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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審訴字第2445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宋盛賢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第4115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且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並判決如下:
主 文
宋盛賢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事實及理由
一、宋盛賢前於民國98年間,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8年度交上易字第170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確定,在99年2 月1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其自95年10月1 日起至99年8 月3 日止,任職於址設桃園縣中壢市○○○街16號之「中山京華社區」擔任總幹事,負責社區之財務收入、支出、財報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
詎其竟基於單一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侵占犯意,接續自96年6 月1 日起至99年7 月止,於收取住戶所繳納之管理費後,僅將其中部分存入社區管委會所開立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龍岡分行(下簡稱渣打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中,而將其餘款項全數侵吞入己,合計共為新臺幣1,533,395 元(詳如附表所示)。
又宋盛賢為掩飾其業務侵占之犯行,另基於單一變造私文書及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並持以行使之犯意,接續自96年6 月1 日起至99年7 月31日止,剪貼變造上揭渣打銀行帳戶存摺之往來明細資料影本,並製作不實之收支明細表後(詳如附表所示),向社區管理委員會行使之,足生損害於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於財務管理之正確性。
嗣因社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業務交接事宜時,發覺有異而清查帳戶,始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宋盛賢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之自白。
㈡告訴代理人羅志亮於偵查中之陳述。
㈢侵占明細表、收支明細表、渣打銀行存摺影本、渣打銀行對帳單、宋盛賢自白書、償還管理費協議書各1 份。
三、核被告宋盛賢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同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檢察官於起訴書已記載被告尚有製作不實收支明細表並持以行使之行為,則被告所為當已該當於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是縱檢察官於論罪欄漏未論及此犯行及法條,本院仍應併予審究。
被告變造私文書及於業務上所掌文書為不實登載後復持以行使,其變造文書及登載不實之低度行為各為行使之高度行為吸收,均不另論罪。
再被告自96年6 月1 日起至99年7 月止,侵占社區管理委員會之管理費、行使變造私文書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其各該犯罪時間密接,侵害法益同一,顯係分別基於單一犯意之接續所為,均為接續犯,各應僅論以一罪。
再被告以一行為而犯前開3 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業務侵占罪處斷。
末被告前於98年間,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8年度交上易字第170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月確定後,在99年2 月1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而被告所為本案侵占犯行,乃係屬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則被告犯行橫跨前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前後,既未逾 5年,自仍屬累犯(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第392 號判決要旨參照),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爰審酌被告為貪己用,竟利用其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之機會,將住戶繳交之管理費侵吞入已,復又為掩飾侵占犯行,進而變造渣打銀行存摺及製作不實之收支明細表,復持以行使,所為實非足取,併兼衡其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惟本案所侵占款項高昂,且被告尚未完全賠償告訴人之損失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36條第2項、第216條、第210條、第215條、第55條、第47條第1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 日 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林郁芬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刑事庭 法 官 蘇昌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李佳穎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2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 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 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附表:
┌───┬────┬───────┬────────┬───────┬───────┐
│ 編號 │日 期│被告變造不實之│被告變造渣打銀行│實際渣打銀行帳│ 被告侵佔金額 │
│ │ │ 收支明細表 │ 存摺登錄金額 │戶往來交易明細│ (新臺幣) │
│ │ │ (新臺幣) │ (新臺幣) │ (新臺幣) │ │
├───┼────┼───────┼────────┼───────┼───────┤
│ 1 │96.01.02│ 無 │ 67,563元 │ 47,563元 │ 20,000元 │
├───┼────┼───────┼────────┼───────┼───────┤
│ 2 │96.02.01│ 35,671元 │ 35,671元 │ 5,671元 │ 30,000元 │
│ │ │ ①17,014元 │ │ │ │
│ │ │ ②18,657元 │ │ │ │
├───┼────┼───────┼────────┼───────┼───────┤
│ 3 │96.03.01│ 38,916元 │ 38,916元 │ 18,916元 │ 20,000元 │
├───┼────┼───────┼────────┼───────┼───────┤
│ 4 │96.04.02│ 65,494元 │ 65,494元 │ 15,494元 │ 50,000元 │
├───┼────┼───────┼────────┼───────┼───────┤
│ 5 │96.04.30│ 70,907元 │ 70,907元 │ 10,907元 │ 60,000元 │
├───┼────┼───────┼────────┼───────┼───────┤
│ 6 │96.05.28│ 52,481元 │ 52,481元 │ 0元 │ 52,481元 │
├───┼────┼───────┼────────┼───────┼───────┤
│ 7 │96.06.01│ 58,665元 │ 58,665元 │ 0元 │ 58,665元 │
├───┼────┼───────┼────────┼───────┼───────┤
│ 8 │96.06.01│ 600元 │ 600元 │ 0元 │ 600元 │
├───┼────┼───────┼────────┼───────┼───────┤
│ 9 │96.07.31│ 38,535元 │ 38,535元 │ 8,535元 │ 30,000元 │
├───┼────┼───────┼────────┼───────┼───────┤
│ 10 │96.08.01│ 48,287元 │ 48,287元 │ 8,287元 │ 40,000元 │
├───┼────┼───────┼────────┼───────┼───────┤
│ 11 │96.08.31│ 48,442元 │ 48,442元 │ 28,442元 │ 20,000元 │
├───┼────┼───────┼────────┼───────┼───────┤
│ 12 │96.08.31│ 38,341元 │ 38,341元 │ 18,341元 │ 20,000元 │
├───┼────┼───────┼────────┼───────┼───────┤
│ 13 │96.09.30│ 20,051元 │ 20,051元 │ 10,052元 │ 9,999元 │
├───┼────┼───────┼────────┼───────┼───────┤
│ 14 │96.10.31│ 27,174元 │ 27,174元 │ 7,174元 │ 20,000元 │
├───┼────┼───────┼────────┼───────┼───────┤
│ 15 │96.11.30│ 29,749元 │ 29,749元 │ 0元 │ 29,749元 │
├───┼────┼───────┼────────┼───────┼───────┤
│ 16 │96.11.30│ 24,455元 │ 24,455元 │ 0元 │ 24,455元 │
├───┼────┼───────┼────────┼───────┼───────┤
│ 17 │96.12.31│ 32,230元 │ 32,230元 │ 12,210元 │ 20,020元 │
├───┼────┼───────┼────────┼───────┼───────┤
│ 18 │97.01.07│ 18,219元 │ 18,219元 │ 38,219元 │ 20,000元 │
├───┼────┼───────┼────────┼───────┼───────┤
│ 19 │97.01.31│ 34,820元 │ 34,820元 │ 4,820元 │ 30,000元 │
├───┼────┼───────┼────────┼───────┼───────┤
│ 20 │97.01.31│ 22,027元 │ 22,027元 │ 12,027元 │ 10,000元 │
├───┼────┼───────┼────────┼───────┼───────┤
│ 21 │97.01.31│ 26,538元 │ 26,538元 │ 6,535元 │ 20,003元 │
├───┼────┼───────┼────────┼───────┼───────┤
│ 22 │97.05.30│ 31,653元 │ 31,653元 │ 1,653元 │ 20,000元 │
├───┼────┼───────┼────────┼───────┼───────┤
│ 23 │97.06.30│ 50,214元 │ 50,214元 │ 10,214元 │ 40,000元 │
├───┼────┼───────┼────────┼───────┼───────┤
│ 24 │97.07.31│ 33,506元 │ 33,506元 │ 13,506元 │ 20,000元 │
├───┼────┼───────┼────────┼───────┼───────┤
│ 25 │97.10.01│ 14,601元 │ 14,601元 │ 4,601元 │ 10,000元 │
├───┼────┼───────┼────────┼───────┼───────┤
│ 26 │97.10.01│ 28,412元 │ 24,012元 │ 4,012元 │ 20,000元 │
├───┼────┼───────┼────────┼───────┼───────┤
│ 27 │97.10.01│ 11,248元 │ 11,248元 │ 1,248元 │ 10,000元 │
├───┼────┼───────┼────────┼───────┼───────┤
│ 28 │97.12.01│ 30,017元 │ 30,017元 │ 10,017元 │ 20,000元 │
├───┼────┼───────┼────────┼───────┼───────┤
│ 29 │97.12.31│ 25,401元 │ 25,401元 │ 15,401元 │ 10,000元 │
├───┼────┼───────┼────────┼───────┼───────┤
│ 30 │97.12.31│ 25,401元 │ 25,401元 │ 5,401元 │ 20,000元 │
├───┼────┼───────┼────────┼───────┼───────┤
│ 31 │98.02.03│ 29,191元 │ 29,191元 │ 9,191元 │ 20,000元 │
├───┼────┼───────┼────────┼───────┼───────┤
│ 32 │98.02.20│ 19,125元 │ 19,125元 │ 9,125元 │ 10,000元 │
├───┼────┼───────┼────────┼───────┼───────┤
│ 33 │98.02.25│ 40,379元 │ 40,379元 │ 30,379元 │ 10,000元 │
├───┼────┼───────┼────────┼───────┼───────┤
│ 34 │98.04.29│ 40,316元 │ 40,316元 │ 10,316元 │ 30,000元 │
├───┼────┼───────┼────────┼───────┼───────┤
│ 35 │98.06.01│ 26,445元 │ 26,445元 │ 16,445元 │ 10,000元 │
├───┼────┼───────┼────────┼───────┼───────┤
│ 36 │98.07.31│ 34,343元 │ 34,343元 │ 14,343元 │ 20,000元 │
├───┼────┼───────┼────────┼───────┼───────┤
│ 37 │98.08.28│ 54,441元 │ 54,441元 │ 44,441元 │ 10,000元 │
├───┼────┼───────┼────────┼───────┼───────┤
│ 38 │98.08.31│ 21,412元 │ 21,412元 │ 11,412元 │ 0,0001元 │
├───┼────┼───────┼────────┼───────┼───────┤
│ 39 │98.09.21│ 31,015元 │ ① 4,449元 │ ① 4,449元 │ │
│ │ │ │ ②26,566元 │ ② 6,566元 │ 20,000元 │
├───┼────┼───────┼────────┼───────┼───────┤
│ 40 │98.09.21│ 23,694元 │ 23,694元 │ 13,694元 │ 10,000元 │
├───┼────┼───────┼────────┼───────┼───────┤
│ 41 │98.09.21│ 20,575元 │ 20,575元 │ 10,575元 │ 10,000元 │
├───┼────┼───────┼────────┼───────┼───────┤
│ 42 │98.10.01│ 23,273元 │ 23,273元 │ 13,273元 │ 10,000元 │
├───┼────┼───────┼────────┼───────┼───────┤
│ 43 │98.11.19│ 38,314元 │ 38,314元 │ 18,314元 │ 20,000元 │
├───┼────┼───────┼────────┼───────┼───────┤
│ 44 │98.12.21│ 17,465元 │ 17,465元 │ 7,465元 │ 10,000元 │
├───┼────┼───────┼────────┼───────┼───────┤
│ 45 │98.12.21│ 27,376元 │ 27,376元 │ 17,376元 │ 10,000元 │
├───┼────┼───────┼────────┼───────┼───────┤
│ 46 │99.01.29│ 6,296元 │ 6,296元 │ 5,696元 │ 600元 │
├───┼────┼───────┼────────┼───────┼───────┤
│ 47 │99.01.29│ 17,669元 │ 17,669元 │ 7,669元 │ 10,000元 │
├───┼────┼───────┼────────┼───────┼───────┤
│ 48 │99.01.29│ 24,761元 │ 24,761元 │ 14,761元 │ 10,000元 │
├───┼────┼───────┼────────┼───────┼───────┤
│ 49 │99.02.02│ 34,643元 │ 34,643元 │ 5,500元 │ 29,143元 │
├───┼────┼───────┼────────┼───────┼───────┤
│ 50 │99.02.25│ 32,800元 │ 32,800元 │ 12,800元 │ 20,000元 │
├───┼────┼───────┼────────┼───────┼───────┤
│ 51 │99.02.25│ 26,827元 │ 26,827元 │ 6,827元 │ 20,000元 │
├───┼────┼───────┼────────┼───────┼───────┤
│ 52 │99.02.25│ 13,714元 │ 13,714元 │ 3,714元 │ 10,000元 │
├───┼────┼───────┼────────┼───────┼───────┤
│ 53 │99.03.01│ 28,295元 │ 28,295元 │ 18,295元 │ 10,000元 │
├───┼────┼───────┼────────┼───────┼───────┤
│ 54 │99.03.04│ 30,751元 │ 30,751元 │ 10,751元 │ 20,000元 │
├───┼────┼───────┼────────┼───────┼───────┤
│ 55 │99.03.11│ 14,313元 │ 14,313元 │ 10,313元 │ 4,000元 │
├───┼────┼───────┼────────┼───────┼───────┤
│ 56 │99.03.29│ 20,986元 │ 20,986元 │ 986元 │ 20,000元 │
├───┼────┼───────┼────────┼───────┼───────┤
│ 57 │99.04.01│ 23,857元 │ 23,857元 │ 3,857元 │ 20,000元 │
├───┼────┼───────┼────────┼───────┼───────┤
│ 58 │99.04.13│ 44,454元 │ 44,454元 │ 24,454元 │ 20,000元 │
├───┼────┼───────┼────────┼───────┼───────┤
│ 59 │99.04.30│ 23,564元 │ 23,564元 │ 3,564元 │ 20,000元 │
├───┼────┼───────┼────────┼───────┼───────┤
│ 60 │99.04.30│ 20,313元 │ 20,313元 │ 6,313元 │ 14,000元 │
├───┼────┼───────┼────────┼───────┼───────┤
│ 61 │99.04.30│ 24,421元 │ 24,421元 │ 4,421元 │ 20,000元 │
├───┼────┼───────┼────────┼───────┼───────┤
│ 62 │99.05.18│ 22,982元 │ 22,982元 │ 12,982元 │ 10,000元 │
├───┼────┼───────┼────────┼───────┼───────┤
│ 63 │99.05.18│ 19,108元 │ 19,108元 │ 9,108元 │ 10,000元 │
├───┼────┼───────┼────────┼───────┼───────┤
│ 64 │99.06.02│ 32,675元 │ 0元 │ ① 2,657元 │ 15,343元 │
│ │ │ │ │ ②14,657元 │ │
├───┼────┼───────┼────────┼───────┼───────┤
│ 65 │99.06.02│ 24,881元 │ 0元 │ 0元 │ 24,881元 │
├───┼────┼───────┼────────┼───────┼───────┤
│ 66 │99.06.02│ 33,359元 │ 0元 │ 0元 │ 33,359元 │
├───┼────┼───────┼────────┼───────┼───────┤
│ 67 │99.06.25│ 26,767元 │ 26,767元 │ 6,767元 │ 20,000元 │
├───┼────┼───────┼────────┼───────┼───────┤
│ 68 │99.06.29│ 25,213元 │ 25,213元 │ 1,213元 │ 24,000元 │
├───┼────┼───────┼────────┼───────┼───────┤
│ 69 │99.06.29│ 25,669元 │ 25,996元 │ 1,669元 │ 24,000元 │
├───┼────┼───────┼────────┼───────┼───────┤
│ 70 │99.06.29│ 34,622元 │ 34,622元 │ 1,622元 │ 33,000元 │
├───┼────┼───────┼────────┼───────┼───────┤
│ 71 │99.06.29│ 11,701元 │ 11,701元 │ 1,701元 │ 10,000元 │
├───┼────┼───────┼────────┼───────┼───────┤
│ 72 │99.07.21│ 50,578元 │ 0元 │ 0元 │ 50,578元 │
├───┼────┼───────┼────────┼───────┼───────┤
│ 73 │99.07.27│ 39,659元 │ 0元 │ 0元 │ 39,659元 │
├───┼────┼───────┼────────┼───────┼───────┤
│ 74 │99.07.30│ 10,011元 │ 0元 │ 0元 │ 10,011元 │
├───┼────┼───────┼────────┼───────┼───────┤
│ 75 │99年7 月│ 無 │ 無 │ 無 │ 14,849元 │
│ │間某時 │ │ │ │ (支票兌現) │
├───┼────┼───────┼────────┼───────┼───────┤
│ 總計 │ │ │ │ │ 1,533,39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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