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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11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東地方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應茂
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
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
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
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
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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