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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上字第266號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A01
訴訟代理人 孫志堅律師
被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 A02
訴訟代理人 林開福律師
上列當事人(下均省略稱謂)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A01對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48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A02為附帶上訴,本院於113年8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及附帶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關於上訴部分,由A01負擔;
關於附帶上訴部分,由A02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債權人以各連帶債務人為共同被告提起給付之訴,以共同被告中之一人或數人非基於個人關係之抗辯而經法院認為有理由者為限,始得適用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34號裁定意旨參照)。
是倘法院認上訴無理由,或係基於其個人關係之抗辯,提起上訴,即無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其上訴效力即不及於未提起上訴之其他共同被告,不併列未提起上訴之其他共同被告為視同上訴人。
查,A02於原審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請求A01與共同被告甲○○連帶賠償,經原審判命A01與甲○○連帶給付,A01不服,提起上訴;
因本院審理結果,認A01上訴為無理由(理由如下述),依上說明,A01提起本件上訴之效力,即不及於未提起上訴之甲○○,故不列甲○○為視同上訴人,先予敘明。
二、按民事事件涉及外國者,為涉外民事事件,應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定其應適用本國或外國之法律。
所稱涉外,係指構成民事事件之事實,包括當事人、法律行為地、事實發生地等連繫因素,與外國具有牽連關係者而言(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956號判決意旨參照)。
次按關於涉外事件之國際管轄誰屬,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明文規定,受訴法院非不得依具體情事,類推適用國內法之相關規定,以定其訴訟之管轄(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852號裁定意旨參照)。
A02、甲○○具我國及美國雙重國籍(見原審卷一第325頁),A01為中華民國國民,是本件訴訟具涉外因素。
A02主張甲○○為其配偶,於婚姻存續期間與A01不當交往,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甲○○、A01(下合稱A01等2人)應連帶賠償其非財產上損害。
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涉訟之國際管轄權,得類推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1項、第15條第1項、第22條規定,A01等2人住所地及侵權行為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
A01之住所在我國,A02主張之侵權行為發生地亦在我國,依前開說明,應認我國法院就本件有管轄權。
又按關於由侵權行為而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法;
但另有關係最切之法律者,依該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定有明文。
本件A02主張之侵權行為發生地均在我國,依上規定,應以我國法為本件侵權行為事件之準據法。
三、A02在原審起訴主張:伊與甲○○於民國89年12月24日結婚,於102年1月30日移居美國,婚後育有1子2女。
A01明知甲○○為有配偶之人,竟於106年3月至108年11月期間,甲○○回臺工作、探親之際,與甲○○共同至旅館、飯店住宿發生性行為;
甲○○返回美國時,2人亦透過LINE、SINGLMESSAGE通訊軟體(下合稱通訊軟體)傳送訊息或通話,內容親密、露骨。
訴外人即伊次女乙○○(下稱乙○○)於110年6月間,偶然發現甲○○手機內通訊軟體有如附表一所示之對話(下稱系爭對話),及A01穿著內衣之照片,以其所使用識別碼「Phone number :00000000000 、Model name :Galaxy S10 、Model number :00-00000;
Serial number:00000000000、IMEI:000000000000000」手機(下稱系爭手機)分次翻拍系爭對話、照片後,於110年8月間將甲○○外遇之事告知伊。
甲○○經伊質問,於110年9月12日通話中亦承認其自106年3月起與A01有不正當之男女交往關係,有經乙○○錄音之附表二譯文(下稱系爭譯文)可證。
A01等2人所為,破壞伊與甲○○間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致伊受有非財產上損害,爰擇一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前段;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前段,求為命A01等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下未特別標明者同)3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最後送達甲○○之翌日即111年4月22日(見原審卷一第201至203頁)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之判決等語。
原判決命A01等2人應連帶給付A0260萬元本息,駁回A02其餘之訴。
A01就其敗訴部分聲明不服,提起上訴,A02就其敗訴部分提起一部附帶上訴。
A02之答辯聲明:上訴駁回。
附帶上訴聲明:㈠原判決關於駁回A02後開第㈡項之訴部分廢棄。
㈡A01應再給付A02155萬元,及自111年4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㈢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A02對A01請求逾前開部分,未據聲明不服,非本院裁判範圍;
對甲○○提起附帶上訴部分,由本院另以裁定駁回,於茲不贅)。
四、A01則以:伊未使用LINE以外之通訊軟體,系爭對話之LINE暱稱、圖像與甲○○使用之LINE帳號不同,A02未能提出甲○○手機舉證其說,應認系爭對話係A02以對話產生器偽造。
縱認系爭對話係乙○○翻拍甲○○手機所得,乙○○未得甲○○同意非法翻拍,侵害甲○○隱私權,系爭對話應不具證據能力。
A02未舉證證明系爭譯文係甲○○、A02間之對話,縱該譯文確屬其2人之對話,乙○○在未得甲○○同意下錄音,依加州法律不得作為證據使用,況該錄音伊未參與,非無可能係甲○○、A02套招對伊實施詐騙,自無可取。
A02迄未就伊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之具體事由、時間、地點舉證以實其說,所提出A02之薪資單亦屬不實,自不得訴請伊賠償損害等語,資為抗辯。
上訴聲明:㈠原判決關於命A01給付60萬元本息暨其假執行之宣告部分廢棄。
㈡上開廢棄部分,A02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就A02之附帶上訴,答辯聲明:附帶上訴駁回。
五、本院之判斷: ㈠系爭對話形式上係屬真正:⒈按私文書應由舉證人證其真正;
私文書應提出其原本;
前開規定,於文書外之物件有與文書相同之效用者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357條本文、第352條第2項本文、第36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而所謂證明真正之方式,不以直接證據為限。
如能以間接證據證明間接事實,且綜合諸間接事實,得以符合論理及經驗法則,而推認待證事實者,亦無不可(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096號判決意旨參照)。
⒉關於系爭對話,A02固無法提出甲○○手機供核對,然系爭對話係乙○○以系爭手機翻拍甲○○手機內資料而來,已據證人乙○○證述明確(見本院卷二第185頁),並有乙○○於北加州公證人處認證之陳述書(見原審卷二第552頁)可憑。
參以A02提出系爭手機予公證人李依璇進行體驗公證,由公證人所列印輸出之手機照片,可查乙○○手機內確實存有系爭對話照片,有111年度新院民公依字第956號公證書暨照片影本(見原審卷二第15至16頁、第20頁;
附表一⑶欄編號②所示卷頁)供憑,益徵乙○○所證非虛,A01辯稱乙○○證詞悖於常情、系爭對話照片上之指甲不可能為乙○○之指甲云云,及指摘證人證言差異之處,均屬枝微末節而無足採。
從而,A02主張系爭對話係乙○○以系爭手機翻拍甲○○手機內資料所得等語,堪予信實。
⒊A01雖執公證人丙○○就A01使用手機實施體驗公證所列印輸出之LINE截圖(見原審卷二第328至329頁),抗辯;
甲○○使用之LINE暱稱、圖像,與系爭對話不同,系爭對話非翻拍自甲○○手機云云,然LINE之使用者可隨時更改圖像、暱稱,亦可變更「好友」暱稱,此乃週知之事實,徒憑A01提出甲○○於111年3月2日之LINE暱稱、圖像,尚無從推翻本院前開認定,A01此部分所辯,洵無可取。
⒋細譯系爭對話固未見「I LOVE YOU」訊息傳送,與證人乙○○證述:伊使用甲○○手機時,有A02以外之人傳送「ILOVE YOU」訊息予甲○○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87頁)不相符,然此係因乙○○於檢閱甲○○手機時,未將A01等2人之全部對話進行翻拍所致,已據乙○○證述明確(見本院卷二第187頁),A01徒執前詞,抗辯乙○○證述不實,要無可採。
⒌再者,原法院於111年2月8日將A02起訴狀繕本暨所附系爭對話截圖等證據送達A01(見原審卷一第159頁;
附表一⑶欄編號①所示卷頁),A01收受起訴狀後,於111年3月7日傳送「我和你只是老同學,多年後相遇後的朋友,沒有介入你的婚姻,你應該要幫我澄清。
就因為沒有設防的胡言亂語對話,也因為你把對話出賣,還私自下載我照片,我現在面臨鋪天蓋地的壓力、精神崩潰,將這種對話公開你們已經涉及刑法妨礙秘密罪,還被散播,加重、嚴重破壞我名譽,請馬上出面處理,不要躲在背後,去找你岳父、岳母談話及好好和你太太合解」訊息予甲○○,有公證人丙○○就A01使用手機實施體驗公證列印輸出資料(見原審卷二第329頁)供憑,A01既指責甲○○將其2人未設防之對話訊息交予A02,涉及妨害秘密一節,實已承認系爭對話係A01等2人間之對話訊息,A01臨訟辯稱系爭對話係A02設立假帳號捏造,伊未使用暱稱「00000」、「0」之帳號云云,殊難憑採。
⒍綜上,A02主張系爭對話係A01等2人間之訊息等語,應堪憑採。
㈡系爭譯文係甲○○與A02間之對話,且不存在構陷A01之目的:⒈證人乙○○證稱:伊滑手機時,A02欲撥打電話給甲○○,伊遂進行錄音,系爭譯文為該錄音之內容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89頁),復經本院當庭播放錄音光碟予乙○○確認,是A02主張系爭譯文為伊與甲○○間之對話內容,自可憑採。
A01指摘該錄音呈現之聲音效果,不可能係在A02不知情下偷錄;
A02豈可能不照顧幼子,與甲○○通話近3小時;
系爭手機有使用時間限制云云,均無礙本院前開認定,委無可取。
⒉A01另執附表四譯文「A02:沒有,但是人家只是告訴我說,其實他,我跟你說,他們會告訴我說他家不是,因為我們要告他要拿錢,他們跟我說,其實她先生家境不錯,人家只有告訴我這樣」、「甲○○:他家境不錯喔!她先生,我不沒有,他們說她先生,家境也還蠻好的,但是他自己家裡家境也蠻好的,對啊兩個都很好啊!你怎麼知道他家境真的蠻好的」、「甲○○:一定查得到的啊!看你要付多少錢錢砸下去就有了啦。」
,抗辯系爭譯文錄音係甲○○、A02欲設局構陷伊,藉以獲取金錢所錄,顯無可取云云,然稽諸附表四譯文之前後語意、情境,可查A01所執前開譯文內容,係甲○○、A02就A01配偶之經濟狀況,以及A01是否整容之對話,尚無從據此認定系爭譯文錄音係為構陷A01所錄製,A01前開所辯,難為憑採。
㈢附表三所示郵件(下稱系爭郵件)形式上係屬真正:系爭郵件係乙○○操作甲○○手機,將甲○○信箱郵件轉寄予A02所得,經證人乙○○證述明確(見本院卷二第186頁),稽以系爭郵件所示寄件者名稱「00000-000 000」、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見原審卷二第259頁),與公證人丙○○就A01使用手機實施體驗公證列印輸出之A01郵件信箱相同(見原審卷二第288頁),以及A01自承該信箱為伊使用(見原審卷一第439頁)等節,堪認A02主張系爭郵件係A01等2人往來之電子郵件等語,應屬真實。
㈣系爭對話、系爭譯文、系爭郵件均具證據能力:⒈按民事訴訟法對於證據能力並未設有規定,違法取得之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應從誠信原則、正當程序原則、憲法權利之保障、違法取得證據侵害法益之輕重、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等加以衡量(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103號裁定意旨參照)。
⒉A01等2人雖辯稱乙○○未經甲○○同意,擅自翻拍系爭對話、轉寄系爭郵件,竊錄系爭譯文錄音,侵害甲○○隱私,應無證據能力云云。
惟查,依證人乙○○證稱:伊因手機有使用時間限制,所以拿甲○○手機來玩遊戲,伊知道甲○○手機密碼,解鎖後看到甲○○與A02以外之人間有「I LOVE YOU」之LINE訊息傳送,遂檢視A01等2人先前對話訊息,因不太相信自己看到的,所以將之翻拍下來;
伊翻拍資料A02已提出在卷(即原審卷二第551至681頁),共分3次翻拍,都是伊自己去拿甲○○手機解鎖翻拍,拍攝時A02、甲○○均不知情;
伊本來沒有要跟A02說,但因為朋友有類似情形,建議伊跟媽媽說,伊才會告訴A02,伊於110年8月中將甲○○外遇一事告知A02,A02不相信,伊才會將伊拍攝之照片給A02看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87、189頁、第191至192頁),以及前開五之㈡、㈢之乙○○證述,固可見乙○○拍攝系爭對話、轉寄系爭郵件及錄音時,均未獲甲○○同意,然斟諸A01等2人是否有不當往來,屬2人間之私密行為,若A02未提出系爭對話、郵件、譯文,無從證明A01等2人之不法行為,該等證據資料係A02防衛權益所需,且甲○○任由乙○○使用其手機玩線上遊戲,使乙○○得以發現A01等2人間有不正常之交往關係,為替A02蒐集相關事證,方就甲○○手機進行翻拍、轉寄郵件,並竊錄A02與甲○○通話,取得之手段尚屬平和,未逾社會相當性,對甲○○隱私不致過度侵害,在保障配偶身分法益下,應認符合比例原則,是系爭對話、郵件、譯文均具證據能力。
㈤A01等2人共同侵害A02配偶身分法益之侵權行為,A01應與甲○○負連帶賠償責任:⒈按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又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誠實,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是有配偶之人與他人交往,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卻故意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一般社會通念,如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並足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時,即屬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他方配偶之身分法益,該不誠實之配偶及與之交往之人,均為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之侵權行為人。
⒉A02主張伊與甲○○於89年12月24日結婚,A01知悉該情一節,有戶籍謄本(見原審卷一第23頁)、A01傳送甲○○「It's labeled as Affair(中譯:我們的行為被稱作外遇)」訊息(見附表一編號22)可稽,復為A01等2人所不爭執,堪信為真實。
⒊A01與甲○○於106年3月前往旅館,有親密身體接觸,僅因甲○○有性功能障礙而未為性交行為,於106年7月、同年年底甲○○返台之際,雙方又前往旅館並發生性行為,有系爭譯文可佐。
又依系爭對話之前後語意、情境,衡諸一般社會觀念,可認A01等2人於對話中所提及之「C」、「V」、「B」、「P」、「O」等代號,分係「Clitoris(陰蒂)」、「Vagina(陰道)」、「Breasts(胸部)」、「Penis(陰莖)」、「Orgasm(性高潮)」之代號。
稽以系爭對話充滿挑逗、示愛之言語,對於性行為之體位、動作、過程、感受多所討論,以及由甲○○於附表三編號1郵件表示「我有時會覺得我是個孤兒,在去年十一月後,有時還是會為媽媽的突然走感到難過。」
,A01於附表三編號2郵件表示「其實我蠻自責你媽媽緊急住院的時候,你還一直和我在一起,還晚接了電話」,可見截至甲○○母親於108年11月去世時,A01等2人猶維持不正當之交往關係。
綜上各節,堪認A02主張A01等2人於106年3月至108年11月間,有逾越普通男女正常互動分際之交往行為,係屬可採。
A01雖聲請調閱伊及甲○○之入出境資料,欲證明甲○○於其雙親過世即108年11月後未再返台,伊已近20年未入境美國云云(見本院卷一第143頁),然前開證據調查聲請,無礙本院之認定,核無調查必要。
⒋A01明知甲○○為配偶之人,卻與甲○○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足以動搖A02與甲○○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侵害A02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屬情節重大,A02主張A01等2人應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洵屬有據。
A02選擇合併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為同一請求,無庸論斷。
⒌次按精神慰撫金之賠償,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決先例意旨參照)。
經查,A01於A02與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甲○○有上述不為社會禮俗所容忍之親密往來,致A02遭受相當之痛苦。
A01雖爭執A02所提出薪資單之形式真正,然審酌A01等2人之不正當交往關係,自106年3月起持續至108年11月間,期間長達2年8月,嚴重影響A02與甲○○婚姻關係之維繫,且甲○○為博士畢業,任職於美國某雷射公司,2週稅前薪資約1萬4,510美元;
A01為碩士畢業,現無業,離職前擔任大學助理教授,年薪約100餘萬元,經A02及A01陳明在卷(見原審卷三第73、77頁),並有大學網頁截圖(見原審卷一第149頁)可據,佐以本院依職權調閱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調件明細表,A02於國內無任何收入及財產;
甲○○在國內有投資所得,名下尚有股票等財產;
A01則除過去領有大學薪資所得外,亦有投資所得,名下尚有不動產、汽車及股票等財產(見不得閱覽卷),兼衡A01等2人往來之行為態樣等一切情狀,認A02請求A01等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即非有據,不應准許。
六、綜上所述,A02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前段,請求A01應與甲○○連帶給付60萬元,及自111年4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原審就上開應准許部分,判命A01如數給付,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駁回A02之請求,均無不合。
A01、A02各就敗訴部分分別提起上訴、附帶上訴,各自指摘原判決不利於己部分不當,求予廢棄改判,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A01雖聲請傳喚訴外人即其配偶戊○○,欲證明A01不可能在深夜時間,長時間與甲○○對話,然此證據調查無礙本院之認定,無調查必要。
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八、據上論結,A01之上訴無理由,A02之附帶上訴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翁昭蓉
法 官 羅惠雯
法 官 廖珮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A02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
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A01部分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蘇秋凉
附表二:
編
號
錄音時間/錄音譯文
證據所在卷頁
錄音時間:00:16:07,910至00:23:38,522譯文:
A02:no no no你不要這樣給我解釋。
甲○○:那我不知道,你要…
A02:我想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事情,你現在還是不願意講,你只是一句,我頭腦不清楚。
甲○○:發生什麼事情是指什麼,怎樣啦,一定要,我很討厭你這樣。
A02:不是,我說你到底是怎樣,跟他去發生關係的,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們整個過程,你說你2016年就去找他,2016年有沒有發生關係。
甲○○:沒有啦。
A02:好阿,那你2017年,我知道你三月又去找她,因為你去看你爸爸那一次,對不對?
甲○○:嗯。
A02:你又去看他了,對不對?好啊!
甲○○:嗯。
A02:怎麽發生的,可不可以告訴我。
甲○○:她,2017年見面的時候,她就說…
A02:也是你自己去找她的,對不對?你又去找她,你跟她說你要回去了,是不是,你一定…
甲○○:2017年他就說見面,在外面不方便,她說她會找個地方見面。
1.A01提出錄音譯文(見本
院卷二第30至33頁)。
2.A02提出之補充、更正譯
文(見本院卷二第234至239
頁)
A02:什麼?為什麼叫見面不方便?我聽不懂是什麼意思。
甲○○:他說見面,他就說在外面見面,怕人家講話。
嗯!A02:為什麼?
甲○○:她覺得這樣不好!
A02:他被抓過一定的, 好,這樣…
甲○○:我真的不知道
A02:啊!他當然是被抓過,好沒什麼…
甲○○:她就這樣跟我講。
A02:嗯,好,然後呢?
甲○○:然後,他說喔,那我們在那個,他就找1個地方。
A02:什麼地方?
甲○○:那種,hotel啦!
A02:她跟,她約你在hotel見面。
甲○○:對啦。
A02:啊!你就去了。
甲○○:那時候對啊在機場旁邊。
A02:在機場附近的hotel他跟你約。
甲○○:對。
A02:你就去了?
甲○○: 嗯。
A02:欸,然後,然後就在房間裡面聊天,這樣?
甲○○:對啊。
A02:啊!聊聊天,然後聊聊怎樣,聊了之後就,聊了,然後你不會覺得奇怪嗎?
甲○○:嗯。
A02:他已經不是第一次會,難怪會被我拍到啦!
甲○○:被你拍到?
A02:就不是我啦 不是,我就是拍到跟別的男人啊,他這不是第一次,難怪好厲害都拍到,我拍到他跟別的男生。
對啊!我的意思是說他這不是第一次啊。
我不要告訴你,我不需要再跟你offer任何東西,我只是說我覺得他…
甲○○:這不是 我不會跟她
A02:不需要好,所以他就跟你約約喔?
甲○○:嗯!
A02:喔,天啊!怎麼會有這種,好,然後他就約你,然後你就他是他,然後然後你都不覺得奇怪,那你心裡其實也有想嘛。
對不對?說真的啦。
甲○○:我那時候也沒有沒想太多啦。
但是我就說我有問題啊。
A02:沒有,沒有,沒有,可是你那時候其實還蠻喜歡他的,對不對?絕對啦。
甲○○:恩。
A02:對他也有好感,對不對?因為
甲○○:我們本來就蠻熟的,就是算是同學熟啊!以前就算有…A02:你跟他很熟?
甲○○:看你怎麼講叫做熟啦。
A02:有熟到要到旅館去講話,我,我下次約我下次約我下次約任何1個男…
甲○○:好啦!我就跟你說,我那時候這是錯的事情了啊。
你還要叫我講,不是,不是,我只是…
A02:不是,不是,我只是 我只是說你那時候是不是已經對他有興趣了,這肯定了。
甲○○:恩,我沒有想過要跟他那樣子。
(續上頁)
A02:恩,沒有,要去旅館,然後說沒有要跟人家怎樣,那他那麼好啊。
那就算好你沒有要跟她那樣,但是在旅館裡面講話講話怎麼會滾到床上去,是什麽原因,你可以告訴我嗎?
甲○○:唉。
A02:你要告訴我。
甲○○:這個跟那個有什麼關係啊。
A02:當然有。
甲○○:為什麼?
A02:什麼叫什麼關係,因為你不想去面對,你不想去面對,因為下1個女生可能也這樣,譬如說他就很可憐,然後跟你約在旅館啊!我想知道到底是為什麼,你會願意去跟他就開始去脫衣服,那不容易的。
甲○○:我沒有脫衣服。
A02:你怎麼可能不脫衣服,你一開始沒有對啊。
開始談的時候沒有,對不對?一開始沒有當然啊。
但是後來一定有嘛對不對?甲○○:沒有脫衣服。
A02:一開始沒有當然啊。
但是後來一定有嘛,對不對?甲○○:沒有啊。
A02:怎麼可能!
甲○○:我們就是沒有。
A02:啊!那怎麼做?沒有脫衣服怎麼做。
甲○○:我有說有做嗎?奇怪…
A02:好,那天沒有做,是,好那你就告訴我你,為什麼?對啊。
都是一直我在逼問你。
我就覺得我真的覺得像擠牙膏,我覺得我也不想這樣這樣,為什麼你就不會那…
甲○○:你到底是想問什麼啦,我就…
A02:就是我就我,沒有想問什麼,我要你好好交代清楚,你為什麼沒有辦法交代清楚你跟他的關係從原原本本,你為什麼沒辦法?有這麼困難嗎?要到這樣像擠牙膏嗎?你沒有辦法面對嗎?沒有沒有辦法面對,怎麼走出來,我怎麼會相信你,然後你們那次沒有發生關係,那一天沒有,再來呢?可以再講嗎?甲○○:然後再來,再來就 ,恩。
A02:嗯,還是3月的時候嗎?還是你那時候就沒做就回來,3月沒有跟她發生任何關係。
甲○○:3月、3月後來有再見面。
A02:對。
甲○○:對啊。
A02:然後,那你們第一次發生關係是什麼時候,可不可以告訴我甲○○:恩,我覺得!
A02:你說你第一次不行,那是什麼時候嗎?可不可以告訴我?甲○○:應該就是要回來的時候。
A02:你就三月的時候,她又約你一次,還是你去約她?甲○○:我們就約見面
A02:啊。為什麼?旅館?
甲○○:我要走的時候。
A02:旅館?等一下,我先聽你講旅館的時候,他跟你講話都沒有發生事情,對不對?
甲○○:我沒有,我們沒有,那樣。
A02:那是怎樣,是很親密,還是沒有發生關係?但是是不是有一些親密的行為。
甲○○:恩,算有吧。
A02:算有,為什麼啊,為什麼能夠。
(續上頁)
甲○○:但是也…
A02:啊,為什麼?喔,不過他真的是蠻隨便的女人,這也真的,那一次來問你,說要問你,算命的事情就可以阿,你都沒有什麼感覺,你都沒有覺得奇怪,是不是。
甲○○:就想到算,跟他講。
A02:對,然後就有一些親密的行為。
啊,你說的啊,講算命,可以講到有親密的行為啊。你覺得這個女人很正常嗎?
甲○○:我就跟你說,我有問題,這樣可以嗎?你到底要叫我怎麼講啊。
錄音時間:00:27:27,943至00:31:07,517譯文:
A02:我沒有說第一次見面,我說的是第一次見面,她就跟你約在旅館,我的意思是這樣,對不對?
甲○○:沒有啊,沒有第一次,哪有第一次,我2015有吃飯有見面,我2016也有見面。
A02:也有沒錯,我說2017約見面的時候,就約旅館了,不是嗎?甲○○:啊,是啊,是啊,是啊
A02:對啊,我的意思說201…
甲○○:他就是說在外面見面,怕人家講話啊。
被人家看到不好啊。
甲○○:那那那你說,說不定,他就是有這種經驗我不知道啊。
A02:我跟你。
甲○○:現在講我覺得合理啊,但是我不知道。
A02:我懂,我只是在告訴你,但是我只是說…
甲○○:他就說他有時候跟人家吃飯,會被人家講話啊,因為人家都是會找他當話題啊!
A02:啊!你相信喔。
甲○○:他就講類似這樣。
A02:對對對,啊,我就說你以為人家是隨便講。
甲○○:怎麼知道人家講到底什麼原因。
A02:厚你真的,你真的(台語)就好啦,沒關係,反正你就去了嘛。
之後,他就他就就是說,你們為什麼會做一些親密的行為,是他,他,怎麼樣啊,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一下,為什麼會讓你說就去碰他。
甲○○:我認為其實他應該是蠻有經驗的,我現在想,哈哈哈A02:他應該是什麼?
甲○○:蠻有經驗的啦。
A02:廢話。
甲○○:其實,我覺得我現在想想,其實應該是,這是我當時不懂。
A02:然後要回來,之前又再見面一次他又約在旅館。
甲○○:嗯!
A02:你也真的真的就去了。
甲○○:嗯。
A02:哇,然後那一次。
甲○○:啊啊啊,我們要走的時候。
A02:對,再在見面,然後在旅館,然後呢?
甲○○:對啊。
A02:然後,他就他就你們就發生關係。
甲○○:恩,也不是說真的發生關係,就…
A02:就怎樣,你可不可以就講都講這麼多,你就好好講。
甲○○:就,就有親密的行為。
A02:嗯,你是不是那一次你說你不行,是這一次嗎?
甲○○:我們也沒有真的這樣,但是就是…
1.A01提出錄音譯文(見本
院卷二第36至37頁)。
2.A02提出之補充、更正譯
文(見本院卷二第241至244
頁)
(續上頁)
A02:想要,但是不行。
甲○○:嗯。
A02:然後呢?然後,後來你再下次再見到她是什麼時候?因為我不記得,那時候你常常回去,所以我也搞不清楚,
甲○○:我不知道是幾月
A02:三月,然後在七月爸爸就過世了嘛,對不對?
甲○○:有可能是七月。
A02:什麼什麼。
甲○○:有可能是七月啦。
A02:阿,七月爸爸過世,我們回去嘛對不對?阿,你那一次又叫我們走,你那次也真的又再去見他,那次是不是?哈囉。
甲○○:那次。
A02:是不是?
甲○○:那次應該有見面一次。
A02:可不可以講大聲 我聽不…
甲○○:有啊,那是應該有見面啊,對啊。
A02:啊,那一次你就有吃藥了,是不是?
甲○○:那次我不記得。
A02:你可不可以講大,你就要講…
甲○○:那次,那次我不是很記得有吃藥。
A02:但是你們那一次有見面,也有試著又發生關係,那一次沒有吃藥也有發生,不管有沒有吃藥,你們那一次就是有發生關係嘛,對不對?
甲○○:恩。
A02:他是直接就跟你約在旅館,這樣這樣。
甲○○:嗯,他都是他都是,對啊。
A02:那為什麼後來會去桃,喔是桃園,是因為都剛好在要上飛機的時候,是不是這樣?
甲○○:恩,反正桃園方便。
錄音時間: 01:12:54,097至01:15:12,627 譯文:
甲○○:我,說不定,我很怕跟你單獨在一起吧!是因為我自己1個人的問題,我也不會講那種感覺,不是純粹什麼討厭、不討厭,而是說可能自己有一些,唉,我也不會說。
A02:然後就像你說你什麼跟我去問過,我一次我不願意跟你做,你就不跟我,就再也不會來問我,你覺得那正常嗎?
甲○○:其實我覺得吃藥是沒有關係的,我一點。
A02:我沒有說,我就跟你說過,我不是,吃不吃藥。
甲○○:其實你知道嗎?你說喔,如果他知道我有吃藥,那樣子,就代表她是在玩玩,或者…
A02:真的是啊。
甲○○:其實我,還是我還是不會這樣想。
A02:那是你不懂,我覺得就算怎樣,他還是他有問你嗎?甲○○:她知道我有吃。
A02:沒有,沒有我說的,不是說他說問你,吃了有沒有怎麼樣,啊…
甲○○:吃了有沒怎麼樣。
A02:就是說會。
甲○○:我忘記,其實我真的不記得,我沒有太在意吃這個東西會好A02:那我只問你。
甲○○:我也不會去在意她。
A02:你,你們第一次不行嘛對不對?那為什麼她後來還是願意跟1.A01提出錄音譯文(見本
院卷二第36至37頁)。
2.A02提出之補充、更正譯
文(見本院卷二第251至252
頁)
(續上頁)
==========強制換頁==========
你去旅館。
甲○○:我不知道。
A02:然後去了旅館之後,你就告訴他你,可以吃還是怎樣,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時候你們會提到要可以吃這個。
甲○○:那是我自己吃的啊。
A02:所以是你告訴他,你可以吃那個還是怎樣,我也不懂。
甲○○:對啊,對啊。
我覺得這沒什麽啊。
我沒有,我從來不會覺得吃那個
A02:好啦,啊。
就這樣,我們2019,我現在講,你要是講detail, 2017年,你那是不是行嘛,對不對?
甲○○:嗯
A02:然後,後來你爸爸過世那一年,你回去買那一次,我們回去,你說又有見一次面,那一次也有去旅館嗎?那一次是就吃了,還是怎樣我可以…
甲○○:我不記得…
A02:好啊。
然後年底又回去了嘛。
那一次就真的有吃了嘛,對不對?那一次應該蠻愉快的嘛,對不對?
甲○○:應該有。
A02:年底啊。
甲○○:應該有。
A02:對啊,對啊,那次應該是會很愉快嗎?
甲○○:唉,你幹嘛這樣問啦。
我覺得很奇什麼愉快不愉快 跟喜不喜歡你,我對你的感覺沒有關係好不好
(續上頁)
附表三
編
號
郵件
時間
郵件
內容
證據所在卷頁
109 年5
月10日
甲○○寄給A01之郵件內容:
000000:
謝謝妳讓我知道最一段時間發生的事。讓我更了解
妳是很偉大的媽媽。我以前就知道妳愛小朋友,這
次更是讓我更了解。Josh很體貼。也很清楚妳對
他的付出。相信這是一個特別的母親節。
這是第一次我沒有媽媽的母親節。我昨晚發現我
姊姊們也都回鹿港。不知是否是因母親節的關係?
我有時會覺得我是個孤兒在去年十一月後。有時還
是會為媽媽的突然走感到難過。
妳知道嗎?妳讓我和我媽更親近?我告訴妳過。我
和我媽去黄昏市場買東西。走了走 變成牽著手走
在後來幾次回鹿港時。很特别。這是和妳有關的。
我和我媽應該算close吧。雖然我都不在她身旁。
但妳讓我和我媽更close。
今天是特別日子。我想到妳和我媽。謝謝妳讓我和
她更親近。我也知道妳是個非常好的媽媽。想再告
訴妳一次。雖然很難用語言來表達。
-SC
原審卷一第261頁
109 年5
月11日
Dear 00
這是我覺得很感動的一封信
我是個不夠成功的媽媽雖然遍體鱗傷
卻還是沒能把孩子教好或照顧好
家人、身邊的人
也覺得我不是個好媽媽覺得我做得不夠好
可能只有你這樣認為
我還是很感謝你對我的包容體諒與支持
你和你媽媽的感情更加緊密
並不是我的緣故是你們之間的緣分
我相信你媽媽在天上也一直在守護你
其實我蠻自責
你媽媽緊急住的畤候
你還一直和我在一起還晚接了電話
其實很多年來我一直覺得自己很父母的緣分很淺
也得不到太多幫助或支持 就連感情上的依靠也很少
覺得好像一個人在承擔所有的事情
但我其實沒和任何人抱怨過 也沒人知道
我選擇相信他們還是很關心我的
這段期間發生的事情
應該是我人生中很大的悲傷與無助
Josh是我的天使 也是支撐我活下去的力量
原審卷一第259至261頁
==========強制換頁==========
我非常的不忍心與心疼 他的苦難
因此所有的折磨悲傷責難痛苦甚至咒罵
我都選擇默默忍耐與承受
謝謝你一直對我的關心,也給予我力量
(續上頁)
附表四
編
號
錄音時間/錄音譯文
證據所在卷頁
錄音時間:00:50:00,084至01:00:48,911譯文:
A02:我沒有,但是人家只是告訴我說,其實他,我跟你說,他們會告訴我說他家不是,因為我們要告他要拿錢,他們跟我說,其實她先生家境不錯,人家只有告訴我這樣。
甲○○:他家境不錯喔她先生,我不沒有,他們說她先生,家境也還蠻好的,但是他自己家裡家境也蠻好的,對啊兩個都很好啊!你怎麼知道他家境真的蠻好的?
A02:你也不知道,我怎麼會,我怎麼會不知道喔?好吧,那他他那個他那個他先生的價錢也不錯,其實…
甲○○:但是他說他的薪水家境?沒有,真的沒有很不好啊。
那我就告訴你,她這樣告訴我嘛。
我怎麼知道是真是假啊。
如果這是騙人的,我就覺得好奇怪你懂嗎?他為什麼需要這樣騙我
A02:你有什麼好奇怪的阿?因為他想讓你同情他,他們就是不適合啊。不然他不講,他不講,很可憐,你怎麼會會同情他
甲○○:啊我現在就在告訴你,說如果真的,是像你講的這樣,她先生家庭是蠻不錯的。
那那我就真的蠻驚訝的,因為我不是說驚訝怎麼樣,我只是覺得說啊…
A02:當然不錯啊 你以為她會嫁很窮的人喔?你去作夢。
甲○○:我,我就覺得…
A02:就是你覺得,她會嫁很窮的人嗎?
甲○○:你不要問我這種問題嘛。
我不知道嘛。
啊我就告訴你,說不可能,有些人就是有可能這樣很窮的人啊。
我怎麼知道你說他用的東西,他這麼多這個東西啊。
他他自己,本身家裡就有錢。
A02:啊啊。
我跟你說你,你,我是這樣講啦,他說他先生可以這樣,在他剛大學畢業就會掉三百萬,你覺得她先生家不有錢嗎?甲○○:他先生在竹科工作,搞不好有錢。
A02:他說剛大學畢業的時候,大學畢業,你還連你都懷疑了,他就沒有大學畢業啦,沒有啦。沒有沒有
A02:我跟你說不可能,拜託在工作的時候,哈哈哈哈哈…工作的事就是,我那時候可能就覺得你也覺得很奇怪啊,你有懷疑啊,對啊,然後他就講不下去,他馬上就shut up馬上就不回答了,
甲○○:我那時候就覺得你,為什麼看那個看得那麼清楚?A02:我只看過一次而已,我就記得了啊。
我才說我覺得。
甲○○:我我只覺得那些東西有沒有給別人看,我覺得你不要把那些東西,我覺得是,我覺得沒有錯,你看到那些東西,但是你不要給別人看,我覺得。
A02:我絕對沒有給別人看,妹妹有看,跟我看這樣,可以嗎?他現在當然不會看,但是我只是在告訴你說,他馬上你一問他,他就不回答了,他就不講了,你有沒有看到,我我真的沒有注意到,所以我只是覺得說,但是我再告訴你,你聽我講,就是剛剛大學畢業…
甲○○:你可以叫妹妹,不要看了嗎?他說他們快結婚之前,他們快結婚之前她先生應該也是大學畢業,碩士,畢業,在工作,就在那種新竹工作一陣子,我覺得也是有可能,我只是虧他說:「啊那他有錢啊,對啊他有錢」,不代表他家的有錢,你懂我1.A01提出錄音譯文(見本
院卷二第47至52頁)。
2.A02提出之補充、更正譯
文(見本院卷二第250至251
頁)
的意思嗎?他如果再竹科有發到股票,怎麼會不可能就是有錢,對不對?那如果說是他家裡,本身沒有錢,那是另外一回事啊。
我我覺得這是沒有牴觸的,我,我那時候會選他,是說我,我覺得他有錢啊,他怎麼會沒錢啊這樣子,但是我們並沒有說她先生的家裡沒錢,所以我到沒有覺得我沒有去想這一些,因為我就take他講的話,
A02:當然家境不是好到什麼千萬富翁什麼什麼多有錢那種,但是絕對是還可以的
甲○○:我只能他說他家先生家也是
A02:什麼,是什麼
甲○○:補魚的啦 所以我才好奇,說他們是我
A02:這個我真的,不知道耶,下次問我媽媽,我下次我媽媽…甲○○:好好 希望可以…,但要用這個做什麼,我覺得,我覺得這已經沒有覺得很重要,我覺得去去去去去再去調查這個幹嘛?A02:我只是我只是在告訴你,你想要怎麼樣,我沒有想要怎麼樣,我真的沒有想到,我媽媽那裡搞不好有資料我去問一下而已。
甲○○:我只是我只是在告訴你一件事情,就是說我如果知道這個人是像那樣的話,我就覺得這個蠻奇怪的,那我就不會再想還大事情。
A02:我覺得它沒有什麼奇怪啦。
我覺得她只是我認為他是1個需要愛的女人
甲○○:那我我不是很懂啦,我我我我我,我是覺得說…
A02:他也沒什麼啦 他就是只是,我覺得妳也真的蠻不好的,我我昨天,不是說你當年遇到那個中國女人,也是騙你的,這個也是騙你的,為什麼為什麼你都遇不到,很好的女人,我只是不懂,我就覺得…
甲○○:我突然聽人家講說有點像什麼,我怎麼會覺得他們有一點像像我,我不會講他們,可是可能沒有啦,可是我不會這樣,我告訴你,講像是不對的啦。
我現在說實在的,我覺得,那個中國女人是有目的,要我個人覺得是有內地,有什麼原因,然後然後他…
A02:你覺得他們很像喔喔?我覺得這個女生,我覺得這個女生是想引誘他,他是想要感覺被愛,她對你也有目的,但是那種目的不是跟那個中國女生的目的是不一樣的,你懂我的意思嗎?甲○○:對。
A02:這個,女生,只是想要證明他她只是想要有人,很愛,他很仰慕她她喜歡這種感覺。
甲○○:嗯。
A02:她的目的跟那個中國女生的目的,是不一樣,但其實是他們都是有在你身上想要得到一些東西這樣啦,只是得到的東西可能不一樣,因為其實這個女生應該也覺得不錯啊。
有一個人這麼愛她,有什麼不好。
甲○○:我是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是這個,我,我真的不清楚。
A02:我覺得不是不清楚,她就想要一直要問,就是要你愛他啊,這哪有什麼的。
甲○○:他會去引導我,所以我覺得他蠻有經驗的。
A02:他不是他本來啊。
我覺得這沒什麼啊。
這1巴掌拍不響啊。
所以,當然…
甲○○:我就跟你說,你就要這樣問,我就說我有錯啊。
那你要叫什麼,就像你說的,1巴掌拍不響啊。
我就說我有錯啊。
對啊。
對啊。
沒有啊。
我也不曉得,但我也從來沒有承認說我沒有錯(續上頁)
啊。
好不好,那那那這種東西就是這樣,我只是覺得說啊這個人是…
A02:好啦。
阿跟這個人,他買啊。
也不要說他是這種人啊,也這種人多的是啊。
只是說他就是喜歡,而且他真的也有本錢啦。
人家也長的真的也還可以啊。
不過大家都跟我講說,講說他應該有整型的,我妹說是整的,都是那個啊,不過在台灣醫美那麼多,其實也也沒什麼稀奇,我也不覺得怎樣啦啊啊。
可能他也對自己可能本來也沒有很有信心,那可能後來整容也很有信心,就想要人家都愛他,我認為他老公娶她的時候,她可能沒這個漂亮啊。
我真的相信,我,我不知道,因為現在台灣的醫美還流行的,他們說要多漂亮就多漂亮,真的啦。
我覺得他以前是真的,你,看他年輕的照片嘛。
臉型真的跟現在都完全不一樣。沒有人的臉型有骨頭有辦法改那麼多的啦。
甲○○:這是不可能,我看是長得差不多啦。
A02:他很多地方當然還是看得出來,是同1個人,可是他以前是圓臉的,她現在是瓜子臉那個不可能的啦,就像我就是圓臉嘛,對不對?那我忽然間變瓜子臉,那當然是有原因啊。
有啊有啊現在是比跟他的照片有瓜子,他現在是瓜子臉啊,不要說到瓜子臉就是比較尖的啦,但是他以前絕對不是,他以前是跟我一樣圓圓的臉的。
甲○○:她還都跟我說他沒有。
A02:他會跟你講有,那才見鬼啊,他會一直要跟你說沒有,那我會無言無故去跟你說,我沒有,那我跟你說,我就是有,我絕對不會去告訴人家我沒有,我沒有想說人家會這樣,故意來騙我,好不好?我只告訴你,我今天認識1個人,然後還跟他講說我絕對沒有我絕對沒有,他就是覺得你一定會懷疑嘛對不對?阿你怎麼這麼笨啊,我感覺奇怪你真的是遇到他,你就變智商零喔,你是真的那麼喜歡她喔,這更是不是,不然你怎麼會遇到他你就智商零蛋。
甲○○:我不知道你這樣講,我不是,這跟你有沒有關係,我我就是…
A02:像我,你對我就沒有辦法,那你為什麼不對我不會這樣,相信沒有啊,我沒有,我沒有這個人,因為你以前就認識啊啊,啊真的啊,我哪有啊,你不會才怪你,隨時,哈哈哈,哈哈,我做的事情,如果你不會分,你都會像他這樣相信我,我們還會有什麼問題,你就是不行。
甲○○:你要是跟我說喔「我沒有整容啊」,我也會相信你。
A02:我我本來就沒有整容了,真的啊。
你跟我講你要整容我會相信廢話,我就是他跟我講沒有整容,我也相信啊,誰會問這問題,是誰會問,我今天只是告訴你說誰會無緣不告訴你,我沒有整容嗎?我,會無緣無故過去告訴1個人。
甲○○:我告訴你,他講的時候沒有讓我懷疑,說他有是,因為他,我不會講啦。
A02:為什麼,他提出來這件事情,這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啊。
我從來沒有人會跟我講這件事情,也沒有人會問我這件事情,這根本不會是1個話題,那他他會拿出來的話題,就是一定人家懷疑她變漂亮,或是人家,覺得他有整容嘛。
不然怎麼會是1個問題,好啦我不知道啊。
不然我問你,甲○○人家說,譬如說最簡單啦無緣無故。
甲○○:你叫你媽去調查一下,他有沒有再來決定好不好? A02:不好,這個沒有,這個就真的比較難了,這個這個我認為比較難查的到啦
(續上頁)
甲○○:一定查得到的啊,看你要付多少錢錢砸下去就有了啦。
A02:我不要到那邊講的話,可以啊。
它它它當然沒有那麼重要,其實我,我只是在告訴你說,那我可不可以問你到底有多討厭我啊。
說實在的啦。
其實你你你不要這樣,不要我要講真的你到底有多討厭,我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因為其實如果是真的很討厭,其實互相相看兩相厭,其實真的就離離算了,
(續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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