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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拍字第54號
聲 請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三樓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案外人黃麗美於民國93年5月18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2,16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存續期間自93年5月13日起至143年5月13日止,債務清償期、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清償日期、利率及計收標準,並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
案外人黃麗美於93年5月20日邀同案外人賴慶輝為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1,800,000元,約定利息按週年利率2.125%計算,借款期限自9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分240期每月攤還本息1次。
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20%加付違約金。
詎料自98年6月21日起即未繳納本息,尚餘欠本金1,800,000元及如上述計算之利息及違約金,屢經催討,迄未清償,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
又本件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嗣於94年9月5日因買賣移轉登記予相對人甲○○。
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聲請人上項主張,業據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住宅貸款契約書及帳卡等影本為證。
又相對人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規定,通知其於7日內就本件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而逾期未陳述。
從而,本件聲請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8 日
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林雅芳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並依法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8 日
書 記 官 李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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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98年度司拍字第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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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 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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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東縣│台東市 ○○○段 │ │648 │建│2,755.51 │10000分之505 │甲○○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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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98年度司拍字第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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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單位:平方公尺) │附 屬 建 物 │ │ │
│編│建│ │ │ ├─┬─┬─┬─┬─┬─┬─┬─┬─┬─┬─┬─┼───────┬─┬─┤權 利│ 備 考 │
│ │ │ │ │主要建築│主│主│主│主│主│主│主│主│主│主│主│合│ 主 要 建 │面│面│ │ │
│ │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建│建│建│建│建│建│建│建│建│建│ │ │ │積│ │ │
│ │ │ │ │材 料 及│物│物│物│物│物│物│物│物│物│物│物│ │ 築 材 料 │ │ │ │ │
│號│號│ │ │ │層│層│層│層│層│層│層│層│層│層│層│ │ │ │單│範 圍│ │
│ │ │ │ │房屋層數│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計│ 及 用 途 │積│位│ │ │
│ │ │ │ │ │及│及│及│及│及│及│及│及│及│及│及│ │ │ │ │ │ │
│ │ │ │ │ │面│面│面│面│面│面│面│面│面│面│面│ │ │ │ │ │ │
│ │ │ │ │ │積│積│積│積│積│積│積│積│積│積│積│ │ │ │ │ │ │
│ │ │ │ │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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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海路四段2 │青林段 │三層鋼筋│4│5│5│ │ │ │ │ │ │ │ │1│0000000│ │平│全部 │甲○○所有 │
│ │1│巷200弄3之6 │648 │混凝土造│8│2│2│ │ │ │ │ │ │ │ │5│.4.....│ │方│ │ │
│ │5│號 │ │鄉村住宅│.│.│.│ │ │ │ │ │ │ │ │2│9.39911│ │公│ │ │
│ │ │ │ │ │1│2│2│ │ │ │ │ │ │ │ │.│0000000│ │尺│ │ │
│ │ │ │ │ │0│5│5│ │ │ │ │ │ │ │ │6│︽2︽︽︽︽︽│ │ │ │ │
│ │ │ │ │ │ │ │ │ │ │ │ │ │ │ │ │0│陽︽花貳參貳參│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屋台層層層層│ │ │ │ │
│ │ │ │ │ │ │ │ │ │ │ │ │ │ │ │ │ │︾頂︾陽陽花花│ │ │ │ │
│ │ │ │ │ │ │ │ │ │ │ │ │ │ │ │ │ │ 突 台台台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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