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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單禁沒字第55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不詳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 年度聲沒字第492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不詳之被告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然因查無其真實姓名年籍,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簽結在案,而該案所查扣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大麻花,係第二級毒品,屬違禁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又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單獨宣告沒收,此觀諸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規定自明。
復按大麻、四氫大麻酚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依同條例第4條第2項、第ll條第2項規定不得運輸、持有,故屬違禁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l 項前段規定,自應沒收銷燬之。
三、經查,真實姓名不詳之被告以郵包寄送之方式,自美國運輸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大麻煙草包裹進入臺灣地區,該包裹內容物經送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鑑定結果確均檢出第二級毒品大麻、四氫大麻酚成分,有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鑑定報告在卷可考,堪認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物均確為第二級毒品大麻、四氫大麻酚無訛。
又本案因查無涉嫌被告之真實年籍資料,而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0 年度他字第2940號簽結在案,亦有該署110 年度他字第2940號卷宗可參。
是以,扣案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大麻、四氫大麻酚,既係不詳被告運輸入臺之第二級毒品,揆諸前揭說明,聲請人就扣案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單獨聲請宣告沒收銷燬,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另包裹前開大麻煙草之包裝袋2 個,依現行檢驗方式乃係以刮除方式為之,包裝袋上仍會摻殘若干毒品無法分離,自應一體視為毒品部分,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
另鑑驗耗損之毒品部分,既已滅失,自無庸另為沒收銷燬之宣告。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0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淑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今巾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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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提單主號 │寄件貨物│收件人│領貨人│包裹內容物 │扣押物品清單│鑑定結果 │鑑定報告 │
│號│提單分號 │名稱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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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00000000│Dry Kale│黃志堅│無 │第二級毒品大│見105 年度偵│⑴、 │⑴、 │
│ │00000000000 │ │ │ │麻花 │字第28382 號│取樣0.0114公│交通部民用航│
│ │ │ │ │ │ │卷第190 頁 │克鑑定,經鑑│空局航空醫務│
│ │ │ │ │ │ │ │驗結果含第二│中心105 年10│
│ │ │ │ │ │ │ │級毒品四氫大│月24日航藥鑑│
│ │ │ │ │ │ │ │麻酚。 │字第00000000│
│ │ │ │ │ │ │ │⑵、 │號毒品鑑定書│
│ │ │ │ │ │ │ │編號1 、2 所│(見105 年度│
│ │ │ │ │ │ │ │示之煙草2 包│偵字第 28382│
│ │ │ │ │ │ │ │,空包裝總重│號卷第83頁)│
│ │ │ │ │ │ │ │132.08公克,│⑵、 │
│ │ │ │ │ │ │ │合計淨重3807│法務部調查局│
│ │ │ │ │ │ │ │.07 公克,驗│濫用藥物實驗│
│ │ │ │ │ │ │ │餘淨重3806.8│室105 年12月│
│ │ │ │ │ │ │ │6 公克,經檢│30日調科壹字│
│ │ │ │ │ │ │ │驗均檢出第二│第0000000000│
│ │ │ │ │ │ │ │級毒品大麻成│0 號鑑定書(│
│ │ │ │ │ │ │ │分。 │見105 年偵字│
│ │ │ │ │ │ │ │ │第28382 號卷│
│ │ │ │ │ │ │ │ │第191 頁) │
├─┼──────┼────┼───┼───┼──────┼──────┼──────┼──────┤
│2 │000-00000000│PORTABLE│廖偉誠│無 │第二級毒品大│見105 年度偵│取樣0.0070公│交通部民用航│
│ │00000000000 │ │ │ │麻花 │字第28382 號│克鑑定,經鑑│空局航空醫務│
│ │ │ │ │ │ │卷第190 頁 │驗結果含第二│中心105 年10│
│ │ │ │ │ │ │ │級毒品四氫大│月28日航藥鑑│
│ │ │ │ │ │ │ │麻酚。 │字第00000000│
│ │ │ │ │ │ │ │ │號毒品鑑定書│
│ │ │ │ │ │ │ │ │(見105 年度│
│ │ │ │ │ │ │ │ │偵字第 28382│
│ │ │ │ │ │ │ │ │號卷第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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