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06,訴,733,2020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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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73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昭融



選任辯護人 陳彥廷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蘇建中



選任辯護人 林唐緯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林來旺


選任辯護人 許書瀚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劉俊廷



選任辯護人 彭首席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殺人未遂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偵字第2134號、106 年度偵字第10565 號),其中被告蘇建中被訴恐嚇危害安全罪及被告曾昭融、蘇建中、林來旺、劉俊廷被訴殺人未遂罪部分(即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二㈠部分),於民國109 年1 月8 日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本案此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呂如琦
法 官 何宗霖
法 官 許自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秉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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