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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地訴字第78號
原 告 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勝田明典(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陳業鑫律師
林宛葶律師
被 告 臺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蔣萬安(市長)
訴訟代理人 劉師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法 官 陳雪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書記官 林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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