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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208號
原 告 SITI MASRUROH(中文名:希帝)
被 告 呂理盛
上列被告呂理盛因詐欺案件(112年度簡上字第396號),經原告SITI MASRUROH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柏嘉
法 官 涂偉俊
法 官 陳韋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貞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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