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09,審簡,220,2020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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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審簡字第22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呂祐銘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毒偵字第4465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呂祐銘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殘渣袋壹袋及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注射針筒陸支均沒收銷燬。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呂祐銘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之犯意,於民國108年7 月29日晚上7 時許,在桃園市○○區○○○街00巷00號住處,以針筒注射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 次。

嗣於108 年7 月30日晚上7 時20分許,因另案為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在上址為警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殘渣袋1 袋及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注射針筒6 支。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呂祐銘分別於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㈡本院108 年聲搜字第719 號搜索票、自願搜索同意書、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及收據、現場查獲照片、扣案物品照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毒品案檢體送驗紀錄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毒品案件尿液檢體委驗單、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公司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及如附表「鑑驗報告」欄所示鑑定書。

㈢扣案如附表所示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殘渣袋1 袋及殘留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注射針筒6支。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其施用前、後持有毒品之低度行為,均應為施用毒品之高度行為吸收,不另論罪。

㈡本案被告為警查獲後雖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供稱毒品來源為曹榮源,嗣該分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後,將曹榮源以販賣第一級毒品等罪名提起公訴,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8 年度偵字第21638 號、第21639 號、第4438號、第4464號起訴書1 份在卷可稽,然觀諸卷附被告調查筆錄及監聽譯文可知,警方於詢問被告前早已發覺曹榮源涉嫌販毒罪嫌並調查,尚難認係依據被告供述而查獲,爰不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

㈢爰審酌被告前已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本應戒絕毒癮,詎其竟未能自新,仍再施用足以導致人體機能發生依賴性、成癮性及抗藥性等障礙之第一級毒品,戕害自身健康,漠視法令禁制,所為非是,再衡以被告犯後坦承罪行,並斟酌其犯罪動機及所生危害暨其生活及經濟狀況、素行、年紀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殘渣袋1 袋、注射針筒6 支,經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以乙醇洗下殘留物鑑驗結果,確均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有如附表「鑑驗報告」欄所示毒品鑑定書可佐,是上開物品之殘留物分別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管制之第一級毒品,又因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裝呈上開毒品之物品,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應概認屬毒品之部分,不問屬於被告與否,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

至扣案之分裝袋5 包及注射針筒4 支雖為被告所有,然被告於準備程序中供稱非本次施用毒品所用之物(見109 年度審訴字第280 號卷第60頁),且本院查無事證可證係被告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又非違禁物,爰不予宣告沒收,公訴意旨就此部分,容有誤會,附此敘明。

五、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第450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馮浩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顏伯儒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
│編號│  物品名稱    │   數   量    │    檢出成分    │   鑑 驗 報 告    │
├──┼───────┼───────┼────────┼─────────┤
│ 一 │殘渣袋        │壹袋(經乙醇沖│檢出第一級毒品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
│    │              │洗)          │洛因成分        │空醫務中心航藥艦字│
├──┼───────┼───────┼────────┤第0000000 號毒品鑑│
│ 二 │注射針筒      │陸支(經乙醇沖│檢出第一級毒品海│定書              │
│    │              │洗)          │洛因成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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