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TPSV,107,台抗,644,2018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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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台抗字第644號
抗 告 人 黃 麵
賴志忠
林娳嘉
賴禹仱
林志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震華律師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公業賴仁迎間請求確認派下權存在事件,為訴之追加,對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裁定(106 年度上字第18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按當事人於第二審為訴之變更或追加,除有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規定之情形外,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同法第446條第1項定有明文。

又在第二審依上開規定適用第255條第1項第2款變更或追加當事人,須於對造之審級利益及防禦權之保障無重大影響,始得為之,以兼顧當事人訴訟權益之保障及訴訟經濟之要求。

另所謂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係指變更或追加之訴與原訴之原因事實,有其社會事實上之共通性及關聯性,而就原請求所主張之事實及證據資料,於變更或追加之訴得加以利用,且無害於他造當事人程序權之保障,俾符訴訟經濟者始屬之。

本件抗告人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486號駁回其訴之判決(下稱第486號判決),提起上訴,聲明:第486號判決廢棄;

確認抗告人繼承權存在。

【其起訴聲明為:確認抗告人就坐落於嘉義縣○○鄉○○段0000、0000、0000地號土地及同鄉○○路00號鋼鐵造58.9平方公尺稅籍編號00000000000 號全部之房屋(下稱系爭土地及系爭房屋,合稱系爭不動產)有繼承權。

】嗣變更聲明為:先位聲明:㈠第486 號判決廢棄,發回更審。

備位聲明:㈠第486 號判決廢棄。

㈡上訴人黃麵部分:1.確認賴志忠、林娳嘉、賴禹仱、林志遠(下稱賴志忠等4 人)為相對人之派下員。

2.相對人應增列賴志忠等4 人為派下員。

㈢抗告人全部部分:1. 確認繼承自賴振坤之賴建星、賴建堂、賴威男、賴俊嘉、賴詠松、賴俊宏、賴英雄、賴邦夫、賴建榮、賴思誠(下稱賴建星等10人)非相對人之派下員。

相對人應自派下員名冊中予以刪除。

2. 確認繼承自賴安-賴壽之賴能通、賴能溪、賴錦煌、賴進詳、賴金村、賴金良、賴金榜、賴寶元、賴俊男(下稱賴能通等9 人)非相對人之派下員。

相對人應自派下員名冊中予以刪除。

3. 確認繼承自賴安-賴建功之賴伯勳、賴伯章及賴燕飛(下稱賴伯勳等3 人),非相對人之派下員。

相對人應自派下員名冊中予以刪除。

原法院以:抗告人原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之繼承回復請求權法律關係,請求確認抗告人對系爭不動產有繼承權,嗣追加上開備位之訴,為相對人所不同意(見原審卷㈡第305 頁)。

且繼承回復請求權係包括請求確認繼承人資格及回復繼承標的之一切權利。

而確認派下權存在之訴,除確認祭祀公業之派下之身分外,兼具確認對其祀產即不動產之公同共有權存在之性質。

抗告人於原法院追加備位聲明請求「確認(對公業賴仁迎)派下權法律關係存在(關於賴志忠等4 人部分)或不存在(關於賴建星等10人、賴能通等9人及賴伯勳等3人部分)」,係請求確認抗告人對相對人派下權存在,兼具確認對於祀產即系爭不動產之公同共有權存在之性質,與其原來本於繼承回復請求權請求回復抗告人之繼承權(即確認繼承人資格及回復對系爭不動產之一切權利)者不同,二者主要爭點並無共同性,二者之請求利益在社會生活上非可認為同一或關連,原請求之證據資料於備位聲明確認派下員存在或不存在等之訴,亦非得以利用,自難認與原訴(先位聲明)之基礎事實同一,因而裁定駁回抗告人追加之訴。

經核於法並無違背。

抗告論旨雖以:其已於原法院將一審派下之繼承權訴訟變更為派下權存否訴訟,相對人亦已為訴訟變更之抗辯,原裁定將變更後之備位聲明認係訴之追加,即屬違法裁定云云。

然按原告將原訴變更時,如有以訴之變更合法為條件,撤回原訴之意思,而其訴之變更不合法者,除駁回新訴外,應仍就原訴予以裁判(本院29年上字第1771號判例意旨參照)。

如原告並無撤回原訴之意思,即難謂已提出變更之訴。

本件抗告人變更後之上訴先位聲明係請求廢棄第486 號判決,發回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更審。

並無變更其原起訴之訴訟標的或當事人,而其上訴備位聲明㈠亦係請求廢棄第486 號判決,並無以訴之變更合法為條件,撤回原訴之意思,備位聲明㈡、㈢則係增加原起訴所無之聲明,應屬追加之訴。

抗告論旨,執以指摘原裁定不當,聲明廢棄,非有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

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9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林 大 洋
法官 鄭 傑 夫
法官 陳 玉 完
法官 李 文 賢
法官 蕭 艿 菁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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