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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景謙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藥事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7 年度聲沒字第110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電子菸油參拾陸瓶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景謙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106 年7 月31日以106 年度偵字第8993號、第9571號、第10863 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且期滿而未經撤銷。
而該案所扣得之電子菸油共44瓶,經送驗後,確認含有尼古丁成分,屬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禁藥,為被告所有及供其犯該罪所用之物,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 及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輸入含有尼古丁Nicotine成分之電子菸油,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106 年7 月31日以106 年度偵字第8993號、第9571號、第10863 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於106 年9 月1 日確定,並於107 年8 月31日期滿而未經撤銷,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在卷可稽。
而扣案之電子菸油經送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電子菸油均檢出含尼古丁Nicotine成分等情,有如附表一衛福部鑑定報告欄所示之檢驗報告書、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扣案物品照片等在卷可稽,且上開扣案物係未經許可輸入一節,則據被告於偵訊時供陳明確,是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電子菸油共36瓶確屬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為應列管之禁藥,雖法令上並未禁止持有,而非屬違禁物(最高法院85年度臺上字第4545號判決意旨參照),惟上開扣案物為被告所有,且供其本案犯罪時所用之物,復未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第79條第1項規定為沒入銷燬處分,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 規定宣告沒收。
四、惟就106 年度偵字第10863 號中如附表三所示之扣案電子菸油8 瓶,依衛生福利部106 年2 月15日FDA 研字第1060000802號函復之報告書所示,並未檢出尼古丁或其他偽、禁藥成分,尚難逕認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又非違禁物,無從予以宣告沒收。
是以,檢察官此部分聲請,難認有理,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 、第455條之36第1項前段、第2項,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莆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王震惟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7 日
附表一
┌───────────┬─────────┬────────────┬───────┐
│ 案號 │ 報關單號 │ 衛福部鑑定報告 │ 扣案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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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偵字第9571號 │ CX/05/710/GJ776 │ FDA 研字第1060002138號 │ 9瓶 │
├───────────┼─────────┼────────────┼───────┤
│106 年度偵字第10863號 │ CX/05/710/3G907 │ FDA 研字第1050048474號 │ 18瓶 │
├───────────┼─────────┼────────────┼───────┤
│106 年度偵字第10863號 │ CX/05/710/1H761 │ FDA 研字第1060000802號 │ 9瓶 │
│ │ │ │(詳如附表二)│
├───────────┼─────────┼────────────┴───────┤
│ │ │ 合計瓶數: 36瓶 │
└───────────┴─────────┴────────────────────┘
附表二
┌───────────────────────┬─────┐
│ 扣案物名稱 │ 扣案瓶數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IASO eC-Liquid │ 8瓶 │
│【Springs】) │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IASO eC-Liquid │ 1瓶 │
│【mint】) │ │
└───────────────────────┴─────┘
附表三
┌───────────────────────┬─────┐
│ 扣案物名稱 │ 扣案瓶數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StRaWBeRRY) │ 2瓶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IASO eC-Liquid │ 2瓶 │
│【coffee】) │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fresh wind) │ 2瓶 │
├───────────────────────┼─────┤
│伊阿索(IASO)電子煙霧化液(IASO eC-Liquid │ 2瓶 │
│【Lemo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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