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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易字第936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鏵凱
選任辯護人 林君鴻律師
上列被告因誹謗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15326號、110年度偵字第20986號),前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彥年
法 官 蔡逸蓉
法 官 侯景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佳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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