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TPHV,110,上,839,2021092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839號
上 訴 人 高啓峯
訴訟代理人 郭登富律師
被 上訴人 高啓嘉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定存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賴劍毅
法 官 陳君鳳
法 官 邱靜琪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張淨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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