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TYDM,113,附民緝,57,20240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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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緝字第57號
原 告 柯雨涵
被 告 謝在壽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13年度易緝字第2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龍輝
法 官 郭于嘉
法 官 吳軍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宜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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