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11,單禁沒,145,2022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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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單禁沒字第14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東德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5、556、557、558、559、560、561、562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聲沒字第9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含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

又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次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文。

經查,本件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毒品,經送鑑定之結果,各檢出含有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分屬第一、二級毒品無訛,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則為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所用之物,爰依上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及沒收等語。

二、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

,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

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

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

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亦有明文。

三、經查: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毒品,均屬被告所有,經送驗鑑定認均含有如附表一「檢出結果」所示毒品成分,除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毒品外,其餘均現扣於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贓證物庫等情,有被告之警詢、偵訊筆錄及如附表一證據欄所示之證據在卷可稽,又被告上開案件涉犯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罪,經執行觀察、勒戒後,因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已由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5、556、557、558、559、560、561、562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業經本院核閱相關卷宗無誤,本件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所示含有第一、二級毒品成分之毒品,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另用以包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應會沾染微量之毒品殘留而難以分離,當視為毒品之一部而併予沒收銷燬之,至鑑驗耗損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

又本院考量如附表二所示之物與被告本案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犯行密切相關,是認檢察官聲請宣告沒收為有理由,亦應准許。

四、又聲請意旨另以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6號扣案之針筒1只,係被告施用毒品所用之物而聲請宣告沒收等語,惟查被告於109年8月31日內勤偵訊中供稱除甲基安非他命以外之物均係戴峻揚所有等語,核與證人戴峻揚於內勤偵訊中所述器具是其所有等語相符,是該針筒並非被告施用毒品所用之物,又未經鑑驗有殘留毒品之成分,亦難認係違禁物,故檢察官此部分之聲請即屬無據,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林岷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慈思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3 日
附表一
編號 扣案物名稱 數量 送驗數量(淨重) 檢出結果 證據 備註(未註明者皆為桃園地檢) 驗餘數量(淨重) 1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包 0.1630公克 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函所檢附扣押物品清單等各1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5號(110年度毒偵字第6318號、新北檢110年度毒偵字第4511號) 0.1628公克 2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3包 7.32公克 (毛重) 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真實姓名與尿液、毒品編號對照表、扣押物品清單、詮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檢驗報告等各1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6號(109年度毒偵字第5518號) 未註明。
3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包 0.4976公克 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真實姓名與尿液、毒品編號對照表、扣押物品清單、臺北榮民總醫院毒品成分鑑定書等各1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7號(109年度毒偵字第7789號) 0.4956公克 4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9包 11.3公克(純質淨重1.71公克) 海洛因成分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搜索、扣押筆錄、保安警察大隊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各2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8號(109年度毒偵字第4574號) 11.28公克 5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1包 0.011公克 海洛因成分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等各1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9號(110年度毒偵字第4008號、新北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247號) 0.008公克 6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2包 0.502公克 海洛因成分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等各1份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61號(109年度毒偵字第5464號) 0.4948公克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包 0.1510公克 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0.1508公克 附表二
編號 扣案物名稱 數量 備註 1 吸食器 1組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7號 2 吸管 1支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8號 針筒 2支 夾鏈袋 5個 鐵盒 1個 3 吸食器 1支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59號 殘渣袋 4包 4 塑膠軟管 1支 110年度毒偵緝字第5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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