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行政-TPTA,112,交,1322,2024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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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交字第1322號
原 告 劉允丞(原名:劉長昇)

訴訟代理人 張漢榮律師
被 告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代 表 人 江澍人
上列當事人間因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北市監基裁字第25-RIMA00076號、25-RIMA00077號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300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本件係因原告不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之裁決而提起之撤銷訴訟,為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第1項第1款所稱之交通裁決事件,應適用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又本件依兩造所述各節及卷內資料,事證已臻明確,爰依同法第237條之7之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行判決。

二、爭訟概要:原告於民國112年7月17日3時45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行經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愛五路口時,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第21條第1項規定2次以上者」及「汽機車駕駛人有第35條第4項第2款之情形」等違規行為,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下稱舉發機關)警員於112年7月17日填製第RIMA00076號及第RIMA00077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分別稱舉發通知單1及舉發通知單2),舉發原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第21條第1項第4款(舉發通知單1部分)及同條例第35條第9項(舉發通知單2部分)等規定,案移被告。

嗣原告申請裁決,被告乃於112年8月2日北市監基裁字第25-RIMA00076號、25-RIMA00077號裁決書(下分別稱原處分1及原處分2),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第21條第2項規定,裁處原告罰鍰新臺幣(下同)20萬4千元(原處分1部分)、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裁罰原告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原處分2部分)。

原告收受後仍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三、原告起訴主張及聲明:㈠主張要旨:原告於上開期日遭員警攔查時,因原告甫自美國返台,不諳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且原告當日僅喝一瓶啤酒所以原告於員警攔查時尚在猶豫是否接受酒測,員警並未向原告說明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將遭吊扣汽車牌照2年,而是員警誘導原告拒絕酒測比去警局遭移送公共危險罪之效果更好,原告當下詢問朋友意見後,向員警表明願意接受酒測,此時距離原告遭員警攔查之時間尚未逾15分鐘,但員警拒絕為原告實施酒測,員警顯然未依上開規定執行酒駕攔檢勤務。

按上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交裁罰細則係依據道交條例第92條第1項及第4項等規定授權而訂定,乃係為執行母法所為之細節性、技術性規定,且未逾越母法授權意旨與範圍,自應為舉發機關及被告採為執法之依據。

是員警實施酒精測試,應遵循上開法定程序,亦即以酒精測試儀器檢測且實施檢測過程應全程連續錄影,且遇有拒絕酒測者,應先盡其告知義務,告以拒絕之法律效果,包括罰鍰、吊銷駕駛執照,俾使受測者有所預見,得以衡量是否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而仍拒絕者,始得加以處罰。

今員警暨未說明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且尚未逾15分鐘卻拒絕原告接受酒測之決定為原告實施酒測,員警未依上開規定辦理,原告並未預見拒絕酒測將可面臨之責任,自不得依上開規定裁處,今原告不服原處分機關之裁處,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懇請釣院撤銷原處分,以保權益。

㈡聲明:⒈原處分撤銷。

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四、被告答辯及聲明:㈠答辯要旨:原告對原舉發疑義,經檢視採證影像,原告經攔查後至列印拒測單期間已逾15分鐘,期間有提供杯水及已告知權利義務事項,違規屬實,依法舉發並無違誤。

㈡聲明:⒈駁回原告之訴。

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爭點:本件員警於實施酒測過程中,是否有向原告告知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

六、本院之判斷:㈠應適用之法令:⒈道交條例: ⑴第21條第1、2項規定:「(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第2項)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前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汽車。」

⑵第35條第1項、第4項第2款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第1項)、「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

(第4項第2款)。

⑶第35條第9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有第1項、第3項至第5項之情形之一,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

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⑷第24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違反本條例規定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令其或其他相關之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㈡如爭訟概要欄所述之事實,除後述之爭點外,其餘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舉發通知單1、2、原告之酒測單(其上註明拒測)、原處分1、2及送達證書(見本院卷第59、61、69、71-77頁)等在卷可稽,堪認為真實。

㈢本件員警於實施酒測過程中,已向原告告知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5項之規定:⒈按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5項規定:「車輛駕駛人拒絕配合實施本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或第73條第2項檢測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告知拒絕檢測之法律效果:(一)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

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

(二)汽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違反本條例第25條第4項規定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

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

(三)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例第35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前二目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2分之1。

(四)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處新臺幣4千8百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

二、依本條例第35條第4項、第5項或第73條第3項製單舉發。」

上開規定意旨,並無將駕駛人消極推諉拖延接受酒測檢定情況排除在外之意。

因此,只要駕駛人有拒絕接受酒測檢定之實質作為,無論係積極明示不接受酒測檢定,抑或消極推諉拖延接受酒測檢定之不作為,均有上開罰則之適用。

⒉又按【司法院釋字第699號解釋理由指出主管機關「訂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警察對疑似酒後駕車者實施酒測之程序,及受檢人如拒絕接受酒測,警察應先行勸導並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如受檢人仍拒絕接受酒測,始得加以處罰。

」並以此作為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67條第2項前段、第68條合憲之重要理由。

據此可認對汽車駕駛人,如其拒絕接受酒測,警察未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則不得加以處罰。

然既曰「處罰」,則其所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應是對拒絕接受酒測處罰之直接法律效果規定。

詳言之,該法律效果是受行政處罰所直接產生者,如非屬行政罰之法律效果,或僅是法律另行以該行政罰為構成要件,規定發生其他之法律效果,則不在「告知始得處罰」之範圍。

因此:1.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直接規定之法律效果為「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處罰鍰」為行政罰之法律效果,「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則非行政罰之法律效果,當無疑問。

所以「處罰鍰」在「告知始得處罰」之範圍,「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不在此範圍。

2.「吊銷駕駛執照」,司法院釋字第699號解釋謂「故職業駕駛人因違反系爭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之處罰者,即不得因工作權而受較輕之處罰」,係認其為行政罰。

此部分可認屬於「告知始得處罰」之範圍。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字第 174 號判決意旨參照)。

⒊經本院當庭勘驗相關影像檔案,結果如下:◎檔名:2023_0717_031757_116.MP4(1)(畫面時間03:22:48-07)畫面係由員警之密錄器拍攝,畫 面時間03:22:48,可見2 名員警攔停一深色汽車(下稱 系爭車輛)於道路側邊,其車牌號碼為「000-0000」,畫 面可見其中一名員警(下稱員警A )自機車後車廂取出酒 精檢知器交予另一名員警(下稱員警B )並請系爭車輛駕 駛朝酒精檢知器吹氣,該酒精檢知器隨即閃爍紅光。

(畫面時間03:23:03-07) 員警B:大力吹氣 系爭車輛駕駛:(吹氣,隨即酒精檢知器閃爍紅光)(2)(畫面時間03:23:51-24:13) 員警B:他說他一個小時前喝的 員警A:一個小時前喝的,沒關係啊,我們就一樣繞過來,啊看他休息15分鐘啊 系爭車輛駕駛:欸你們是延平所的喔員警A:對啊,延平啊(3)(畫面時間03:24:51-25:39) 系爭車輛駕駛:這個大概會多少、會大概多少 員警A:這我們不知道啊,要看,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啊, 要看揮發程度啊 系爭車輛駕駛:每個人…(模糊不清)程度不同 員警A:對啊 系爭車輛駕駛:了解,所以我又要被開一張酒駕單了員警B :不一定 員警A:不一定啊,等下我們同事送酒測器過來再看情況怎 麼樣好不好 系爭車輛駕駛:然後是大概,酒駕 員警A:不一定是…… 系爭車輛駕駛:怎樣,是有分價格嗎 員警A:有分啊,等下我會跟你宣讀啦 系爭車輛駕駛:喔 員警A:大概跟你說明一下,0.0到0.17是… 系爭車輛駕駛:喂(與他人通電話)嘿、嘿 員警A:就直接勸導齁 系爭車輛駕駛:不好意思等我一下 員警A :0.17以上到0.25之間,製單舉發、扣車、扣牌齁(4)(畫面時間03:25:40-27:03)系爭車輛駕駛持續與他人通 話,畫面時間032645,可見有另外二名員警駕駛警車前來 ,其中一名員警(下稱員警C )並將瓶裝水遞予員警A , 畫面時間03:26:54,員警A 將瓶裝礦泉水遞予系爭車輛 駕駛,並可見系爭車輛駕駛飲用瓶裝水。

◎檔名:2023_0717_032758_117.MP4(畫面時間03:28:36-59) 員警A:你好我跟你…… 系爭車輛駕駛:(和他人通話)喂,嘿,嘿,啊就30分鐘 前兩瓶啊,兩瓶啤酒啊,我,我現在狀態非常好啊,叫我 走直線、轉彎、轉圈必定都可以啊◎檔名:2023_0717_032904_118.MP4(畫面時間03:29:04-21) 畫面可見系爭車輛駕駛持續和他人通話。

(畫面時間03:29:04-21) 系爭車輛駕駛:(和他人通話)0.25,嘿,嗯嗯嗯,然後 呢?◎檔名:2023_0717_032932_119.MP4(1)(畫面時間03:29:32-57)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你前天也被抓的酒駕 員警A :電話等下再講,我們要宣讀事項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好啊再請他,咳咳咳,現 在、現在要跟我講話,不然你,你先安排,你先,你先叫 ,對啊,我在那個,新興國小前面等,你叫一個年輕的幫 我開車啊 ◎檔名:2023_0717_033001_120.MP4(1)(畫面時間03:30:01-31:10) 系爭車輛駕駛:我現在要拒測,直接罰18萬 員警A:你要直接拒測 系爭車輛駕駛:對,我直接拒測,罰18萬 員警A:你要簽齁,拒測的,來,第五點你打勾 系爭車輛駕駛:欸拒測是18萬沒錯吧 員警C:對 員警B :18萬是罰酒測,各個數值的處罰又更多一點 系爭車輛駕駛:嗯好你說 員警A:0.17以下齁,就是勸導,啊0.18…… 系爭車輛駕駛:0.17勸導 員警A:嘿,勸導 系爭車輛駕駛:一瓶啤酒到底,兩瓶啤酒到底測出來會零 點幾啊 員警A :我不知道,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要看你代謝效 率如何 系爭車輛駕駛:那那那那我先講好,我先問你們喔,我現 在先、先給他測掉……(電話鈴響) 員警B:23分攔檢,啊15分鐘……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幹嘛 員警A :沒有,他也說他剛1 個小時前喝的啊,其實我們 不給他也沒差(2)(畫面時間03:31:51-34:35) 員警A :酒測值0.18到0.24之間,開舉發單、保管車輛, 然後酒測值0.25就移送公共危險,了解齁 系爭車輛駕駛:0.18到0.24是開勸導單 員警A:沒有,直接開單,車輛移置保管,扣牌兩年 系爭車輛駕駛:移置保管扣牌兩年是什麼意思 員警A:就把你牌照扣起來兩年 系爭車輛駕駛:喔汽車扣、大牌扣起來兩年喔 員警A:對 系爭車輛駕駛:喔 員警A:0.2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了解 系爭車輛駕駛:0.25以上就直接九萬是嗎 員警C:九萬不一定,那是法院的 員警A :九萬不一定,法院他會去判定齁,不是我們警察 認定的 系爭車輛駕駛:0.25移送公共危險,車輛無法取回,必須 移置保管場,保管場是拖吊場嗎 員警A:嗯 系爭車輛駕駛:欸,那,所以說我現在拒測18萬請問我車 子你們是打算怎麼處理,是直接拖去保管場 員警C:汽車就是,你車子繳完罰單就可以領走 系爭車輛駕駛:喔十八萬才可以領走喔 員警A:嗯 員警C:所以車子、車子一樣會拖走,十八萬繳完就可以領 走 員警A:(對他人)好啦不用看啦,離開啦 系爭車輛駕駛:十八萬,那你先把規則講完,我先問一下 好不好,要繳完18萬才能領車喔 員警A :啊如果你違反35條第4項拒絕測、拒絕進行酒測 ,罰18萬,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牌照及道安 講習,了解 系爭車輛駕駛:了解 員警A :啊如果你喔10年內有第二次違反本法,處新台幣3 6萬,三次以上按前次違反本條例處罰鍰金額再加18萬 系爭車輛駕駛:啊你剛講這個我沒聽到、第二件、你剛講 這 員警A:如果你有、10年內有第二次違反酒駕的 話系爭車輛駕駛:嗯 員警A :就一樣是前次罰鍰加上處罰金額罰鍰加18萬,了 解 系爭車輛駕駛:前次罰款,18,再加上,總共36 員警A:對,如果你10年內有第二次違反的話 系爭車輛駕駛:喔,你態度好一點嘛別這樣子嘛,我有配 合你,好然後再來 員警A:所以你要測嗎 系爭車輛駕駛:我不測 員警A:拒測齁,確定拒測嗎 系爭車輛駕駛:再給我五分鐘,我18萬去哪邊生我靠(3)(畫面時間03:35:03-35:15) 系爭車輛駕駛:拒測的話… 員警A :你現在拒測就直接罰13萬啦,啊一樣移置保管你 的車輛,啊一樣、然後會吊銷你的駕照,然後執行道安講 習,了解 系爭車輛駕駛:不是啊那我現在問你最簡單的,我拒測的 話我車子要被拖走,然後要、要領回來的話我要 員警A:繳完之後才可以去保管場領回來 系爭車輛駕駛:他們這樣跟我講,繳完18萬才可以領回來 (4)(畫面時間03:35:40-36:05)畫面時間03:35:40,可聽 見系爭車輛駕駛之電話鈴聲響起,系爭車輛駕駛開始和他 人通話,畫面時間03:36:04,員警A 和其餘員警確認攔 停時間為3 點23分及車牌。

(畫面時間03:37:23-39:57) 員警A :你現在拒測也一樣扣兩年啦,你現在拒測也一樣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不是啊,他們現在,他們 現在講說我拒測的話也是扣兩年啊,不是啦你聽不懂喔, 啊他們現在意思就說我現在拒測也一樣扣兩年,啊所以我 現在、我現在,我開擴音喔訴外人(與系爭車輛駕駛通話之人):拒測要扣兩年(模糊不清)我現在馬上幫你查,拒測…罰九萬而已啦(模糊不清)員警C:18萬員警A:18萬、18萬系爭車輛駕駛:我現在按擴音啦,他們都在旁邊喔訴外人:沒有啦你們這邊的警察要給你恐嚇(台語)員警C:有什麼好恐的員警A:有什麼好恐的系爭車輛駕駛:沒有啦,別,智障就犯錯就沒關係,不用再那邊有的沒有的訴外人:(模糊不清)就9 萬不是18萬嘛,怎麼會扣車員警C:就跟你講18萬員警A:18萬訴外人:累加才會扣車員警C:沒關係你不測也沒關係,看你們(台語)員警A:他不測也沒關係(台語)看他決定啦,嘿員警C:就是這樣,你要測不測看你們(台語)訴外人:喂員警A:嗯訴外人:沒有啊他現在就很緊張啊,你休息一下,你要就吹,拚一道,不要的話就是18萬,我們抓最鬆啦,0.25以下才會、才會那個啦,0.17是勸導,然後罰錢、然後、你看你啦你看你你看你系爭車輛駕駛:好我知道訴外人:你現在、現在停哪裡啊系爭車輛駕駛:沒有啊我現在在新興國小停車場這裡啊訴外人:蛤系爭車輛駕駛:新興國小停車場這裡,靠杯就凱悅訴外人:凱悅喔有開嗎系爭車輛駕駛:沒有我在新興國小停車場這裡員警C:人不要來喔,跟他說喔,人不要來喔(台語)員警A :差不多該做酒測了,你到底有沒有要測,已經讓你拖很久了,半個小時了系爭車輛駕駛:我沒有拖半個小時,太誇張了吧,沒有拖那麼久,前前後後估計也15分鐘而已員警C :沒有啦,重點是、重點是喝完酒之後半小時,超過15分鐘我們就可以直接測了,我們現在給你講電話已經算很好了◎檔名:2023_0717_034005_121.MP4(1)(畫面時間03:40:05-31:04)系爭車輛駕駛持續與他人通 話,直到畫面時間03:31:04結束通話。

(畫面時間03:40:30-31:04)訴外人:今天就很簡單,要嘛你就不要吹,要嘛你可以就吹這樣就好,簡單就好系爭車輛駕駛:讓我思考一下好不好訴外人:你要吹的話……(模糊不清)員警C:都一樣啦(台語)員警A:都一樣啦員警C :這些小方法,沒有什麼方法啦,都一樣啦(台語),這個是體內的東西又跟外面的東西無關。

系爭車輛駕駛:了解,喔喔喔喔我再想想看啦(台語)不好意思,我問一下別人的意見 (2)(畫面時間03:41:12-43:02)系爭車輛駕駛:三瓶啤酒,大概,測出來是多少,大概員警A:我沒有辦法跟你講員警C:每個人都不一樣員警A:每個人都不一樣員警C:有些人就算前一天晚上喝三瓶隔天測出來…系爭車輛駕駛:沒有我是只有今天喝員警C:沒有我知道,我說有些人就算前一天晚上喝三瓶隔天中午被抓到也一樣超過,有些人當天當下喝、喝一瓶,然後過兩個小時後就退掉了,每個人身體速度……所以這種,這種沒辦法幫你下決定,每個人身體不一樣,每個人代謝方式也不一樣系爭車輛駕駛:所以說三瓶啤酒大概多少員警C:不知道員警A :不知道,每個人,就跟你說每個人體質不一樣對不對,今天就是一句話,要測還是不要測系爭車輛駕駛:測的話,再跟我講一下員警C :0.17以下沒有事情,0.18到0.24開單,2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帶回去做筆錄,然後你要拒測的話也可以,拒測的話罰款新台幣18萬元,吊銷車輛牌照……系爭車輛駕駛: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我我不是故意刁難你,就真的你講好快喔我員警C :0.17以下勸導你不要騎車不要開車,0.18到0.24開單扣車,0.2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帶回去做筆錄系爭車輛駕駛:開單,暫停一下,如果說在這個、這個範圍,是開單是罰、罰多少錢員警C:那個也是要看監理站認定員警A:監理站去認定系爭車輛駕駛:喔監理站直接認定員警C:監理站認定系爭車輛駕駛:然後……員警C:0.2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系爭車輛駕駛:然後車子幫我拖、拖去那個拖吊場員警C:對拖吊場,然後等你繳完前就領出來系爭車輛駕駛:繳完錢是繳完員警C:繳完就是開給你一張罰單員警A:監理站的那張的錢系爭車輛駕駛:就是監理站、就是酒駕的罰單嘛員警A:對員警C:就是0.18到0.24的罰單系爭車輛駕駛:那一瓶酒的酒精濃度多少,台啤員警A:不知道,每一個人的體質都不一樣系爭車輛駕駛:我知道,讓我查一下,不好意思喔 (3)(畫面時間03:43:56-44:12)系爭車輛駕駛:兩瓶啤酒就超過了員警D:你現在這樣就測了啦系爭車輛駕駛:拒測好了,罰18萬員警C:確定員警A:確定齁系爭車輛駕駛:這一定超過了員警:現在時間3點43分,拒測,幫我簽名 (4)(畫面時間03:44:27-38)員警A:這邊簽名系爭車輛駕駛:拒測是,等於說,我要直接繳18萬我才能把車領出來員警A、C:對 (5)(畫面時間03:46:20-46:28)系爭車輛駕駛:不好意思,我拿一下我的證件員警B :等一下,我再跟你說明確認車內有什麼貴重物品,你先站在這邊◎檔名:2023_0717_034657_122.MP4(1)(畫面時間03:47:45-51)畫面時間03:47:45,可見員警將一列印完畢之白色長條紙張拿出,畫面時間03:47:51,可見該白色長條紙張上有「測定值:拒測、受測者、身分證號、施測者等字樣」。

(2)(畫面時間03:47:56-48:07) 員警A:來,先生,受測人這邊幫我簽名 員警A:受測人、身分證字號、牌照,一起寫一寫(3)(畫面時間03:48:11-48) 員警A:開一張就好,359要開嗎 員警C :一樣要開啊,就是剛剛說那些啊,扣牌照兩年 員警A:嗯 員警C:然後那個扣車單嘛,還有拒測單這樣 員警A:好員警C:你有找到嗎 員警A:拒絕接受酒精濃度… 員警C:對,你知道吧(模糊不清),他有駕照嗎? 員警A:有,他有駕照,有,他有駕照 員警C :啊你之前不是有、不是有酒駕過,你怎麼會不知 道◎檔名:2023_0717_034857_123.MP4(1)(畫面時間03:48:58-49:06) 員警C:這個都要開 系爭車輛駕駛:不要啦,拜託啦 員警C :沒有啦,這個是監理站一定要叫我們開的東西系 爭車輛駕駛:那那那、那個無駕照跟、喔無駕照,我亂講 …◎2023_0717_034911_124.MP4(1)(畫面時間03:49:16-25) 員警C :那個什麼,那個扣牌的名字要另外開,你這只能 開……什麼,應該是,應該是21吧 員警A:21◎2023_0717_035008_125.MP4(1)(畫面時間03:50:08-32) 員警D:這也是給他簽嗎 員警A:這一樣要給他簽 員警D :先生你在這邊再幫我寫一次,他是有兩張一樣系 爭車輛駕駛:啊我沒有,我沒有測為什麼要寫這個測 員警D:這個是拒測的 員警A:這個是拒測單,上面寫拒測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喂,我在新興國小停車場 ,公有停車場,沒測啊拒測啊(2)(畫面時間03:50:45-53:55)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我剛剛查整箱瓶酒一瓶是4 .5 ,我喝三瓶欸,第二次違反是36萬,我這樣是罰36萬欸 ,我十年內有第二次酒駕啊,36萬要繳完喔,我跟你講,3 6萬一次繳完車才可以領回來,啊你現在,你現在不懂喔, 我現在就是要一次繳完36萬,然後再掛一個,總共一萬二 喔 員警D:等一下喔,你現在要看監理站 系爭車輛駕駛:補照大概多少 員警D:不確定 員警A:補照不確定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不是啊問題是上面就有寫 了,你知道嗎那條款、條規都有寫了,怎麼是你在決定, 傻喔,你看當場移置保管,吊兩年,道安講習……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沒有你喝多少測、測出來0 .3 ,重點是你喝多少,所以我才那個,我才講說,你喝很 多,那我才喝三瓶啤酒我說我在拚看看 員警A :我們還在,我們在核顧,因為他也有沒有吊駕照 系爭車輛駕駛:(與他人通話)三瓶三瓶三瓶,我很確定 我喝三瓶,我19我過來 員警A:我直接、我直接先移保管場喔 系爭車輛駕駛:來,測、測 員警C: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員警A:來不及了,已經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系爭車輛駕駛:已經來不及了 員警C:你剛剛就已經拒測了 員警A:你剛剛已經拒測了啊 員警C:我們按下去了 系爭車輛駕駛:沒有,因為你們剛剛沒有講到說 員警A、C:我們都講了 員警A:我們密錄器都,我們密錄器都有錄 員警C:都已經跟你講完了 系爭車輛駕駛:但但但、但是剛剛你們才講 員警C :沒辦法你已經拒測了,我們單子都已經按下去了 ,來不及了 系爭車輛駕駛:可問題是當下、當下 員警C :沒辦法,你剛剛就已經說拒測,我們都有錄起來 ,我說確定拒測嗎 員警A:我們時間…… 員警C :3 點43分我們就按下去了,3 點43分你確定要拒 測,我那時候就已經跟你確定過了,你說要拒測,沒有辦 法,已經按下去就是按下去了,那個沒有辦法這樣子改, 沒有辦法這樣子改,你掛吊啦,沒有辦法、沒有辦法、沒 有辦法啦 系爭車輛駕駛:哇那這樣18萬我頭、18萬我頭都在痛了現 在變36萬,而且……我現在頭很昏欸 員警A:那我先請值班通知保管場 員警C :不用啊,這就我們車開回去,進地下室,然後請 人來拖啊 員警A:喔 ◎檔名:2023_0717_035511_126.MP4 (1)(畫面時間03:55:11-27) 員警C:你是要,你是要進去…… 系爭車輛駕駛:車鑰匙給你了,我車鑰匙給你了 員警C:你是要看車上的東西嗎 系爭車輛駕駛:我只是要拿、拿根菸啦,抽根菸啦 員警C:你順便拿貴重物品 系爭車輛駕駛:我車鑰匙都給你了,我車開不走啊 (2)(畫面時間03:56:08-13)畫面時間03:56:08,可見一身著灰白色上衣之男子(下稱A 男)出現於畫面中,並與員警開始以下對話。

(3)(畫面時間03:57:10-12)畫面時間03:57:12,可見有一穿著深灰色上衣之男子(下稱B男),站立於A男旁。

(畫面時間03:55:56-58:05) 員警C:3點43分他說要拒測 員警A:3點43分 A男:3點43分還在15分鐘內,可以、可以 員警C:沒有什麼15分鐘內啦 員警A:什麼15分鐘內 員警C :你不用不懂裝懂啦,我們剛剛該講都已經講了, 剛剛他說半小時前喝完的 員警A:半小時前就已經喝完了 員警C:15分鐘內,15分鐘後我們就可以作酒測了 A男:沒有沒有沒有,15分鐘,40幾分,他說…… 員警C:聽我說、聽我說 員警A :我們密錄器都有錄,一個小時之前他就說他酒已 經喝完了,我們還給他喝水,已經是對他好的了,他拒測 A 男:我是說你們要酒測時間是幾點,你跟我說43分嗎 員警C:3點43分他已經確定他要拒測 A 男:那就對啊、那就對了嘛,15分鐘內還是可以,還是 可以做啊 員警C :沒有,他就是要拒測了,已經按下去了,已經確 定拒測了 員警B :你的同伴剛才說了,他喝酒之後的時間是一個小 時前就喝完了 A男:沒有,那是重點,那不是重點,我跟你講,你們已經 …… 員警C:請你離開啦,請你離開 員警A:請你離開,無關人士離開 員警C:我們已經…… A男:你有什麼資格請我離開啦 員警C:請你離開 員警B: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員警C:不要在那邊妨礙我們執行公務了 A男:執行公務,你們可以…(聲音交疊模糊不清) 員警C:我們在執行公務,請你離開 A男:不然我現在打給律師可以嗎(台語) 員警C:可以啊,看你啊(台語) 員警A:可以啊可以啊可以啊 員警C:隨便,看你(台語) 員警A:可以啊,看你要怎麼打 員警B:離我們遠一點好嗎 員警A:離開離開 A男:離你們有寫幾公尺嗎 員警C:請你離開一點喔 A男:有嗎 員警C:你不要妨害公務 A男:你不要在那邊講那些啦 員警C:我就跟你講,請你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A男:你要執行公務 員警C:再跟你警告一次 員警A:再跟你警告一次喔 員警C:請你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A男:沒有要妨害 員警A:沒有要妨害,那你現在在這邊吼我們是怎樣 員警C:我們現在在處理事情 A男:你們處理,你們處理怎樣 員警C:不要那麼大聲啦 A男:手機手機手機,拿出來拿出來 B男:我們站在旁邊而已喔 A男:我們站在旁邊,我們是要搞清楚你們是正確的嗎,這 樣而已,如果你要這樣恐嚇別人(台語) 員警A:那你在跟我們大聲什麼 員警B:請你跟我們保持距離 B男:我們這距離夠了吧 A男:警察執行公權的時候是沒有距離的喔 員警C:我說請你先離我們遠一點 員警A:空出你們這個位子 B男:遠一點可以做喔、可以做喔 員警C:我們在執行公務,請你離我們遠一點齁 B男:遠一點要多遠 A男:要多遠,幾百公尺喔,蛤 員警C:你不用在這邊耍嘴皮子,一樣,他拒測就是拒測 員警A:他拒測就拒測了齁 員警C :結果都是一樣的,他3 點43分就確定要拒測了, 我們密錄器都有錄下來,我們不會冤枉他,我們也不會強 迫他 員警A:他3點43分就確定了喔 A男:那我可以跟他講一下話嗎 員警C:可以啊你們可以講啊 員警A:他也有講啊 員警C :可以講話,可以講話,但是你放尊重一點,我們 在執行公務喔(4)(畫面時間03:59:54-04:00:03)A 男開始與員警爭吵,並持續大聲吼叫,畫面時間03:59:59,可見一名員警(下稱員警E )以手臂將A男與他人隔開。

(畫面時間03:59:35-04:02:11) A男:你先不要簽,你先不要簽 員警C:這沒有什麼簽不簽 員警A:沒有什麼簽不簽啦 員警C:又不是要帶他回去做筆錄,你幹嘛 A男:你兇什麼啦(台語) 員警C:是你……(台語) 員警A:那你是在兇什麼(台語) 員警C :你說什麼有道理嗎(台語),不懂裝懂就不要講 了A 男:好(拉過B 男)你先錄你先錄你先錄,問不行嗎,問不行嗎,你兇什麼(台語) 員警A:那你是在兇什麼(台語)A男:我沒有兇啊,是你兇啊(台語) 員警A:啊你現在是在大聲什麼啊(台語) A男:啊(大叫) 員警A:啊(大叫) 員警C:好了 員警E:好了啦 A男:啊(大叫) 員警E:好了啦,好了啦,小聲一點 A男:啊(大叫) 員警C:不要講了啦 員警A:我知道我知道 員警C:你不用在那邊大聲啦 A男:我問一下而已啦,問一下法律問題嘛 員警C :剛剛你走過來就在這邊大小聲了,這樣會打擾到 人 A 男:我說什麼,我說什麼(台語),我說不一定要簽, 我先問一下,我問一下而已 員警C :(前半部分聲音重疊模糊不清)……這一定要簽嘛 A男:你懂律師嗎 員警A:你問啊 A男:問啊 員警C:在吵我就打電話叫了 員警A:你不是要打電話,你現在打啊 A男:你現在在說什麼啦、說什麼啦(台語) 員警C:我現在要……(聲音重疊模糊不清) A男:錄影啊,來 員警A:密錄器在錄影啊 A男:你兇什麼,你兇什麼(台語) 員警A:那你在兇什麼(台語) A男:那你兇什麼嘛,我問他不行喔(台語) 員警A:你現在要妨害公務是不是 A 男:你兇什麼,妨害公務,妨害公務是這樣嗎(台語) 員警A:是這樣嗎,你說啊(台語)你會法律嗎 A男:我跟你講我打…… 員警A:你打啊(台語) A男:你兇什麼啦(台語) 員警A :那你兇什麼,你打啊,現在打,打啊(台語) A男:好我現在打(台語) 員警A:打啊、打啊、打給誰,打啊、打啊(台語) A男:對不起啦,沒有誰啦(台語) 員警A:打啊、打啊(台語) A男:你在兇什麼,我問一下,你就在那邊兇,難道不是這 樣嗎(台語) 員警A:打啊、打啊、打啊(台語) A男:難道不是這樣嗎(台語) 員警A:打啊(台語) A 男:你說怎樣就好了啦,我跟他問說不一定要簽,你對 我兇什麼,是你對我兇還是我對你兇(台語) 員警A:是你對我兇啊(台語) 員警C:好了啦好了啦,不要再大聲了 A男:你這樣子做警察的(台語) 員警A:對啦(台語) A男:你做警察,抱歉啦,不夠格(台語) 員警A:好啦,你最棒啦(台語) A 男:他很棒啦、他很棒啦、他很棒啦,他在兇什麼(台 語) 其他員警:講真的,你脾氣也太兇了,不可以這樣 員警C :好了啦,好了啦,你要不要打電話,不是要打電 話……(聲音重疊模糊不清)你不要浪費別人的時間,你不 要浪費別人的時間,那就去打電話 A男:酒駕就必須要讓他…… 員警C :要講電話去旁邊講電話,好你要叫律師去旁邊 A男:你為什麼要兇(台語) 員警C:好了,就跟你講了,要講電話去旁邊講 A男:啊,兇喔(台語) 員警C :你要不要叫律師,你要不要叫律師講,你現在就 打電話,不要在那邊跟我五四三了,你去旁邊打電話 A男:兇什麼,我問一下 員警C:好了啦,好了啦,你要不要打電話 A男:你等一下嘛(台語) 員警C :你要不要打電話,不打就離開,你要幫他嗎,你 要幫他叫律師就幫他打電話 A 男:嗆聲啦,我只是問他而已 ◎檔名:2023_0717_040215_127.MP4(1)(畫面時間04:02:15-03:40) 員警C :拒測,不要再鬧了,你確定齁,你確定齁,你要 請他這樣子是不是 A男:是他的態度的問題,我有兇你嗎(台語) 員警C:你要怎麼樣,都可以試 A男:我有兇他嗎,講道理啦 員警C:啊我現在不是跟你好好講 員警A:我也沒有兇你啊 B男:你剛才很兇 員警C:我現在在跟你好好講嘛 A男:不好意思,中山區的延平街嘛 員警C:我現在有沒有跟你好好講嘛 A 男:不好意思,先不要講這個,先不要急著講話,我是 問他,不是問你 員警C:沒有,你不用問誰嘛 A 男:每個人都有每個員警的職責,員工,不好意思、不 好意思、不好意思 員警A:暈成這樣 A男:員證、員證拿出來 員警C :所以你現在到底想怎樣,沒有你先告訴我你現在 訴求到底是什麼嘛 A男:我沒有要訴求什麼 員警C:你朋友、你朋友喝醉酒被我們抓到… A男:不是,他喝酒醉,我跟你講 員警C:到底跟你什麼關係 員警C:你要幫他,可以,你要幫他叫律師,可以 A男:你不要跟我講那麼多 員警C :你去旁邊打電話,可以,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A 男:他、他什麼都不懂 員警C :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他剛剛打很多通電話了 ,我們也都讓他打了 A 男:嗯 員警C:是不是,我們剛剛是不是讓他跟你講電話 A男:啊他的態度呢 員警C:你先大聲的嘛 A男:他的態度 員警C:你先大聲的嘛 A男:我先大聲嗎 員警C:你剛剛從那邊走過來不就很大聲 A男:我沒有,你要不要看一下 員警A:你要不要看一下 B男:沒有,一開始大哥… 員警A :我們全程都有錄音錄影啦,不用你錄,我們都有 錄 員警C :好,那你要不要叫,那是他的決定,跟你也沒關 係,你要打電話幫他叫律師就幫他打電話, B男:大哥,你這個錄影我可以拿到嗎(2)(畫面時間04:03:39-58)A男開始與他人通話,並詢問員 警A員工編號。

(3)(畫面時間040404-25) 員警C :這個沒什麼事情,你叫你朋友來,搞成這樣子也 不好看嘛,你本來就可以直接離開的事情 系爭車輛駕駛:沒有,主要他們是想說問問看的話0.17 以 下,因為我也不是、因為我7 、8 年前酒駕是,我那時候 是喝很多,所以,所以我車子被吊走你知道嗎,現在、現 在我三瓶啤酒,我是有機會(4)(畫面時間04:04:34-05:04) A 男:(與他人通話)他直接說他拒測,怎樣,你簽了沒 系爭車輛駕駛:還沒啊 員警A:他剛剛已經簽拒測了啦 A 男:(與他人通話)他說拒測了,但他後面,15分鐘內 他說他要測,15分鐘內他說他要測都可以 員警E :你在跟律師講電話嗎 A 男:你不要說(台語)你不要管那麼多 (5)(畫面時間03:05:04-04:06:40)A男持續與他人通話,直至影片結束。

◎檔名:2023_0717_040647_128.MP4 (1)(畫面時間04:06:48-59)系爭車輛駕駛:沒有我剛剛只拿菸而已啊員警C:不是把你、我剛剛有沒有請你拿貴重物品員警A:貴重物品都直接拿走了系爭車輛駕駛:你直接看他們就對了員警C:蛤,你有什麼錢包什麼的在車上,你要拿嗎B男:我可以幫他拿嗎員警C:可以啊去啊員警A:幫他拿啊 (2)(畫面時間04:07:25-38)員警B:再跟你確認一次,車內有沒有貴重物品員警C :你要不要看一看你車子裡錢包什麼的,該拿的拿一拿B男:要跟你們回去嗎,請問一下員警A、C:不用,他拒測就不用B男:好,謝謝,欸你拿一拿◎檔名:2023_0717_040754_129.MP4(1)(畫面時間04:07:54-56)B男:錢繳完車就可以領走了喔員警C:他隨時繳完錢都可以領走◎檔名:2023_0717_040821_130.MP4(1)(畫面時間04:09:31-46)員警D:行照員警A:行照沒關係啊,你拿著啊,行照可以帶走B男:啊你們有沒有要員警A :沒有啊,你們貴重物品拿走啊,對啊我們用不到啊,就貴重物品都可以拿走啊員警D:看看車上有什麼貴重、要用到的都帶走(2)(畫面時間04:10:26-55)員警C:來,我再跟你講一下,你的罰單怎麼繳系爭車輛駕駛:36萬B男:應該可以分期嗎A男:喔喔喔喔喔(搖頭)系爭車輛駕駛:應該要一次繳員警C:來,來,先一起拿著系爭車輛駕駛:我快哭了啦,38萬,不是,36萬員警C :這張,這個是拒測的部分,還有你無照駕駛的部分,這張去監理站繳完錢就可以把車領走,我們等下會給你一張扣車單,然後領完、繳完錢,拿著繳完錢的罰單到保管場 ◎檔名:2023_0717_041102_131.MP4(1)(畫面時間04:11:11-13:04)員警C :好,等一下喔,第二張齁,現在法規的新制,要扣牌照兩年系爭車輛駕駛:新制是怎樣員警C :新制就是不管怎麼樣,你酒駕不管是0.25以上還是0.18、0.24…系爭車輛駕駛:那搞笑了啊我直接牌照扣兩年員警C :還是拒測全部都要扣牌,你先簽啦,你先把車……A男:你聽得懂嗎(台語)系爭車輛駕駛:就是扣了啊,就是扣了A男:扣什麼啦,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台語)員警C:扣牌照而已,扣牌照而已,不是扣車員警A:扣牌照系爭車輛駕駛:牌照,扣、扣牌子員警A、C:嘿扣牌A 男:你連車都不能動了啦,兩年內都不能動,我那台車是報廢,你是在那邊(台語)員警C:不管你過了,就算酒駕過了員警A:就算酒駕過了一樣要扣啦員警C :你聽我講、你聽我講啦,你聽我講,你聽我講,不管是拒測還是酒駕0.25以上,還是0.18、0.24都是一樣要扣,都是一樣要扣員警A:都是要扣員警C:都是一樣要扣,都是一樣的系爭車輛駕駛:懂不懂員警C:只有0.17以下……系爭車輛駕駛:那我剛剛……員警C:只有0.17以下不用扣A男:我剛剛就跟你講了,我剛剛就跟你講了(台語)員警C :只有0.17以下不用扣,0.18到0.24、0.25以上全部都要扣系爭車輛駕駛:那我剛剛就只能拚了啊A 男:我剛剛就跟你講了,你要嘛拚、要嘛就不要,我有沒有跟你講員警C:好,這邊簽名、這邊簽名A男:我跟你講三次系爭車輛駕駛:這這這我真的沒辦法承擔A男:你先(模糊不清)系爭車輛駕駛:這哪裡小了,這等於我要扣了欸,那我剛剛我拚就好了,所以我、所以我又拒測繳38萬,等於我又拒測繳38萬,然後我又被扣兩年A男:所以你現在有辦法再…員警C:所以你拒簽拒收是不是系爭車輛駕駛:因為、沒有……A男:我們請律師到現場來系爭車輛駕駛:對,我們請律師過來,因為、因為…A男:應該可以吧,因為不管任何、任何、任何……系爭車輛駕駛:因為我我我、我今天我講真的,我講說我是只要繳完36萬我就可以,前面閒話我是講18萬員警C:我跟你講說實話啦,說實話,你現在……A男:沒有沒有沒有員警C:你聽我講,你聽我講A男:沒有,等律師到了再說員警C :先聽我講,先聽我講完,你狀態,我跟你講不可能0.17以下A 男:(與他人通話)喂哥,你幫我找張漢榮律師,到仁仁仁……系爭車輛駕駛:不可能什麼員警C:不可能0.17以下系爭車輛駕駛:我剛剛行走,我剛剛直走怎樣怎樣我都可以員警C :沒有,那個沒有關係啊,沒有關係,那個是酒精濃度存在你身上、存在你身上,在你身體裡面的,我看你狀態我就知道你一定會超過0.18系爭車輛駕駛:我剛剛喝3瓶員警C:一樣,都會超過 ◎檔名:2023_0717_041308_132.MP4(1)(畫面時間04:13:08-15:53)員警C :我就知道會超過0.18,但是0.18到0.24,還是0. 25以上我不確定,可是你是絕對不會是0.17以下系爭車輛駕駛:嗯嗯嗯嗯員警C :你剛剛問我經驗嘛,對不對,我現在跟你講,我跟你老實講,0.17以下是不可能的,只有0.17以下不用扣牌照,0.18到0.24,雖然是扣車而已,但是一樣是會扣牌,0.25以上就送刑法,一樣是扣牌,拒測一樣是扣牌,這就是新制,你說0.17以下你沒事情你要拚一波,但是我跟你講,你拚一波其實、其實機率很低啦,你頂多、頂多拚到扣牌,拚到扣車加扣牌,那不是對你來說就是一樣扣牌B男:0.17一樣是要扣牌扣車員警C :0.17以下才不用扣,0.18到0.24、0.25以上都要扣牌,這就是新制,新制就是這樣子,懂我意思嗎B男:拒測……員警C:你的狀態就是不可能0.17以下員警A:拒測一樣要扣、一樣要扣員警C:都是一樣的,新制就是這樣員警A :現在不管怎麼樣,除了0.17以下之外,全部都要扣牌系爭車輛駕駛:但是、但是我、但是那時候我年輕人,我喝錯了喝很多,然後、然後移個車……A男:他們新法是四月……員警C:這是新法,新法是今年,對七月,七月才修的員警A:今年七月才修員警C:今年才修的員警A:七月新法上路員警C :我也是跟你老實講,你這樣狀態不可能0.17以下,三瓶雪山是不可能0.17以下的,你說一瓶啤酒,0.17以下很有可能,一瓶很有可能,以我的經驗,一瓶,很多都0.17以下,但是三瓶不可能,0.17是不可能的,不管是0.18到0.24還是0.25以上,你都是一樣扣牌照,你現在只是拒測而已系爭車輛駕駛:我要、我要、我要……(模糊不清)員警C :然後我跟你講、我跟你講,其實說真的,你直接去領一張新的牌照就好了,你幹嘛要舊牌照A男:不是、不是,他牌照一定要註銷才可以領員警C:對啊對啊,那你就註銷就好了啊A 男:要怎麼註銷、沒辦法註銷你們、你扣的話就沒辦法註銷了,你看我的話就沒辦法註銷了員警C :你們是不是一定,喔,你們是一定那麼多頭髮是不是A男:我們前天才被扣而已,我就問過警察了員警C:啊你問警察當然人家跟你說,我跟你講A男:我問過律師員警C :啊你們、你們去問民間的,有沒有方法去領到一張新牌,一定有啦A男:沒有沒有沒有員警C:我跟你講一定有啦系爭車輛駕駛:應該就是找總管車子然後……員警C:你們自己……A男:亂講啦,我跟你講你這個是怎樣……員警C :我不是說,我不是說違法的方法喔、我不是說違法的方法喔A男:半年內,85萬,半年內放你牌照員警C :我跟你講,不是說違法的辦法喔,有管道可以拿到新的牌照系爭車輛駕駛:我知道我知道員警C :那是你們自己去問啦,我也不跟你講怎麼弄,你們自己去弄A 男:那是不可能的啦(台語)我已經問過律師了,我的律師……員警C:沒有,AB車一定是不行啦,AB車不行A男:AB車不可能(台語)員警C:你們辦、你們是要把你們原本的……A 男:我跟你講,牌照只要扣了,我問過很多了,我問過我的律師,高雄那間我問過了員警C :我也是說實在你今天就被我們攔到了,你一定是超過0.1 8 的,你懂我意思嗎,你不可能是0.17以下啦,只有0.17以下是不用扣牌照的,0.18到0.24、0.25以上……A男:我跟你講,15分鐘內啦他們……員警C :拒測一樣,都是一樣的,都是一樣的你懂我意思嗎 (2)(畫面時間04:16:02-22:16)系爭車輛駕駛:要不要簽,簽下去了啦員警C :沒有啦,其實說真的,你簽不簽對我們來說都是一樣,我們這邊一樣可以說你拒簽拒收,我們都一樣我們都沒差,我們就直接離開而已,就這樣,你要不要簽是你家、是你自己的決定,我也沒差,簽不簽你罰單一樣要繳A男:拒測要繳18萬然後吊銷駕照,跟吊牌沒關係吧系爭車輛駕駛:第二次、第二次員警C:吊牌都一定要,吊牌就是,新制就是都要A男:你第二次然後……員警C:吊牌就是都要員警A:全部都扣B男:所以吊牌就是沒有辦法員警A :就兩年啊,就兩年啊,我們等下牌會直接拆掉啊,牌會直接拆掉B男:你要賣掉然後再跟他買員警C:你們自己要怎麼找,其實……員警A:我不知道你們到底……員警C :我跟你們講,據我所知有管道,但是怎麼找,你們要自己去問,好嗎員警C :所以你要簽嗎,你不簽我們也是沒差,我可以直接離開了A男:等下等下等下員警C :我說真的啦,你不簽我就直接離開了,因為我也不想在這邊,大家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了,你們要打官司你們自己事後去打,都是一樣的,那你有要收罰單嗎,你有要收罰單嗎,不簽你有要收嗎A男:罰單是要收啊,18萬員警C :好那收啊,那第三張闖紅燈的罰單你有要簽嗎系爭車輛駕駛:我沒有闖紅燈吧員警C:你車子仁一愛九闖紅燈才被他們……A男:你就簽啦、你就簽啦員警C :才被他們攔下來的,他們是因為你闖紅燈才把你攔下來的系爭車輛駕駛:愛九、愛九是……員警A:劉銘傳路再前面那個路口啦系爭車輛駕駛:肯德基那條嗎員警A、C:再前面一個員警C :蒟蒻屋那邊,你就是因為闖紅燈才被他們攔下來的,你看你都喝到不清不楚了員警A:對啊A男:他沒喝欸員警C:沒喝會、沒喝會……A男:他兩瓶是一個小時前喝的啦員警C :講成這樣(台語),幫他講話也不用講成這樣,你要不要簽啦,我只是問你要不要簽系爭車輛駕駛:罰單是不是A男、B男:等下等下等下系爭車輛駕駛:罰單我可以簽啊A男:等一下等一下員警C :都是罰單啦,都是罰單啦,這些東西都不是刑法、都不是刑法,懂我意思嗎A男:不能安全駕駛罪員警C :你今天簽的每張單都不是刑法,都只是行政法,所以都是一樣的員警A:都是罰鍰,不是罰、不是罰金員警C :今天不簽其實對我們來說是沒差,是你們自己有沒有要簽A 男:沒有,那對你們來說都沒差,對我們有、有什麼差別,你就講你們而已員警A 、C :一樣要繳,對啊、你們一樣要繳啊,一樣要繳A 男:我替我兄弟問嗎,我替他問嗎不然怎麼辦,啊你們這樣講我們怎麼會聽得懂員警A :應該說那個東西還是算在你們頭上,因為老實講,因為他這個新法上路齁,我們之前也弄過啦,七月份……蛤、七月一號啊,我們之前也、我們之前也沒有要拔牌啊,是因為現在才要拔牌你知道嗎,我們之前也都沒有拔牌啊A男:我前天就被拔員警A:啊那你那台車基本就沒辦法開,兩年啊A男:報廢啦,我買一台新的員警C :所以罰單我再唸一次跟你確認一次,你只簽了,你目前只簽了拒測跟無照,所以你扣牌照跟闖紅燈兩張牌照不簽,是嗎,不簽A男:等下等下等下,你說什麼員警A:沒有啊員警C:我說他拒測……A男:沒有你拒測,沒有辦法……扣牌照嘛員警C :等下,他拒測跟無照部分已經簽名了,然後闖紅燈跟扣牌照部分你有要簽嗎,不簽A男:扣牌照不要簽,扣牌照不要簽員警C:那你有要、那你有要收嗎,你有要收罰單嗎系爭車輛駕駛:罰單我都收A男:等下等下等下、看一下員警C:罰單都要收是不是A男:兄弟……(後音量太小模糊不清)員警C:啊你有要簽扣牌、扣牌、扣車……系爭車輛駕駛:啊我去美國五年,我還……員警C:欸,哈囉,你有要簽扣車單嗎系爭車輛駕駛:欸我牌照第一次員警A :你第一次106 年啦,10年內116 年好不好,106 ,現在112員警C:108年之後才算A男:欸員警C:108年之前不算系爭車輛駕駛:那、108 年之前不算,表示我現在第一次欸員警C:對啊A男:okokok,謝謝,可以了嗎員警C :隨便你們啊,我不是跟你們、我不是跟你們說我沒意見系爭車輛駕駛:沒有那你們你們剛剛、你們剛剛在背後講瞎話那麼大聲、你們剛剛背後全部都跟我說我第二次了員警C:我沒有說你第二次,是你自己講你兩次了系爭車輛駕駛:哇員警C:我沒有說你第二次喔員警A:我們從來沒有說你第二次喔系爭車輛駕駛:嚇死我了大哥大姊員警C:你到底要不要簽啦A男:先生法律懂不懂員警A:懂啊A男:這個狀態很懂,非常懂員警A :懂啦,是沒有到很懂啦,新法我們懂啦,我們前幾天才講過A男:他現在、他現在簽了,差別在哪裡員警A :我跟你講其實都沒差,我們都會記在你們頭上啦,那個罰單都會記在你們名下A 男:沒有沒有沒有,罰單不是重點,就是他的牌照問題員警A :牌照就是35條9 項啦,你可以查一下,交通、道路交通,你現在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9項,扣牌處分A男:扣牌多久,半年員警A:兩年A男:不管0.17或0.25以下員警A :沒有,0.17以下,我們就不舉發,讓你走,就勸導A男:啊拒測咧員警A:拒測一樣啊,你查一下,35條第9項A男:來來來來你講,我就信你就好員警C :一樣,都一樣,只要酒駕不管第幾次就是要扣A男:好啦好啦好啦,不要再浪費他們時間了員警C:好,扣車單先簽A男:簽一簽簽一簽簽一簽B男:等一下,看後面……該簽的還是要簽啊A男:找律師可以找,但是不一定會贏啦系爭車輛駕駛:不一定會贏A男:因為我自己的就有白癡律師找我,我說不要員警C:你們要打也不是跟我們打,是跟監理站打,也不是跟我們打啊員警A:嘿啊,你們是跟監理站打員警E:好啦好啦,現在看要不要簽一簽就好了,其他……A男:你剛剛應該直接吹欸,完全沒所謂系爭車輛駕駛:沒有,是因為剛剛……A男:你們剛、你們剛剛系爭車輛駕駛:剛剛吹的時候員警A :我們剛剛感知器而已啊,有啊,就是紅色的啊,所以我們才攔啊系爭車輛駕駛:(因聲音重疊模糊不清)……我剛剛、你知道問題點在哪裡A男:很快嗎員警A:很快啊,就是波峰有起來啊系爭車輛駕駛:我跟你講,那個都,你知道問題點在哪裡,很簡單,問題點就是……A男:你喝酒開車系爭車輛駕駛:不是,喝酒開車是其次,是他們前面沒有講說108年A男:不是,兄弟,我前面就跟你講了……系爭車輛駕駛:我跟你講問題在哪,剛剛有個癥結點就是,他們前面、畢竟是他們的、他們前面沒有講A男:他們沒開系爭車輛駕駛:他們……A男:他們開一半而已系爭車輛駕駛:啊?A 男:他們要開不開而已,這我應該知道,這我應該知道,真的有問題的時候系爭車輛駕駛:不是,那我現在可以要求A男:你右手邊那個他從頭開到尾系爭車輛駕駛:那我可以要求他,等下,等下A男:不是,你先,你先聽我講系爭車輛駕駛:沒有,我先要求,我可以、我可以、備份、備份嗎A男:沒有,不用備份B男:不行備份A 男:不用備份,你到法院的時候你可以提出,可是不行備份B男:可以提出,不能備份系爭車輛駕駛:啊問題是,你不是說他們要、他們開員警A:去監理站申訴啊員警C:因為這個……A男:他如果請律師……員警E:你聽我講程序系爭車輛駕駛:請說員警E :先從監理站申訴,不過,你們要再走交通法庭的程序,你懂我意思嗎員警C :來三張罰單給你◎檔名:2023_0717_042309_133.MP4(1)(畫面時間04:23:15-25)系爭車輛駕駛:我只是想確保我被攔下來的時候,過程中這段一直都會存在員警C:我們都會開員警A:我們都會開著啊系爭車輛駕駛:主要是因為,就,因為這樣,好◎檔名:2023_0717_042712_134.MP4 (畫面時間04:28:59)畫面可見員警騎乘機車回到基隆市 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

◎檔名:2023_0717_042309_135.MP4 (畫面時間04:32:11-35:00)畫面可見有二人正在拆卸車 號「000-0000」之車牌,畫面時間04:34:12,可見員警 將拆卸下來之車牌收納於報紙中。

⒋由上開勘驗結果可以看出,員警於過程中,曾對原告稱「啊如果你違反35條第4項拒絕測、拒絕進行酒測,罰18萬,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牌照及道安講習,了解」、「你現在拒測也一樣扣兩年」等語,足認員警已告知原告拒絕接受酒測之法律效果為罰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吊扣汽車牌照等,故原告主張員警未向原告說明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將吊扣汽車牌照2年云云,與客觀事證不符,不足採信。

⒌又按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對車輛駕駛人實施本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或第73條第2項測試之檢定時,應以酒精測試儀器檢測且實施檢測過程應全程連續錄影,並依下列程序處理:一、實施檢測,應於攔檢現場為之。

但於現場無法或不宜實施檢測時,得向受測者說明,請其至勤務處所或適當場所檢測。

二、詢問受測者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結束時間,其距檢測時已達15分鐘以上者,即予檢測。

但遇有受測者不告知該結束時間或距該結束時間未達15分鐘者,告知其可於漱口或距該結束時間達15分鐘後進行檢測;

有請求漱口者,提供漱口。」

,上揭規定係為避免酒後殘留於口腔之酒精濃度過高,影響呼氣酒精濃度測試之正確性,以「漱口後」或「飲用酒類結束時間達15分鐘」,排除殘留口腔之酒精影響測試正確性之可能,是受測者飲用酒類結束時間距檢測時已達15分鐘以上,不以員警告知或提供漱口為必要,其酒測結果即應承認合法性。

查依上開勘驗結果顯示,原告於遭員警攔檢後,曾自承是30分鐘前飲用2瓶啤酒,果其陳述為真,則原告飲用酒類結束時間,其距檢測時已達15分鐘以上者,依上開規定,員警即可予以檢測,原告主張:「員警…尚未逾15分鐘卻拒絕原告接受酒測之決定為原告實施酒測,員警未依上開規定辦理」等語,顯係誤解前開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亦無可採。

㈣再依道交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第2項)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前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2萬4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汽車。」

查原告前於112年1月21日,因「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車(禁止駕駛)」之違規行為,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交通分隊於112年2月4日開立北市警交大字第A02ZD5004號舉發通知單,且查原告之「持有汽車駕照」資料顯示為「註銷」等節,有北市警交大字第A02ZD5004號舉發通知單、駕駛人基本資料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153-155頁),是原告本件有「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駛小型車」之違規行為,且係5年內有上開違規行為2次以上,符合道交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之情,是被告依此等規定之規定裁處原告,亦無不合。

㈤綜上所述,原處分認原告駕駛系爭車輛,於爭訟概要欄所示之時、地,確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第21條第1項規定2次以上者」及「汽機車駕駛人有第35條第4項第2款之情形」等違規行為認事用法核無違誤,原告請求於法無據,無從准許。

㈦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及訴訟資料,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不生影響,無逐一論述之必要,併予敘明。

七、結論:原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原告主張撤銷原處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至本件第一審裁判費為300元,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1項規定,應由敗訴之原告負擔,爰確定第一審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法 官 陳怡君
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以及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
如於本判決宣示或公告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均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三、上訴未表明上訴理由且未於前述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者,逕以裁定駁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盧姿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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