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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易字第31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葉苡橙(原名葉芯語)
上列被告因誹謗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緝字第2024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蔡逸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秋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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