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08,審訴,2215,2020081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審訴字第2215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雅惠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毒偵字第4553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3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劉為丕
法 官 蔡榮澤
法 官 蔡學誼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宗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3 日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