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13,單禁沒,811,20240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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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811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子宸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1號、第32號、第36號),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沒字第83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蘇子宸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認無繼續戒治之必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簡稱桃檢)檢察官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0號、第31號、第32號、第33號、第34號、第35號、第3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而前開案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鑑驗,分別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足認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一、二級毒品而屬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

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㈠被告蘇子宸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10年度毒聲字第1254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復經本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679號裁定送強制戒治後,認無繼續戒治之必要,經桃檢檢察官以12年度戒毒偵字第30號、第31號、第32號、第33號、第34號、第35號、第3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按,合先敘明。

㈡前開案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鑑驗,分別經檢出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如附表所示之毒品成分鑑定書存卷可參,足見如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分別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定之違禁物無疑,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銷燬之;

又用以盛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以現行之技術,因與其內殘留之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且無完全析離之實益及必要,自應整體視為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一併沒收銷燬之。

至鑑驗耗損之毒品因已滅失,自無從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侯景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吳佳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9 日
附表:


物品名稱
數量
重量
備註
黃色粉末
1包
驗餘重量0.07
7公克
①桃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488號、111年度毒偵
緝字第628號、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1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③鑑定報告: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
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9月18日毒品
證物鑑定分析報告(編號:DAA1589號)
(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488號卷第133頁)。
黃色粉末
1包
驗餘重量0.16
公克
①桃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488號、111年度毒偵
緝字第628號、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1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③鑑定報告: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
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9月18日毒品
證物鑑定分析報告(編號:DAA1590號)
(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488號卷第137頁)。
白色結晶及粉
末混合包
2包
驗前毛重0.5
公克
①桃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111年度毒偵
緝字第629號、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2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③鑑定報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109
年8月31日D0000000號毒品原物檢驗報告
(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卷第223頁)
白色結晶
2包
驗前毛重2.1
公克
①桃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111年度毒偵
緝字第629號、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2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
分。
③鑑定報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109
年8月31日D0000000號毒品原物檢驗報告
(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卷第233頁)。
白色結晶
1包
驗前毛重1.1
公克
①桃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111年度毒偵
緝字第629號、112年度戒毒偵字第32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
分。
③鑑定報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109
年8月31日D0000000號毒品原物檢驗報告
(見109年度毒偵字第5334號卷第235頁)。
白色結塊粉末
1包
驗餘重量0.24
3公克
①桃檢111年度毒偵字第2473號、112年度戒毒
偵字第36號卷
②鑑定結果: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③鑑定報告: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
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1年5月5日毒品
證物鑑定分析報告(鑑定編號:DAB0547
號)(見111年度毒偵字第2473號卷第67
頁)。
(續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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