經查:
㈠、辛○○於原審98年度兒調字第OO號於98年6月24日、同年11月3日訊問中陳稱:「當時伊與己○○二人在玩,己○○他握著擦窗戶的長柄用具,伊握著己○○的手在甩,己○○在擦窗戶,伊的打掃工作沒有去做,伊就去找己○○玩,己○○握著他的工具長柄刷,伊抓著長柄刷的中間,伊的手在己○○的下面,長柄刷是一邊有布的,布是在上面,伊轉動長柄刷時,戊○○要經過該處去他打掃工作的地方,伊看到戊○○要過去,沒有停下來,戊○○抱著頭要過去,結果就打到戊○○、伊的手握在己○○的手下面,因為伊轉動長柄刷,刷子就在晃動」等語,核與己○○於同日訊問所陳:「伊拿著長柄氣窗刷,看一張紙,辛○○在旁邊握著伊的手,伊看著那張紙,然後辛○○握著伊的手在轉動長柄刷,過幾分鐘就打到戊○○,辛○○是用一隻手握著長柄刷,辛○○是握著伊的手」等語大致相符,此有上開訊問筆錄在卷可稽(見原審1卷126至143頁)。
另北新國小之偶發事件處理表記載:辛○○一手握住己○○的手施力,使長柄刷左右搖晃來回搖擺等情(見原審審訴卷40頁)。
足認辛○○、己○○於上開時、地,揮動長柄刷打掃工具,不慎擊中戊○○頭部乙節,且為兩造所不爭執(見原審6卷163頁反面),堪信為真實。
㈡、戊○○於96年10月18日頭部受創,當日即至財團法人佛教慈濟醫院臺北分院(現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佛教慈濟臺北分院,下稱慈濟醫院)急診室,經急診醫師同意轉門診治療而退掛離去;
於翌(19)日10時15分因頭暈想吐,至慈濟醫院急診室,當時戊○○有病容、意識清楚,身體診察無異常,經電腦斷層掃描檢查腦部結果無發現異常,於11時15分離院;
又於同日19時34分因頭暈想吐及嚴重頭痛,至馬偕醫院臺北院區急診室就診,當時體溫36.8℃、心跳84次/分、呼吸18次/分、血壓117/63mmHg、昏迷指數15分、瞳孔大小及反應:右2.5(+)/左2.5(+),再次接受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結果亦無異常,於20時43分帶藥(止痛藥、止暈藥及軟便藥)離院,醫師建議至小兒外科門診追蹤;
於96年10月21日17時36分,再至馬偕醫院急診室就診,當時意識清楚,昏迷指數15分,體溫36.5℃、心跳89次/分、呼吸20次/分、血壓110/38mmHg、瞳孔大小及反應:右3.0(+)/左3.0(+),經身體診察及神經學檢查結果無發現異常,建議於急診室觀察6小時,於18時21分由家屬辦理自動離院,並要求自掛門診追蹤;
96年10月22日,至三軍總醫院急診,接受腦部電腦斷層掃描無異常。
其後戊○○因暈眩、行為異常、視覺幻覺及疑似抽搐(小腿僵硬)等症狀,自96年10月底起至101年2月間,分別至三軍總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下稱榮總醫院)、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下稱雙和醫院)、臺大醫院、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下稱國泰醫院)就診,經腦部磁振造影追蹤、多次腦波及腦部核醫掃描等檢查,除核醫掃描檢查結果懷疑有左後腦輕度訊號異常(三軍總醫院之報告),其他皆無發現異常,且核醫掃描檢查之異常,亦無法認定與系爭行為有關。
戊○○於101年2月7日至國泰醫院門診追蹤,主訴頭痛、暈眩、打嗝併燒灼感及數次抽搐,且仍有視覺及聽覺幻覺,經腦部核醫掃描檢查結果右腦疑似異常,身體診察無局部神經異常,無胃食道逆流,診斷為腦震盪症候群、偏頭痛、癲癇及兒童青少年情緒困擾,醫師僅開立調整情緒相關藥物,並無特殊處置。
戊○○於102年1月2日1時30分,至三軍總醫院急診室,主訴暈眩(旋轉的感覺)及持續噁心嘔吐1小時,近日有記憶缺失,當時體溫35℃、心跳122次/分、呼吸20次/分、血壓120/77mmHg,昏迷指數15分,經身體診察及神經學檢查結果無發現異常,抽血檢查亦無發現異常,診斷為眩暈、腦震盪後症候群、癲癇、幻覺及器質性人格徵候群,戊○○離院時症狀緩解,醫師建議回診追蹤治療。
戊○○於102年10月21日至臺大醫院門診就診,主訴於96年曾有頭部外傷、抽搐、暈眩及多種幻覺(視覺、聽覺、嗅覺及平衡感覺),並多次至他院急診室就診,接受水分補充、止吐藥物及止暈藥等處置,目前使用藥物為魯米拿(抗癲癇藥物)、妥泰(抗癲癇或偏頭痛預防藥物)、癲通(抗癲癇藥物)、諾多碧(促進腦血循藥物)及維生素B6(腦相關維生素)。
醫師建議規則服藥後,再考慮減少藥物種類,診斷為頑固性癲癇、幻覺及暈眩,並開立目前使用藥物連續處方簽及診斷書等情,有慈濟醫院急診病患退掛單、慈濟醫院、馬偕醫院、三軍總醫院、榮總醫院、雙和醫院、臺大醫院、國泰醫院病歷可參(見原審審訴卷232頁、外放影印證物箱)。
㈢、辛○○等6人抗辯戊○○頭部所受傷害與其後所患癲癇等病症無關,經本院將戊○○至慈濟醫院、馬偕醫院、三軍總醫院、榮總醫院、臺大醫院、國泰醫院等病歷資料,送請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下稱醫審會)鑑定意見略以:「㈠依96年10月19日台北慈濟醫院及馬偕醫院病歷紀錄,病童當時主訴頭暈想吐及頭痛,身體診察及神經學檢查結果無異常,經腦部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結果無出血,其腦傷為輕度以下(未有意識改變或記憶異常,2次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結果皆無出血),故日後產生後遺症之可能性極低。
以受傷後癲癇(Post-traumatic seizures and epilepsy)的證據醫學為例,輕度腦傷患者1年內約0.1%出現抽搐,5年內亦僅0.6%出現抽搐。
一般而言,輕度腦傷出現抽搐之機率與正常人無異。
本案101年2月7日病童至國泰醫院、102年1月2日至三軍總醫院、102年10月21日至臺大醫院診斷之症狀,無法認定為96年腦傷後之後遺症,理由是最初檢查結果皆顯示即使有腦傷,只符合輕度。
㈡腦傷後遺症之出現時間,大都出現在受腦傷後第1年,有八成在受腦傷2年內出現。
以輕度腦傷出現癲癇危險期,最長為5年觀察期。
㈢本案病童受傷後出現之症狀及問題,經治療後大多仍持續存在,未曾痊癒,因此亦無日後再復發之問題」等語,有衛生福利部105年2月5日衛部醫字第1051660580號函暨附醫審會0000000號鑑定書(下稱系爭鑑定書)可稽(見本院3卷99至102頁)。
戊○○雖自101年以後診斷罹患癲癇等病症,但無法認定係96年造成輕度以下腦傷之後遺症,亦即與辛○○、己○○之系爭行為間不具因果關係。
㈣、雖庚○○等2人主張醫審會鑑定資料欠缺三軍總醫院96年10月21至22日急診病歷、榮總醫院病歷及各醫院檢查報告, 系爭鑑定書結論不足採信云云,惟本院業將戊○○全部病歷資料送請醫審會鑑定,並無庚○○等2人所指送鑑資料欠缺情事。
且本院另函詢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究係依病患主訴或係依何項檢查確診之病名?經各醫院函復如下:
⑴三軍總醫院就96年10月21日至22日急診病歷與診斷證明書之記載說明:「『頭部外傷併枕部挫傷及腦震盪』診斷,為病患主述及執勤醫師診視結果,詳如來函所附診斷證明書病名及醫師囑言所述」等語,有三軍總醫院105年5月10日院三醫勤字第1050006577號函可參(見本院3卷136頁)。
⑵國泰醫院就101年2月7日診斷證明書之記載說明:「病人戊○○女士曾在多處醫院看診,第一次到本院看診日期為100年5月27日門診看診,並於100年6月1日至100年6月3日住院做檢查。
於本院的檢查結果為,100年6月2日腦波:異常,有癲癇放電波。
100年6月2日腦部共振檢查:正常。
100年6月3日腦部核醫攝影:異常(在右側腦部有訊號較弱)。
病人之後曾陸續在門診追蹤至101年2月7日,開立診斷證明書後,病人即未在本院就診。
所以就本院持有的檢查資料顯示,病人確實有癲癇及局部腦部功能受損狀態,其餘病史皆參照他院就診紀錄及病人主訴。
但腦震盪症候群原本即依據臨床症狀判斷,再輔以相關檢查診斷,惟此病人自101年2月7日之後即未在本院追蹤,故當時狀況無法完全代表日後的病情。」
等語,有國泰醫院105年5月18日(105)管歷字第824號函可稽(見本院3卷137至138頁)。
⑶慈濟醫院就96年10月19日、100年8月17日診斷證明書之記載說明:「病人因頭部外傷於96.10.19至本院急診室求診,電腦斷層未顯示明顯腦出血,屬於頭外傷併腦震盪」等語,有慈濟醫院105年5月23日慈新醫文字第1050709號函暨病情說明書及病歷資料可參(見本院3卷139至141頁)。
⑷馬偕醫院就96年10月19日急診病歷與96年11月5日病歷及診斷證明書之記載說明:「依據病歷記載,病人於96年10月19日19時34分由家人陪同來院急診,當時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經初步診治後當時『Impression』為『Suspect concussion』,再經腦部電腦斷層檢查,並無腦內出血之現象,病歷所載『頭部外傷併有意識喪失或持續性噁心嘔吐』,乃為開立電腦斷層之原因選項,並非確診病名,故以『疑似腦震盪』之診斷開立乙種診斷書,並於同日21時離院,前後共停留急診86分鐘。
病人於96年11月5日來神經外科門診就醫,主訴頭部外傷後有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症狀,診斷書『頭部外傷腦震盪』係依病人之主訴症狀」等語,有馬偕醫院105年5月25日馬院醫急字第1050002084號函可稽(見本院3卷142頁)。
⑸長庚醫院就97年1月11日診斷證明書之記載說明:「病患林女士自96年10月26日起陸續至本院神經外科門診就醫之主訴於10月18日遭他人毆打並於外院腦部檢查結果無異常,且有頭部頭暈及步伐不穩,經三次腦部斷層檢查結果及神經學檢查結果均無異常,故本院醫師依據病患病史、主訴、腦部斷層檢查結果(正常)及神經學檢查結果(正常),開立『頭部外傷併發頭部外傷症候群』之診斷,病患接受症狀性的藥物治療,以上仍需以病患實際恢復情形為準」等語,有長庚醫院105年8月22日(105)長庚院法字第0597號函暨病歷影本可參(見本院3卷171至233頁)。
⑹臺大醫院就100年8月4日、同月27日、同年9月10日診斷證明書病名欄記載「腦震盪後症候群併發癲癇」,雖經本院函催(見本院3卷144、146頁),仍未見回復。
基上,戊○○於96年10月19日至慈濟醫院、馬偕醫院接受腦部相關檢查並未顯示異常,其後至長庚醫院經3次腦部斷層檢查結果及神經學檢查結果亦均無異常,直至100年6月2日至國泰醫院接受腦部共振檢查始發現異常,目前確實患有癲癇等病症,惟上開醫院之病歷及診斷證明書所載腦部挫傷及腦震盪等相關字眼,係依戊○○主訴頭部遭撞擊後有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而來,並非確診病名。
況引致癲癇之原因眾多,亦有庚○○等2人提供之資料可參(見原審審訴卷127至131頁、訴字4卷4頁),惟庚○○等2人既未能舉證證明戊○○目前罹患癲癇等病症係系爭行為造成之後遺症,自難認與辛○○、己○○之系爭行為間有何因果關係。
雖庚○○等2人以醫療機構並非由當時診治醫師所為回復且內容不實,不得作為裁判依據云云(見本院3卷246頁反面至248頁)。
惟醫師執行業務應製作病歷,醫師法第12條定有明文,上開醫療機構係依當時看診醫師製作病歷記載所為答復,縱函復醫師非當時診療之醫師,然其內容與所附病歷並無不實之處。
是庚○○等2人指摘上開醫療構構回復不實且不得援為裁判基礎云云,自無可取。
㈤、庚○○等2人再以原審已鑑定過3次,第1次是101年2月7日國泰醫院,第2次是馬偕醫院101年7月回函認定有因果關係,第3次函請榮總醫院綜合戊○○病歷做出鑑定結果,醫審會之鑑定意見並不可採云云(見本院1卷283頁反面、3卷113頁反面)。
⑴庚○○等2人所稱原審第1次送國泰醫院鑑定云云,似係指國泰醫院101年2月7日診斷證明書(見原審訴字2卷228頁),依該診斷證明書大意略為:戊○○之病名為頭部創傷後導致腦震盪症候群併發頑固型癲癇,頑固型頭痛及頑固型暈眩併內耳平衡障礙,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第三級、第七級、第十三級,屬重大難治疾病。
惟國泰醫院已回函表示該診斷證明書關於病史部分,參照病人主訴及他院就診紀錄,惟戊○○因未再到院追蹤,故當時狀況無法完全代表日後病情等節,前已詳敘,自難憑此認定戊○○目前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有何因果關係。
⑵原審第2次送馬偕醫院鑑定,經馬偕醫院就戊○○病情說明略以:「戊○○於96年10月19日至本院急診就醫及之後於神經外科門診就診,所示之頭暈、頭痛、嘔吐等症狀應是頭部外傷腦震盪相關後遺症,但之後戊○○於他院所示認知功能與聽幻覺等症狀仍應由精神科醫師做判斷診治」等語(見原審訴字4卷70頁),惟馬偕醫院經本院函詢關於病名記載原由,業以前函表示僅係開立電腦斷層之原因選項,並非確診病名。
是庚○○等2人以該回函認定戊○○現罹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有因果關係云云,容有誤會。
⑶再查,原審函請榮總醫院綜合戊○○之病歷鑑定戊○○勞動能力減損之情形(見原審訴字6卷99頁),經該院函復略以:「戊○○於97年後有多次門診,皆肇因於自述頭部外傷之後。
雖經腦部核磁共振檢查為正常,數次腦波檢查為正常。
惟臨床上仍懷疑為癲癇發作與精神神經器質性腦病變。
於100年1月開始服用抗癲癇藥物後獲得控制。
臨床上仍未獲得有效控制,每個月仍有數次疑似癲癇發作,乃繼續有增加抗癲癇藥物的使用。
…失能種類屬於神經部分方面,其雖經二種或二種以上抗癲癇藥物充分治療,每月仍有一次以上發作,勞動能力明顯低下,適用勞保失能等級第七級」等情,有榮總醫院103年1月29日北總兒字第1030002909號函及附件可稽(見原審訴字6卷196至197頁)。
惟依榮總醫院上開函覆可知,戊○○係自97年始至榮總醫院就診,且係「自訴」肇因於頭部外傷之後,經腦部核磁共振檢查及數次腦波檢查皆為正常,縱戊○○目前因癲癇有減損勞動能力情事,亦難認與系爭行為間有何因果關係存在。
㈥、庚○○等2人聲請主治醫師或榮總醫院之鑑定醫師到庭說明(見本院3卷240頁反面至241頁),並聲請調閱如附表一所示證據。惟查:
⑴附表一編號2部分:庚○○前曾函請教育部提供戊○○於96年間申請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相關資料之複印本,經教育部函覆略以:「經本部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搜尋,僅存本部前中部辦公室於96年12月21日以部授教中(學)字第0960523708號函核定發給在案之新台幣5萬元急難慰問金公文乙紙…復經函詢本部前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之承辦單位-現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本(103)年7月4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30072076號函復表示:經查是類資料存放於原業務單位(即本部原中部辦公室學產管理科),係屬業務單位管理之各類公務紀錄,並未入庫歸檔;
且民國96年之申請資料已逾該項業務分類5年保存年限,爰無資料可提供。
準此,建請逕向各該管機關或團體申請重新製發所需文件為妥」等語,有教育部103年7月14日臺教秘(五)字第1030101278號函可稽(見本院1卷105頁),是該等資料已無調閱之可能,且附表一編號1、2之資料,均非醫學檢驗資料,並無法據以認定戊○○目前所患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之因果關係,自無調查之必要。
⑵附表一編號3、4、7、8、11之監視錄影資料,因保存期限現已無調閱之可能,且有相關就診病歷可供參酌,自無調查之必要。
⑶附表一編號5、10、13至17等錄影錄音資料,與認定戊○○目前所患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之因果關係無關;
編號6關於原審庭訊錄音及書記官更正筆錄,縱認其主張待證事實為真,仍須以戊○○目前所患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為前提,無法僅憑該等資料遽認兩者間有何因果關係存在;
編號9、12、18至21、27關於各醫院監視錄音錄影內容部分,已有戊○○就診病歷可供參酌,均無調查之必要。
⑷附表一編號22部分,庚○○等2人聲請傳訊證人並非醫療專業人士,尚難以其證言認定戊○○目前所患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
又就附表一編號23、24部分,分別有三軍總醫院102年4月26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6133號函、102年2月4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02030號函暨急診病歷可稽(見原審訴字6卷1頁、5卷100至106頁),自無再傳訊醫師到庭作證之必要。
至附表一編號25部分,三軍總醫院因監視錄影資料有保存期限而無法提供,此觀附表一編號4、8、11之三軍總醫院函文即明,自無傳訊該證人到庭作證之必要。
⑸附表一編號26部分,戊○○之病情已有病歷資料可參,至庚○○等2人是否受到騷擾與認定戊○○目前所患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無關,自無調查之必要。
⑹庚○○等2人聲請戊○○之主治醫師或榮總醫院之鑑定醫師到庭作證云云(見本院3卷240頁反面至241頁、244頁反面、246頁)。
然庚○○等2人未陳明主治醫師或榮總醫院鑑定醫師之姓名,況本院業依其等要求請各醫療機構提供戊○○之完整病歷,送請醫審會鑑定如前所述,且榮總醫院103年1月29日北總兒字第1030002909號函(見原審訴字6卷196至197頁)未能證明戊○○目前所罹癲癇等病症與系爭行為間有何因果關係,前已詳述,自無再傳訊醫師到庭說明之必要。
㈦、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又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OOO號判例可參)。
茲就庚○○等2人依侵權行為法則,請求辛○○等6人連帶給付各項金額,分述如下:
1.醫療費用部分:戊○○主張其遭辛○○及己○○揮動長柄刷擊中頭部,支出如附表二所示醫療費用共1,234,674元云云(見本院1卷265、267至281頁)。
惟辛○○及己○○所為系爭行為,初期固造成戊○○有頭暈想吐等症狀,但與戊○○後來罹患癲癇等病症間,並不具有因果關係等情,前已詳述,戊○○請求後遺症部分之醫療費用,自屬無理由。
則戊○○請求賠償之醫療費用,應以其受創初期急診及接續至馬偕醫院、三軍總醫院、長庚醫院及慈濟醫院所支出醫療費用,亦即自96年10月18日至同年10月29日間如附表二編號1至9所示計1,576元部分,尚屬急診及尋求第二醫療意見之合理醫療費用;
惟其後至各醫療機構重覆看診所支出費用,顯逾合理就醫範疇,自屬無理由。
是戊○○請求辛○○及己○○與各自父母應連帶給付醫療費用1,576元本息,為有理由;
逾此部分請求,則為無理由。
2.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部分:庚○○等2人主張戊○○因系爭行為受有腦部後遺症,現需專人照料,請求看護費5,408,114元、勞動能力100%喪失云云(見本院1卷132至136頁反面、137至141頁)。
惟辛○○、己○○之系爭行為雖造成戊○○頭暈想吐等不適症狀,但與戊○○目前罹患之癲癇等病症不具有因果關係。
是戊○○請求辛○○及己○○與各自父母應連帶賠償上開看護費用、勞動能力減損云云,為無理由。
3.交通費部分:庚○○等2人主張因載送戊○○至醫院就診,因證據遙遠及舉證困難問題,無法提出交通費314,520元等單據云云(見本院1卷131頁反面至132頁),惟無論戊○○係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就醫,本可提出計程車乘車收據或搭乘公共運輸工具計算費用,衡情並無因證據遙遠或舉證困難,致無法提出之情。
是庚○○等2人上開主張及請求,既乏據可徵,自屬無理由。
4.慰撫金部分:
⑴戊○○主張其因辛○○、己○○之系爭行為,受有癲癇等後遺症,身體及精神上受有痛苦,導致學業成績驟降,進而影響社交能力,請求賠償慰撫金300萬元云云(見本院1卷141頁反面至144頁反面)。
查戊○○在教室突遭辛○○、己○○以打掃工具長柄刷撞擊頭部,於當日及接續數日因頭暈想吐等不適症狀,先至慈濟醫院、馬偕醫院急診,再接續至三軍總醫院、慈濟醫院及長庚醫院,尋求第二醫療意見,衡情其身心顯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揆諸前開說明,戊○○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賠償慰撫金,自屬有據。
又戊○○於系爭事故發生時年僅10歲,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名下並無財產;
辛○○、己○○亦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名下亦無財產,辛○○之父壬○○自99至101年所得分別約30萬元至60萬元,名下並無房產,其母乙○○自99至101年所得分別約為40餘萬元至10餘萬元,名下有價值約6萬元之股票;
己○○之父丁○○自99至101年所得分別約為10餘萬元至30餘萬元,名下有汽車及不動產,其母林鳳萍則無所得,名下有2筆不動產等情,有兩造之財產歸戶清冊可參(見原審訴字6卷52至54頁、76至85頁、169至189頁)。
本院審酌雙方之年齡、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與系爭事故發生經過、戊○○受傷害程度及其他情狀,認戊○○請求賠償慰撫金以5萬元為適當;
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
⑵庚○○請求辛○○等6人連帶給付50萬元慰撫金部分:再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開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固定有明文,惟立法意旨業已揭明對身分法益之保障亦不宜太過寬泛。
鑑於父母或配偶與本人之關係最為親密,基於此種親密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被侵害時,其所受精神上之痛苦最深,故明定「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始受保障。
查辛○○、己○○之系爭行為固造成戊○○頭暈想吐及頭痛,惟經醫療機構進行身體診察及神經學檢查結果無異常,腦部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結果無出血,屬輕度以下腦傷,與其數年後所罹患之癲癇等病症不具有因果關係,尚難認辛○○、己○○之系爭行為造成戊○○輕度腦傷,有何重大侵害庚○○基於父女之身分法益等情節,則庚○○依上開規定,請求辛○○等6人應連帶給付慰撫金50萬元云云,為無理由。
5.末次按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7條定有明文。
經查,辛○○、己○○於系爭行為時皆未成年,為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惟其等已年滿10歲,難認無識別能力,則戊○○依上開規定請求其等法定代理人壬○○與乙○○、丁○○與甲○○,分別就辛○○、己○○所負損害賠償負連帶給付之責,自屬有據。
又所謂不真正連帶債務,係指數債務人以單一目的,本於各別之發生原因負其債務,因其中一債務之履行,他債務亦同歸消滅者而言(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OOOO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壬○○與乙○○、丁○○與甲○○,係基於民法第187條第1項之規定分別與辛○○、己○○負連帶責任,兩家間係成立不真正連帶債務,於任一人給付後,其他人在其給付範圍內,應同免給付責任。
從而,戊○○請求辛○○、己○○應連帶給付51,576元(計算式:1,576+50,000=51,576),壬○○及乙○○與辛○○連帶給付51,576元,丁○○及甲○○與己○○連帶給付51,576元,任一人為給付後,其他人於其給付範圍內,同免給付責任,為有理由;
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至庚○○請求辛○○等6人連帶給付慰撫金50萬元本息云云,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五、綜上所述,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87條第1項前段、第193條、第195條之規定,請求辛○○、己○○應連帶給付51,576元,壬○○及乙○○與辛○○應連帶給付51,576元,丁○○及甲○○與己○○應連帶給付51,576元,及自辯論意旨㈡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3年4月19日,見原審7卷335頁反面)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任一人為給付後,其他人於其給付範圍內,同免給付責任,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原審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判命辛○○、己○○應連帶給付戊○○3,723,980元本息部分(計算式:3,775,556-51,576=3,723,980),壬○○及乙○○就辛○○上開不應給付部分負連帶賠償責任;
丁○○及甲○○就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負連帶賠償責任,尚有未合,辛○○等6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為廢棄,為有理由,爰由本院廢棄改判如主文第二項所示。
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判命辛○○等6人如數給付,並分別諭知兩造供擔保後,得、免假執行,核無不合,辛○○等6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駁回此部分之上訴。
至其他不應准許部分,原審駁回庚○○等2人之訴及該部分假執行之聲請,核無不合,庚○○等2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此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詳予論駁,併此敘明。
七、據上論結,庚○○等2人之上訴為無理由;
辛○○等6人之上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449條第1項、第79條、第85條第2項、第463條、第385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傅中樂
法 官 周祖民
法 官 管靜怡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庚○○等2人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
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詳附註)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劉美垣
附註: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第2項):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為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
附表一: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備註 01 新店區碧潭派出所於96年10月20日至21日之警勤務交接日誌至刑事報案紀事內容 辛○○之傷害行為過程及戊○○受有腦挫傷之傷害。
見本院1卷208至209頁。
02 戊○○申請第00000000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會設置急難慰問金之全部資料 本件事實經過及因辛○○、己○○之毆打致戊○○罹患癲癇等疾病。
見本院1卷208頁反面、2卷69、1 70頁、180頁反面至181頁、187頁、272頁反面至273頁、3卷60頁、240頁反面、246頁。
已逾保存年限,有教育部103年7月14 日臺教秘(五)字第1030101278號函可稽(見本院1卷105頁)。
03 馬偕醫院急診檢傷櫃台96年10月19日及同月21日監視錄影錄音內容 辛○○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戊○○所受傷害位置及病情。
見本院1卷208頁反面、210頁、3卷62頁。
已逾保存期限且無法回復,有馬偕醫院102年12月7日馬院總字第1020005958號函可參(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6號卷23頁)。
04 三軍總醫院汀洲院區102年1月2日1時20分至2時及內湖院區2時至15時急診室監視錄影內容 戊○○病情嚴重,看護費用有必要,且三軍總醫院102年4月26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6133號函無法做為裁判依據。
見本院1卷208頁反面至209頁、212頁反面、2卷273頁。
已遭覆蓋且無法回復,此有三軍總醫院102年12月4日院三總務字第1020018522號函暨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函可稽(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7號卷24頁)。
05 原審家事法庭102年2月6日1樓大門至2樓調解室監視錄影錄音內容、102年4月3日至5日之發受話位置、新店耕莘醫院戊○○所住精神科病房102年12月5日至10日監視錄影錄音內容 戊○○之母丙○○被迫撤回對北新國小與毆打者之求償。
見本院1卷209頁、248頁。
原審家事法庭102年2月6日15時至17時之監視錄影資料已檢送光碟到院,此有原審102年12月12日北院木政字第1020007372號函暨光碟片可參(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3號卷)。
06 原審101年6月14日、11月10日、102年3月間、103年1月23日及其後之庭訊錄音、101年11月10日筆錄之書記官更正筆錄處分書 辛○○等6人同意由戊○○自行前往國泰醫院、榮總醫院鑑定後攜回當裁判基礎,且同意戊○○之交通費用請求。
見本院1卷209頁反面、2卷68頁、184頁、188頁、3卷245至246頁。
07 慈濟醫院急診檢傷櫃台96年10月18日、同月19日監視錄影錄音 戊○○受傷情形。
見本院1卷210頁、3卷62頁。
已逾保存期限,此有慈濟醫院102年11月27日慈新醫文字第1021522號函暨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函可證(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29號卷21至22頁)。
08 三軍總醫院汀洲院區101年11月26日2時20分至3時及內湖院區2時30分至13時45分監視錄影內容 戊○○病情嚴重,看護費用有必要。
見本院1卷210頁。
影像已遭覆蓋且無回復可能,此有三軍總醫院102年12月4日院三總務字第1020018522號函暨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函可稽(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7號卷24頁)。
09 榮總醫院101年4月6日10時至13時急診大門入口與留觀室監視錄影錄音內容 見本院1卷210頁。
已逾保存期限無法提供,此有榮總醫院101年7月5日北總政字第1010016425號函可稽(見原審訴字4卷54頁)。
已檢送監視錄影資料光碟到院,此有榮總醫院102年11月27日北總政字第1020031621號函暨光碟可證(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5號卷25頁)。
10 原審家事法庭100年度監字第455號、102年度家親聲字第38號、本院102年度家親聲抗字第62號全部庭訊錄音 戊○○之母丙○○被迫撤回對北新國小與毆打者之求償。
見本院1卷210頁反面、2卷188 頁。
11 三軍總醫院汀洲院區96年10月22日22時至同月23日12時急診室監視錄影錄音內容 戊○○受傷情形。
見本院1卷210頁反面。
影像已遭覆蓋且無回復可能,此有三總醫院102年12月4日院三總務字第1020018522 號函暨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函可稽(見原審102年度聲字第617號卷24頁)。
12 三軍總醫院103年5月30日陳錫洲門診監視錄影錄音內容 三軍總醫院102年4月26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6133號函無法做為裁判依據。
見本院1卷213頁反面。
13 原審證70、71之錄音譯文 北新國小老師教唆作偽證。
見本院1卷246頁反面至247頁、2卷177頁反面至179頁反面。
14 原審證44、45錄音譯文 北新國小老師知道戊○○遭大力毆打與受傷嚴重。
見本院1卷247頁、2卷178頁、179頁反面至180頁。
15 原審證66、67錄音譯文 辛○○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本件案發經過與傷勢病情,後因老師施壓而改變說詞。
見本院1卷247頁反面至248頁、2卷178頁反面至179頁。
16 原審證245錄音譯文 戊○○之母丙○○於原審家事法庭調解時之供稱。
見本院1卷249頁。
17 原審97年度兒調字第12號、98年度兒調字第27號全卷資料 本件經過情形及北新國小老師教唆偽證。
見本院2卷180頁反面至181頁。
。
檢送開庭錄音檔光碟2片,此有原審少年法庭99年3月22日北院隆刑少件98年度兒調字第10號函可稽(見原審1卷7頁)。
全卷資料業經原審調閱(見原審1卷8、78頁)。
18 耕莘醫院103年11月1日至3日急診室、同年10月26日至30日急診室及加護病房、104年7月13日至8月18日住院病房之監視錄影內容 原審判決認戊○○之病況只需半日看護,所需看護期間為3年,顯有不當。
見本院3卷61頁。
19 萬芳醫院10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急診室監視錄影內容 見本院3卷61頁。
20 雙和醫院104年2月26日至3月31日間,精神科住院之監視錄影內容 見本院3卷61頁反面。
21 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96年10月21日21時至同月22日12時急診大廳與診間之監視錄影內容 戊○○受傷位置為後腦,與所致病情之因果關係為真實 見本院3卷62頁。
22 安親班老師林月英 戊○○確因系爭傷害行為受有腦挫傷之傷害。
見本院1卷211頁。
23 三軍總醫院陳錫洲主任 三軍總醫院102年4月26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6133號函無法做為戊○○是否需看護之裁判依據。
見本院1卷211頁。
24 三軍總醫院賴歧傑醫師 戊○○於102年1月2日急診之情形。
見本院1卷211頁。
戊○○就診當日呈現持續噁心感並斷續的嘔吐,意識清楚但精神顯倦怠,步態尚穩無需扶持,此有三軍總醫院102年2月4日院三醫勤字第1020002030號函暨急診病歷可稽(見原審5卷100至106頁)。
25 三軍總醫院總務部路續寧先生 函覆原審有關監視錄影光碟陳述不實及為何未付與此重要證據。
見本院1卷211頁。
26 庚○○等2人之私下錄音 醫師於知悉法院鑑前之戊○○病情、受北新國小與毆打者等人之介入騷擾與影響病情、系爭傷害行為與戊○○目前病情有因果關係。
見本院2卷188頁、3卷242至243頁。
戊○○等2人提出錄音隨身碟一只(見本院3卷證物袋)。
27 各大醫院歷來腦波檢查、核子醫學檢查報告、重金屬驗血報告、病歷 系爭傷害行為與戊○○目前病情有因果關係。
見本院3卷243頁反面至244頁。
附表二:
(一)自96.10.18至98.06.30止已支出之醫藥費用(見99年度審訴字第5678號卷): 編號 就診日期 就診醫院 就診科別 自付金額(新臺幣) 頁數 備註 1 96.10.18 慈濟醫院 急診 0 232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0頁)編號同。
2 96.10.19 慈濟醫院 急診 126 233頁 3 96.10.19 馬偕醫院 急診 300 233頁 4 96.10.21 馬偕醫院 急診 0 234頁 5 96.10.22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600 235頁 6 96.10.22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300 235頁 7 96.10.24 慈濟醫院 夜診 0 236頁 8 96.10.26 長庚醫院 門診 250 236頁 9 96.10.29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0 237頁 10 96.10.31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400 237頁 11 96.11.05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300 238頁 12 96.11.09 三稜中醫 無 0 239頁 13 96.11.09 長庚醫院 腦腫瘤神經外科 0 240頁 14 96.11.12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300 240、24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4 、19-1(見本院1卷270頁)。
15 96.11.17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0 241頁 與原審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0頁)編號同。
16 96.11.19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400 241頁 17 96.11.26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400 242頁 與原審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編號同。
18 96.11.30 振興醫院 神經外科 150 243頁 19 96.12.03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400 244頁 20 96.12.12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0 245頁 原判決附表編號20,但證物無此收據,且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並無(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應係編號21之誤植。
21 96.12.10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0 245、24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 、21(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
22 96.12.20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246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編號同。
23 96.12.20 振興醫院 神經外科 150 247頁 24 96.12.20 慈濟醫院 小兒科急診 0 248頁 25 96.12.22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0 248頁 26 96.12.24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300 249頁 27 96.12.31 慈濟醫院 急診外科 108 250頁 28 97.01.10 振興醫院 神經外科 150 251頁 29 97.01.11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課 200 252頁 30 97.01.11 長庚醫院 腦腫瘤神經外科 0 252、25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30-1 (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
31 97.01.25 長庚醫院 同上 0 253頁 與原審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0頁反面)編號同。
32 97.02.18 榮總醫院 無 0 254頁 33 97.02.20 榮總醫院 無 0 254頁 34 97.02.27 榮總醫院 無 0 255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編號同。
35 97.03.18 振興醫院 神經外科 150 256頁 36 97.04.02 榮總醫院 神經內科 460 257頁 37 97.04.03 榮總醫院 無 0 25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34-1 (見本院1卷271頁)。
38 97.04.08 榮總醫院 無 0 258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編號同。
39 97.04.13 榮總醫院 無 0 258頁 40 97.04.14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200 259頁 41 97.04.26 承安診所 無 150 259頁 42 97.04.23 榮總醫院 無 300 260頁 43 97.05.01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300 261頁 44 97.05.01 榮總醫院 無 120 261頁 45 97.05.12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113 262頁 46 97.05.15 萬芳醫院 神經外科 0 262頁 47 97.05.21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198 263頁 48 97.05.22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100 264頁 49 97.06.05 榮總醫院 神經修復科 1114 265、266頁 即原判決編號附表49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49-1 (見本院1卷271頁)。
50 97.06.24 慈濟醫院 小兒科 0 266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編號同。
51 97.06.25 慈濟醫院 身心醫學科 0 267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反面)編號同。
52 97.07.10 長庚醫院 腦血管科 268頁 53 97.07.17 長庚醫院 無 0 269頁 54 97.07.17 慈濟醫院 無 270頁 55 97.07.22 長庚醫院 腦血管科 0 271頁 56 97.07.22 長庚醫院 腦血管科 500 271頁 57 97.07.24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72頁 58 97.07.31 三軍總醫院 住院費 3 273頁 59 97.08.01 臺大醫院 精神部 100 274頁 60 97.08.05 慈濟醫院 不分科 200 274頁 61 97.08.07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00 275頁 62 97.08.08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40 276頁 63 97.08.08 長庚醫院 門診 0 276頁 64 97.08.18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27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4誤植日期為97年8月12日(見本院1卷271頁反面)。
65 97.08.25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課 100 278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反面)編號同。
66 97.08.25 慈濟醫院 不分科 5 278頁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6誤植日期為97年8月27日(見本院1卷271頁反面)。
67 97.08.27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課 15 27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
與原審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1頁反面)編號同。
68 97.08.28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79頁 69 97.12.04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80頁 70 98.01.11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400 281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2頁)編號同。
71 98.01.1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82頁 72 98.02.14 三軍總醫院 精神科 100 283頁 73 98.02.19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500 283頁 74 98.02.20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284頁 75 98.03.02 三軍總醫院 核子醫學科 200 284頁 76 98.03.05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310 285頁 77 98.03.0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28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77。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77誤植日期為98年3月15日(見本院1卷272頁)。
78 98.03.17 三軍總醫院 無 480 286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2頁)編號同。
79 98.03.23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286頁 80 98.04.23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287頁 81 98.04.29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0 287頁 82 98.04.30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288頁 83 98.06.02 三軍總醫院 無 40 289頁 84 98.06.04 三軍總醫院 無 240 289頁 85 98.06.12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60 頁290 86 98.06.19 三軍總醫院 無 240 290頁 87 98.06.22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1200 291頁 88 98.06.24 馬偕醫院 家醫 70 292頁 89 98.06.24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科 100 293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2頁反面)編號同。
(二)自98.07.01至101.03.06已支出之醫藥費用(見原審2卷) 編號 就診日期 就診醫院 就診科別 自付金額(新臺幣) 頁數 備註 90 98.11.27 臺大醫院 兒醫不分科 230 267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3頁)編號同。
91 98.12.29 慈濟醫院 身心醫學科 126 267頁 92 98.10.21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150 268頁 93 98.10.22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268頁 94 98.09.16 三軍總醫院 無 120 269頁 95 98.10.21 三軍總醫院 無 300 269頁 96 98.10.1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94 270頁 97 98.10.25 怡仁醫院 小兒科 30 270頁 98 98.09.17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71頁 99 98.10.13 臺大醫院 內科部 250 271頁 100 98.11.24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70 272頁 101 98.10.29 三軍總醫院 無 390 272頁 102 99.01.29 臺大醫院 無 340 273頁 103 99.05.07 臺大醫院 兒醫感染科 100 273頁 104 99.03.31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272 274頁 105 99.12.23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274頁 106 99.07.08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0 275頁 107 99.07.03 健全診所 無 200 275頁 108 99.07.15 榮總醫院 兒童神經癲癇 3500 276頁 109 99.07.15 健全診所 無 50 276頁 110 99.08.11 健全診所 無 350 277頁 111 99.08.12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277頁 112 99.08.17 臺大醫院 無 650 278頁 113 99.09.13 慈濟醫院 小兒科 9 278頁 114 98.09.15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260 279頁 115 99.09.15 健全診所 無 50 279頁 116 99.10.27 健全診所 無 50 280頁 117 99.10.27 健全診所 無 ? 280頁 無收據金額。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3頁)編號同。
118 99.11.08 健全診所 無 50 281、287 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18、129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18、129(見本院1卷273頁)。
119 99.11.09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281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3頁)編號同。
120 99.11.13 榮總醫院 兒童神經癲癇 322 282頁 121 99.11.16 臺大醫院 無 350 282頁 122 99.11.18 榮總醫院 住院GPED 6527 283頁 123 99.11.17 慈濟醫院 小兒科 130 284頁 124 99.11.18 榮總醫院 X光拷貝 200 284頁 與原判決附表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編號同。
125 99.11.18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30 285頁 126 99.11.22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285頁 127 99.11.22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100 286頁 128 99.11.26 三軍總醫院 無 405 286頁 129 99.11.26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210 28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0、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0(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0 99.12.15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40 28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1、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1(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1 99.12.15 榮總醫院 住院GPED 4476 28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2、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2(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2 99.12.16 臺大醫院 無 205 29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3、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3(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3 99.12.17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29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4、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4(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4 99.12.17 臺大醫院 耳鼻喉科 100 29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5、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5(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5 99.12.20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29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6、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6(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6 99.12.16 臺大醫院 家庭醫學部 490 29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7、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7(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7 99.12.23 臺大醫院 小兒部 350 29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8、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8(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8 99.12.27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29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39、庚○○等2人修正附表編號139(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39 100.06.05 國泰醫院 急診醫學科 1791 29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0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39-1 、194(見本院1卷273頁反面)。
140 98.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354 29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1 98.12.22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20 29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2 100.01.05 臺大醫院 兒醫胃腸科 268 29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3。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3 100.01.04 健全診所 無 ? 295頁 無法辨識收據金額。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4 100.01.07 臺大醫院 耳鼻喉部 100 29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5。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5 100.01.13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29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6。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6 100.01.14 臺大醫院 耳鼻喉部 100 29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7。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7 100.01.18 臺大醫院 無 275 2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9。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8 100.01.18 臺大醫院 無 60 2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0。
與戊○○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49 100.01.18 臺大醫院 影像醫學部 400 29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0 100.01.28 長庚醫院 兒童神經內科 210 29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1 100.01.31 健全診所 無 ? 300頁 無收據金額。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3。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2 100.01.31 榮總醫院 兒童內科 414 30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3 100.02.09 臺大醫院 兒醫胃腸科 100 3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5。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4 100.02.11 臺大醫院 兒醫胃腸科 100 3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6。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5 100.02.15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574 3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7。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6 100.02.17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8。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7 100.02.10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課 100 30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59。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8 100.02.2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0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0。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59 100.02.23 臺大醫院 兒醫胃腸科 100 30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3頁反面)同。
160 100.02.24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0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1 100.02.25 臺大醫院 耳鼻喉科 300 30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3。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2 100.03.0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0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3 100.02.10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0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5。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4 100.03.07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68 30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6。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5 100.03.08 臺大醫院 兒醫胃腸科 136 3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7。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6 100.03.15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781 3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8。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7 100.03.17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0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69。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8 100.04.01 臺大醫院 耳鼻喉科 100 30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0。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69 100.04.28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0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0 100.04.12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1449 30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1 100.04.12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200 31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3。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2 100.04.28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0 31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3 100.04.29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7 3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5。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4 100.05.02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86 3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6。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5 100.05.03 臺大醫院 無 375 3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7。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6 100.05.09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8。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7 100.05.10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806 31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79。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8 100.05.12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1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0。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79 100.05.19 雙和醫院 小兒科 122 3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0 100.05.27 國泰醫院 小兒科 480 3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1 100.05.27 健全診所 無 350 3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3。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2 100.05.27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3 100.05.30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1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5。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4 100.06.03 國泰醫院 19373 31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6。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5 100.06.03 國泰醫院 13067 31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7。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6 100.06.0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31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8。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7 100.06.05 國泰醫院 急診醫學科 1004 3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89。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8 100.06.07 臺大醫院 無 240 3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0。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89 100.06.09 國泰醫院 小兒科 38571 29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48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89 (見本院1卷274頁)。
190 100.06.07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831 3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1。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91 100.06.07 臺大醫院 影像醫學部 200 3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2。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92 100.06.09 國泰醫院 無 200 32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3。
與戊○○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93 100.06.09 國泰醫院 無 60 32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4。
與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本院1卷274頁)同。
194 100.06.09 國泰醫院 小兒科 30 32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95 (見本院1卷274頁)。
195 100.06.09 國泰醫院 小兒科 400 32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96 (見本院1卷274頁)。
196 100.06.08 國泰醫院 小兒科 120 32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97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197 100.06.09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120 32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98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198 100.06.10 國泰醫院 急診醫學科 30 32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19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199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199 100.06.15 臺大醫院 無 140 32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0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0 100.06.22 雙和醫院 不分科 250 32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1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1 100.06.22 雙和醫院 不分科 210 32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2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2 100.06.24 萬芳醫院 小兒科 2221 32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3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3 100.06.30 國泰醫院 小兒科 390 32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4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4 100.06.30 國泰醫院 急診醫學科 370 32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5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5 100.07.04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3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6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6 100.07.05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989 33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7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7 100.07.05 三軍總醫院 皮膚科 16 33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8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8 100.07.10 三軍總醫院 皮膚科 100 33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0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09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09 100.07.13 萬芳醫院 兒科 18440 33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0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0 100.07.25 萬芳醫院 小兒科 750 33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1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1 100.07.07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33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2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2 100.07.13 萬芳醫院 急診兒科 2397 33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3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3 100.07.27 雙和醫院 小兒科 218 33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4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4 100.07.29 國泰醫院 無 250 33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5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5 100.08.02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300 33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6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6 100.08.02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15 33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7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7 100.08.03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3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8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8 100.08.04 國泰醫院 小兒科 70 33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1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19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19 100.08.04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300 33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0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0 100.08.04 國泰醫院 小兒科 5 33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1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1 100.06.0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3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2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2 100.08.03 耕莘醫院 耳鼻喉科 1238 33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3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3 100.08.04 國泰醫院 小兒科 2303 33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4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4 100.08.05 三軍總醫院 無 250 33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5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5 100.08.0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250 34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6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6 100.08.05 臺大醫院 無 500 34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7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7 100.08.05 臺大醫院 無 200 34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8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8 100.08.08 國泰醫院 小兒科 25 34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2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29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29 100.08.08 國泰醫院 小兒科 240 34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0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30 100.08.08 臺大醫院 無 65 34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1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31 100.08.15 萬芳醫院 放射診斷科 206 34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2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32 100.08.15 雙和醫院 不分科 200 34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3 (見本院1卷274頁反面)。
233 100.08.18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250 34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4、庚○○等2人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4(見本院1卷275頁)。
234 100.08.22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40 34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5(見本院1卷275頁)。
235 100.08.17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220 34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6(見本院1卷275頁)。
236 100.08.18 馬偕醫院 兒科門診 100 34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7(見本院1卷275頁)。
237 100.08.18 馬偕醫院 兒科門診 200 34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8(見本院1卷275頁)。
238 100.08.18 馬偕醫院 兒科門診 742 34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3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39(見本院1卷275頁)。
239 100.08.18 馬偕醫院 兒科門診 100 34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0(見本院1卷275頁)。
240 100.08.18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220 34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1(見本院1卷275頁)。
241 100.08.22 雙和醫院 小兒科 218 34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2(見本院1卷275頁)。
242 100.08.23 三軍總醫院 無 40 34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3(見本院1卷275頁)。
243 100.08.24 三軍總醫院 核子醫學科 200 34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4(見本院1卷275頁)。
244 100.08.24 三軍總醫院 無 40 35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5(見本院1卷275頁)。
245 100.08.25 北醫醫院 耳鼻喉科 150 35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6(見本院1卷275頁)。
246 100.08.27 臺大醫院 小兒科 550 35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7(見本院1卷275頁)。
247 100.08.27 三軍總醫院 核子醫學科 200 35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8(見本院1卷275頁)。
248 100.08.29 北醫醫院 耳鼻喉科 150 35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4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49(見本院1卷275頁)。
249 100.08.29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260 35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0(見本院1卷275頁)。
250 100.08.30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15 35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1(見本院1卷275頁)。
251 100.08.31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60 35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2(見本院1卷275頁)。
252 100.08.31 三軍總醫院 無 240 35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3(見本院1卷275頁)。
253 100.08.31 三軍總醫院 無 20 35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4(見本院1卷275頁)。
254 100.09.06 耕莘醫院 耳鼻喉科 0 35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5(見本院1卷275頁)。
255 100.09.06 耕莘醫院 一般外科 0 35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6(見本院1卷275頁)。
256 100.09.1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35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7(見本院1卷275頁)。
257 100.09.1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5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8(見本院1卷275頁)。
258 100.09.14 北醫醫院 耳鼻喉科 150 35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5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59(見本院1卷275頁)。
259 100.09.1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35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0(見本院1卷275頁)。
260 100.09.22 三軍總醫院 無 100 35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1(見本院1卷275頁)。
261 100.09.09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50 35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2(見本院1卷275頁)。
262 100.08.27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50 35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3(見本院1卷275頁)。
263 100.09.1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50 35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4(見本院1卷275頁)。
264 100.09.23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885 36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5(見本院1卷275頁)。
265 100.08.22 雙和醫院 小兒科 0 36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6。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6 日期誤植為100年9月23日(見本院1卷275頁)。
266 100.09.23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400 36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7(見本院1卷275頁)。
267 100.09.27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95 36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6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8(見本院1卷275頁)。
268 100.09.3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36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69(見本院1卷275頁)。
269 100.09.15 臺大醫院 小兒部 50 36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0(見本院1卷275頁)。
270 100.09.3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6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1(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1 100.09.3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50 36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2(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2 100.09.22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6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3(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3 100.08.29 三軍總醫院 無 270 36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4(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4 100.10.03 王慶祥小兒科診所 無 50 36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5(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5 100.10.03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50 36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6(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6 100.10.17 雙和醫院 小兒科 162 36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7(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7 100.10.18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6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7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8(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8 100.10.18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60 36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79(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79 100.10.20 長庚醫院 癲癇科 1000 36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0(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0 100.10.2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7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1(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1 100.10.27 臺大醫院 小兒部 400 37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2(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2 100.10.28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37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3(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3 100.10.30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37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4(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4 100.10.30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0 37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5(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5 100.11.30 三軍總醫院 無 50 37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6(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6 100.11.04 三軍總醫院 住院費 2673 37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7(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7 100.11.02 臺大醫院 無 400 37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8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8(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8 100.11.03 長庚醫院 癲癇科 8680 374、375 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0、291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89、290(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89 100.11.03 三軍總醫院 急診外科 10 37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1(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0 100.11.03 長庚醫院 無 160 37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2(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1 100.11.03 長庚醫院 無 0 37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3(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2 100.11.07 雙和醫院 小兒科 5449 37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4(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3 100.11.07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36 37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5(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4 100.11.08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96 37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6(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5 100.11.08 三軍總醫院 X光拷貝 400 37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7(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6 100.11.08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96 37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29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8(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7 100.11.09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4304 37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299(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8 100.11.10 臺大醫院 無 200 38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0(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299 100.11.10 臺大醫院 無 200 38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1(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0 100.11.10 三軍總醫院 無 320 38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2(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1 100.11.10 三軍總醫院 無 130 38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3(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2 100.11.10 臺大醫院 無 1800 38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4(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3 100.11.04 三軍總醫院 無 40 38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5(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4 100.11.16 耕莘醫院 耳鼻喉科 200 38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6(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5 100.11.18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科 65 38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7(見本院1卷275頁反面)。
306 100.11.18 長庚醫院 無 200 38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0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8(見本院1卷276頁)。
307 100.11.25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350 38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09(見本院1卷276頁)。
308 100.11.30 三軍總醫院 住院費 16580 38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0(見本院1卷276頁)。
309 100.12.0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8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1(見本院1卷276頁)。
310 100.12.05 三軍總醫院 無 550 38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2(見本院1卷276頁)。
311 100.12.05 北醫醫院 耳鼻喉科 660 38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3(見本院1卷276頁)。
312 100.12.05 三軍總醫院 無 100 38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4(見本院1卷276頁)。
313 100.12.06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755 38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5(見本院1卷276頁)。
314 100.12.06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210 38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6(見本院1卷276頁)。
315 100.02.08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10 38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7(見本院1卷276頁)。
316 100.12.10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230 39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1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8(見本院1卷276頁)。
317 100.12.13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1695 39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19(見本院1卷276頁)。
318 100.12.13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10 39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0(見本院1卷276頁)。
319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1(見本院1卷276頁)。
320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2(見本院1卷276頁)。
321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3(見本院1卷276頁)。
322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4(見本院1卷276頁)。
323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5(見本院1卷276頁)。
324 100.12.2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100 39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6(見本院1卷276頁)。
325 100.12.21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39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7(見本院1卷276頁)。
326 100.12.21 臺大醫院 無 200 39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2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8(見本院1卷276頁)。
327 100.12.21 臺大醫院 無 100 39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29(見本院1卷276頁)。
328 100.12.22 耕莘醫院 耳鼻喉科 0 39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0(見本院1卷276頁)。
329 100.12.22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180 39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1(見本院1卷276頁)。
330 100.12.23 長庚醫院 神經內科 0 39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2(見本院1卷276頁)。
331 100.12.26 怡仁醫院 小兒科 425 3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3(見本院1卷276頁)。
332 100.12.26 三軍總醫院 無 200 3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4(見本院1卷276頁)。
333 100.12.26 三軍總醫院 放射診斷科 200 39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5(見本院1卷276頁)。
334 100.12.26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250 39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6(見本院1卷276頁)。
335 100.12.26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50 40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7(見本院1卷276頁)。
336 100.12.26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210 40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3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8(見本院1卷276頁)。
337 100.12.27 長庚醫院 醫療事務科 450 4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39(見本院1卷276頁)。
338 100.12.28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210 4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0(見本院1卷276頁)。
339 100.12.30 長庚醫院 兒童過敏氣喘 400 4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1(見本院1卷276頁)。
340 100.12.30 耕莘醫院 醫療事務 690 4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2(見本院1卷276頁)。
341 101.01.02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10 40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3(見本院1卷276頁)。
342 101.01.03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4250 40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4(見本院1卷276頁)。
343 101.01.04 慈濟醫院 不分科 690 40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5(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4 101.01.04 慈濟醫院 小兒科 252 40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6(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5 101.01.04 慈濟醫院 眼科 252 40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7(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6 101.01.04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250 40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4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8(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7 101.01.04 耕莘醫院 小兒科 260 40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49(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8 101.01.04 三軍總醫院 無 380 40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0(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49 101.01.05 馬偕醫院 兒科 290 4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1(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0 101.01.05 馬偕醫院 兒科 10 4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2(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1 101.01.05 耕莘醫院 一般外科 30 40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3(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2 101.01.05 耕莘醫院 眼科 140 40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4(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3 101.01.05 耕莘醫院 一般外科 240 40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5(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4 101.01.09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0 40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6(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5 101.01.04 北醫醫院 耳鼻喉科 450 41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7(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6 101.01.16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00 4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5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8(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7 101.01.09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5245 4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59(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8 101.01.30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975 4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0(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59 101.01.31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460 4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1(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0 101.02.06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5245 41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2(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1 101.02.06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36 41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3(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2 101.02.07 國泰醫院 小兒科 5484 4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4(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3 101.02.07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3950 4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5(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4 101.02.20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00 4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6(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5 101.02.27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4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7(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6 98.08.11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41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6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8(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7 101.03.05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5104 41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69(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8 100.08.03 聯合醫院 兒童精神科 0 4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0(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69 99.12.22 聯合醫院 兒童精神科 0 4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1(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0 101.02.22 聯合醫院 兒童精神科 307 4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2(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1 101.01.18 聯合醫院 兒童精神科 307 4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3(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2 101.03.06 萬芳醫院 精神科 3777 42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4(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3 101.03.06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3950 42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5(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4 101.02.24 萬芳醫院 精神科 2082 42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6(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375 101.02.13 萬芳醫院 精神科 7053 42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7(見本院1卷276頁反面)。
(三)自101.02.09 至103.02.10止已支出之醫藥費用(見原審6卷): 編號 就診日期 就診醫院 就診科別 自付金額(新臺幣) 頁數 備註 376 101.01.16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5245 29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79。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8誤植醫院為三總醫院(見本院1卷277頁)。
377 101.02.09 關渡醫院 身心科 1383 2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79(見本院1卷277頁)。
378 101.02.23 關渡醫院 身心科 2043 29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1。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0誤植日期為101年2月9日(見本院1卷277頁)。
379 101.02.24 萬芳醫院 精神科 2082 29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1(見本院1卷277頁)。
380 101.03.01 振興醫院 神經外科 200 29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2(見本院1卷277頁)。
381 101.03.05 馬偕醫院 神經外科 5104 29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4。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3誤植日期為101年3月3日(見本院1卷277頁)。
382 101.03.06 聯合醫院 兒童精神科 100 30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5。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4誤植醫院為松山醫院(見本院1卷277頁)。
383 101.03.06 榮總醫院 兒童精神科 3950 30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5(見本院1卷277頁)。
384 101.03.06 萬芳醫院 精神科 3777 30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6(見本院1卷277頁)。
385 101.03.07 聯合醫院 兒童神經科 307 3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7(見本院1卷277頁)。
386 101.03.09 萬芳醫院 小兒科 278 30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8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8(見本院1卷277頁)。
387 101.03.16 萬芳醫院 小兒科 228 30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89(見本院1卷277頁)。
388 101.03.17 關渡醫院 身心科 1883 30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0(見本院1卷277頁)。
389 101.03.19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100 3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1(見本院1卷277頁)。
390 101.03.20 臺大醫院 650 30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2(見本院1卷277頁)。
391 101.03.20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500 30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3(見本院1卷277頁)。
392 101.04.05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400 30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4(見本院1卷277頁)。
393 101.04.02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03、30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6、399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5(見本院1卷277頁)。
394 101.04.03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210 303頁反面、37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7、692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6、625(見本院1卷277、280頁)。
395 101.04.05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04、30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398、401、402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7(見本院1卷277頁)。
396 101.04.06 榮總醫院 住院 2245 30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8(見本院1卷277頁)。
397 101.04.10 榮總醫院 150 30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9(見本院1卷277頁)。
398 101.04.10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30 30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0(見本院1卷277頁)。
399 101.04.10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667 30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6、庚○○等2人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1(見本院1卷277頁)。
400 101.04.12 關渡醫院 身心科 2046 3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2(見本院1卷277頁)。
401 101.04.12 榮總醫院 夜兒神經癲癇 1449 30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3(見本院1卷277頁)。
402 101.04.19 關渡醫院 50 30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4(見本院1卷277頁)。
403 101.04.20 關渡醫院 60 30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5(見本院1卷277頁)。
404 101.04.24 榮總醫院 2429 308頁、30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1、413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6(見本院1卷277頁)。
405 101.04.25 萬芳醫院 小兒科 236 30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7(見本院1卷277頁)。
406 101.04.24 榮總醫院 證書費 200 30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08(見本院1卷277頁)。
407 101.04.26 榮總醫院 精神部 460 30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0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397-1、409(見本院1卷277頁)。
408 101.04.27 萬芳醫院 4122 30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5、416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0 (見本院1卷277頁)。
409 101.05.01 榮總醫院 精神科 460 30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1(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0 101.04.28 關渡醫院 身心科 512 31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2(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1 101.05.01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200 31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1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3(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2 101.05.01 榮總醫院 住院 1295 31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4(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3 101.05.01 榮總醫院 住院 36337 31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5(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4 101.05.02 萬芳醫院 外科部 124 3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6(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5 101.05.04 三軍總醫院 480 31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7(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6 101.05.10 關渡醫院 身心科 362 31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8(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7 101.05.10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1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19(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8 101.05.15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4316 3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0(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19 101.05.20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200 31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1(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0 101.06.11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100 31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2(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1 101.06.11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150 31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2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3(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2 101.06.12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4120 313、3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0、433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4 (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3 101.06.18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0 31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5(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4 101.06.11 三軍總醫院 200 31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6(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5 101.06.13 關渡醫院 不分科 116 31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7(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6 101.06.19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1154 31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8(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7 101.06.23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1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29(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8 101.06.22 榮總醫院 精神科 20 3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7、庚○○等2人修正之表編號430(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29 101.06.25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300 31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1(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0 101.06.26 臺大醫院 證明書費 650 31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3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2(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1 101.06.26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36 31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0。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3誤植日期為101年4月30日(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2 101.07.03 三軍總醫院 2600 316、37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1、691,其中編號441誤植醫院為榮總醫院。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4誤植醫院臺大醫院、624誤植日期為101年7月3日(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280頁)。
433 101.07.03 耕莘醫院 小兒科 147 31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5(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4 101.07.09 耕莘醫院 小兒科 147 31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6(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5 101.07.10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3783 31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7(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6 101.07.19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400 31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8(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7 101.07.21 關渡醫院 身心科 100 31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39(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8 101.07.23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36 3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0(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39 101.07.24 榮總醫院 神經外科 660 31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1(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0 101.07.26 臺大醫院 750 31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44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2(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1 101.07.31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180 31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3(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2 101.08.01 三軍總醫院 280 3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4(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3 101.08.07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783 31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5(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4 101.08.13 臺大醫院 20 31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6(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5 101.08.18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1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7(見本院1卷277頁反面)。
446 101.08.31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315 32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8(見本院1卷278頁)。
447 101.08.31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2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59(見本院1卷278頁)。
448 101.09.03 慈濟醫院 140 32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0(見本院1卷278頁)。
449 101.09.03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200 32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1(見本院1卷278頁)。
450 101.09.03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230 32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0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2(見本院1卷278頁)。
451 101.09.04 臺大醫院 10 32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3(見本院1卷278頁)。
452 101.09.04 臺大醫院 245 32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4(見本院1卷278頁)。
453 101.09.04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3783 32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5(見本院1卷278頁)。
454 101.09.04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100 32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6(見本院1卷278頁)。
455 101.09.04 三軍總醫院 260 32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7(見本院1卷278頁)。
456 101.09.13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845 32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8(見本院1卷278頁)。
457 101.09.13 三軍總醫院 40 32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69(見本院1卷278頁)。
458 101.09.15 關渡醫院 身心科 50 32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0(見本院1卷278頁)。
459 101.09.25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960 32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1(見本院1卷278頁)。
460 101.09.24 全安藥局 32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1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2(見本院1卷278頁)。
461 101.09.26 耕莘醫院 小兒科 274 32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3(見本院1卷278頁)。
462 101.09.28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40 32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4(見本院1卷278頁)。
463 101.10.05 萬芳醫院 精神科 3464 32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2、523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5 (見本院1卷278頁)。
464 101.10.11 萬芳醫院 外科部 108 32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6(見本院1卷278頁)。
465 101.10.15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86 32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7(見本院1卷278頁)。
466 101.10.11 萬芳醫院 精神科 100 325頁反面 即原審判決附表編號52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7-1 (見本院1卷278頁)。
467 101.10.12 三軍總醫院 230 32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8(見本院1卷278頁)。
468 101.10.15 耕莘醫院 急診內科 520 32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79(見本院1卷278頁)。
469 101.10.24 耕莘醫院 精神科(住院) 10790 32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2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0(見本院1卷278頁)。
470 101.10.24 耕莘醫院 醫療事務 30 32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1(見本院1卷278頁)。
471 101.10.29 耕莘醫院 健兒科 490 32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2(見本院1卷278頁)。
472 101.10.30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3781 32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3(見本院1卷278頁)。
473 101.10.31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40 32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4(見本院1卷278頁)。
474 101.11.01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內科 800 32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5(見本院1卷278頁)。
475 101.11.05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50 32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6(見本院1卷278頁)。
476 101.11.03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內科 650 32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7(見本院1卷278頁)。
477 101.11.24 關渡醫院 身心科 2290 32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8(見本院1卷278頁)。
478 101.11.27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00 328頁反面、32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8、540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89、490-1(見本院1卷278頁)。
479 101.11.27 關渡醫院 不分科 108 32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3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0(見本院1卷278頁)。
480 101.11.27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 3783 32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1(見本院1卷278頁)。
481 101.12.03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150 32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2(見本院1卷278頁)。
482 101.12.03 雙和醫院 健兒科 100 33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3(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3 101.12.05 雙和醫院 皮膚科 100 33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4(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4 101.12.05 三軍總醫院 230 33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5(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5 101.12.06 榮總醫院 感染科 818 33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6,惟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並無(見原審1卷278頁反面)。
486 101.12.11 新光醫院 耳鼻喉科 400 33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7(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7 101.12.14 榮總醫院 感染科 460 33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4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8(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8 101.12.17 臺大醫院 小兒科 308 33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499(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89 101.12.16 臺大醫院 小兒科 730 33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0(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0 101.12.17 臺大醫院 小兒科 540 33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1(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1 101.12.17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150 33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2(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2 101.12.18 臺大醫院 200 33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3(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3 101.12.19 耕莘醫院 急診內科 100 33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4(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4 101.12.19 耕莘醫院 骨科 30 334頁 原判決附表編號556,惟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並無(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5 101.12.23 萬芳醫院 急診兒科 80 33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6(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6 101.12.25 萬芳醫院 小兒神經 4618 33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7(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7 101.12.25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78 33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5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8(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8 101.12.25 關渡醫院 身心科 2236 33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09(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499 101.12.27 臺大醫院 60 33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0(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0 101.12.28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3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1(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1 102.01.02 三軍總醫院 急診小兒科 850 33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2(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2 102.01.11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3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3(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3 102.01.10 三軍總醫院 480 33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4(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4 102.01.21 萬芳醫院 急診兒科 715 33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6。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5誤植日期為102年1月24日(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5 102.01.25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3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7、568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6 (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6 102.01.22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5389 33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6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7(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7 102.01.28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86 33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8(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8 102.01.29 萬芳醫院 外科部 171 33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19(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09 102.01.30 耕莘醫院 骨科 340 338頁 原判決附表編號572,惟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並無(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0 102.02.19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4656 33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1(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1 102.02.21 臺大醫院 200 33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2(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2 102.02.22 萬芳醫院 精神科 0 33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5、576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3 (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3 102.03.07 關渡醫院 身心科 3748 33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4(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4 102.03.08 萬芳醫院 小兒神經科 150 33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5(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5 102.03.08 萬芳醫院 放射診斷科 200 34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7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6(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6 102.03.06 三軍總醫院 250 34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7(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7 102.03.09 萬芳醫院 12 34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8(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8 102.03.13 耕莘醫院 眼科 150 34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29(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19 102.03.19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78 34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0(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20 102.03.20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60 34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1(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21 102.03.22 三軍總醫院 420 34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2(見本院1卷278頁反面)。
522 102.03.28 三軍總醫院 550 34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3(見本院1卷279頁)。
523 102.03.29 萬芳醫院 精神科 130 34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4(見本院1卷279頁)。
524 102.04.10 耕莘醫院 眼科 150 34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5(見本院1卷279頁)。
525 102.04.15 萬芳醫院 小兒神經科 100 34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8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6(見本院1卷279頁)。
526 102.04.16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864 34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7(見本院1卷279頁)。
527 102.04.19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350 34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8(見本院1卷279頁)。
528 102.04.22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86 34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39(見本院1卷279頁)。
529 102.04.24 三軍總醫院 神經內科 4961 34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0(見本院1卷279頁)。
530 102.05.06 三軍總醫院 200 34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1(見本院1卷279頁)。
531 102.05.17 聯合醫院 急診精神科 0 34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2(見本院1卷279頁)。
532 102.05.14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50 34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3(見本院1卷279頁)。
533 102.05.25 聯合醫院 一般精神科 1490 34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4(見本院1卷279頁)。
534 102.05.27 聯合醫院 一般精神科 150 34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5(見本院1卷279頁)。
535 102.06.03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100 34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59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6(見本院1卷279頁)。
536 102.05.20 三軍總醫院 放射診斷科 200 34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7(見本院1卷279頁)。
537 102.05.30 聯合醫院 一般精神科 76 34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8(見本院1卷279頁)。
538 102.06.18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898 346頁、34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2、604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49、550(見本院1卷279頁)。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0誤植日期為102年6月19日。
539 102.06.07 三軍總醫院 300 34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1(見本院1卷279頁)。
540 102.06.20 聯合醫院 精神科 10 34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2(見本院1卷279頁)。
541 102.06.21 聯合醫院 精神科 90 34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3(見本院1卷279頁)。
542 102.06.22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4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4(見本院1卷279頁)。
543 102.07.01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0 34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0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5(見本院1卷279頁)。
544 102.06.16 榮總醫院 證書費 80 348頁反面 原判決附表編號609,惟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並無(見本院1卷279頁)。
545 102.07.17 亞東醫院 小兒科 100 34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8見本院1卷279頁)。
546 102.07.19 三軍總醫院 放射診斷科 200 34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59(見本院1卷279頁)。
547 102.07.22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86 34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0(見本院1卷279頁)。
548 102.07.23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6785 34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1(見本院1卷279頁)。
549 102.07.24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210 34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2(見本院1卷279頁)。
550 102.07.24 三軍總醫院 150 35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3(見本院1卷279頁)。
551 102.07.24 三軍總醫院 神經內科 4625 35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4(見本院1卷279頁)。
552 102.07.26 關渡醫院 身心科 130 35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5(見本院1卷279頁)。
553 102.08.06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493 35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6(見本院1卷279頁)。
554 102.08.06 榮總醫院 200 35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1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7(見本院1卷279頁)。
555 102.08.07 關渡醫院 不分科 156 35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8(見本院1卷279頁)。
556 102.08.23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51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1、622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69 (見本院1卷279頁)。
557 102.08.12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278 35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0(見本院1卷279頁)。
558 102.08.23 三軍總醫院 小兒科 150 352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4。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1誤植日期為102年8月29日(見本院1卷279頁)。
559 102.08.27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5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2(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0 102.09.03 榮總醫院 夜間兒童神經科 3944 352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3(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1 102.09.04 榮總醫院 病歷影印 120 35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4(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2 102.09.09 三軍總醫院 神經外科 150 35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5(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3 102.09.14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5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29、630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6 (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4 102.09.16 國泰醫院 小兒科 50 35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7(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5 102.09.24 耕莘醫院 婦產科 150 35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8(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6 102.09.28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5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3、634及戊○○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79 (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7 102.10.14 雙和醫院 精神科 50 35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5、636。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0誤植醫院為萬芳醫院(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8 102.10.07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280 35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1(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69 102.10.21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686 35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2(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0 102.10.22 臺大醫院 250 35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3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3(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1 102.10.22 臺大醫院 200 35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4(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2 102.10.22 慈濟醫院 神經外科 120 35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5(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3 102.10.22 國泰醫院 小兒科 50 35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6(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4 102.10.23 三軍總醫院 神經內科 628 35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7(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5 102.10.24 臺大醫院 190 35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8(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6 102.10.28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408 35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89(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7 102.11.04 聯合醫院 神經內科 160 35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0(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8 102.11.08 三軍總醫院 200 35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1(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79 102.11.11 長庚醫院 3845 35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2(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0 102.11.14 關渡醫院 身心科 160 35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4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3(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1 102.11.21 三軍總醫院 急診醫學科 800 35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4(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2 102.11.25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600 35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1、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5(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3 102.11.19 馬偕醫院 290 35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6(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4 102.11.26 馬偕醫院 精神門診 330 359頁反面、365頁反面 原判決附表編號653、674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7 (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5 102.11.25 長庚醫院 125 36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4、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8(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6 102.11.26 長庚醫院 100 360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599(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7 102.11.29 長庚醫院 30 36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0(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88 102.11.29 耕莘醫院 精神科 120 360頁反面、361頁反面、362頁、37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7、660、661、663、694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1、604、627(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280頁)。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1誤植日期為102年11 月28日(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原判決附表編號657、694分別誤植日期為102年12月24日、10月24日。
589 102.12.06 臺大醫院 影像醫學部 200 36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2(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90 102.12.06 臺大醫院 160 361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5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3(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91 102 12.02 馬偕醫院 精神科 270 362頁、36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2、671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5、614(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280頁)。
就診日期為102年1 2月2日,而繳費證明之列印日期為12月24日,故原判決附表均誤植日期為102年12月24日。
592 102.12.02 恩主公醫院 神經科 3238 362頁反面、36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4、689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6、622(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280頁)。
原判決附表編號689誤植日期為102年12月5日、備註為p269反面。
593 102.12.11 臺大醫院 50 36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7(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94 102.12.17 三軍總醫院 330 363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8(見本院1卷279頁反面)。
595 102.12.27 耕莘醫院 小兒科 1426 36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09(見本院1卷280頁)。
596 102.09.25 萬芳醫院 258 363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0(見本院1卷280頁)。
597 102.12.23 耕莘醫院 精神科 40 364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6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1(見本院1卷280頁)。
598 102.12.26 聯合醫院 精神科 100 364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3(見本院1卷280頁)。
599 102.12.24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190 365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2、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5(見本院1卷280頁)。
600 102.12.26 馬偕醫院 家醫門診 100 36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5、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7(見本院1卷280頁)。
601 102.12.31 耕莘醫院 精神科 305 366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8(見本院1卷280頁)。
602 102.12.24 耕莘醫院 精神科 230 36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9(見本院1卷280頁)。
603 102.12.24 耕莘醫院 精神科 10 366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0(見本院1卷280頁)。
604 102.12.23 耕莘醫院 精神科 4081 365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1(見本院1卷280頁)。
605 103.01.06 長庚醫院 0 36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79、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2(見本院1卷280頁)。
606 103.01.06 長庚醫院 300 367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3(見本院1卷280頁)。
607 103.01.18 關渡醫院 身心科 0 367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1。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4誤植日期為103年1月8日(見本院1卷280頁)。
608 103.01.20 恩主公醫院 神經科 5100 36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6、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9(見本院1卷280頁)。
609 103.01.21 恩主公醫院 醫事課業科 200 367頁反面、368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2、685及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5、618(見本院1卷280頁)。
610 103.01.22 耕莘醫院 精神科 240 36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3,日期誤植為102.01.22。
亦即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6(見本院1卷280頁)。
611 103.01.27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486 368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4。
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17誤植日期為103年1月21日(見本院1卷280頁)。
612 103.01.27 恩主公醫院 放射科 200 36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7、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0(見本院1卷280頁)。
613 103.01.27 同上 神經科 230 369頁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88、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1(見本院1卷280頁)。
614 103.02.06 榮總醫院 門診處置 250 269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90、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3(見本院1卷280頁)。
615 103.02.10 恩主公醫院 神經科 200 370頁反面 即原判決附表編號693、庚○○等2人修正之附表編號626(見本院1卷280頁)。
(四)庚○○等2人增加之附表(見本院1卷281頁) 編號 就診日期 就診醫院 就診科別 自付金額(新臺幣) 頁數 616 99.04.27 三軍總醫院 200 原審7卷204頁 617 99.07.29 臺大醫院 小兒部 250 原審7卷204頁 618 99.08.12 聯合醫院 精神科 4431 原審7卷205頁 619 99.09.09 聯合醫院 精神科 659 原審7卷205頁 620 99.11.11 臺大醫院 小兒部 640 原審7卷206頁 621 100.07.10 萬芳醫院 急診 2397 原審7卷206頁 622 100.08.22 慈濟醫院 證明書費 40 原審7卷207頁 623 101.04.30 臺大醫院 兒醫神經科 526 原審7卷2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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