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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上字第79號
上 訴 人 中茂能資系統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漢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承本
訴訟代理人 舒正本律師
複 代理人 王俊權律師
訴訟代理人 徐寶星
參 加 人 致圓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欣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致緯
訴訟代理人 洪嘉祥律師
陳韋達
被 上訴人 榮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凡
訴訟代理人 李銘洲律師
複 代理人 劉冠頤律師
訴訟代理人 孫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業經言詞辯論終結。
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1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魏麗娟
法 官 郭佳瑛
法 官 張婷妮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張英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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